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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质量监管缺失,淘宝、京东、拼多多等被广西监管部门约谈
广西消委会微信公号2021-12-15 11:59:00

12月14日,广西消委会公布儿童配装眼镜、蛋白(质)粉、儿童内裤、卫生巾等4类商品比较试验结果,并根据比较试验中存在的问题,约谈了拼多多、淘宝(阿里巴巴)、京东等电商平台。

广西消委会于2021年7月至11月委托广西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开展儿童配装眼镜、蛋白(质)粉、儿童内裤、卫生巾等4类商品比较试验。商品由工作人员在区内各大城市的商超、店铺及电商平台随机购买,共计95款样品涉及86个品牌。

4类商品的质量总体符合预期,其中21款卫生巾商品100%符合国家标准,儿童配装眼镜商品91%符合国家标准,蛋白质粉商品93%符合国家标准,仅网售儿童内裤四成不达标。2021年比较试验结果主要反映的问题有几个方面:一是儿童配装眼镜存在部分商品光学性能不符合标准、标签标识不规范问题;二是蛋白(质)粉产品执行标准不一,消费者容易产生消费误区;三是网售儿童内裤四成不达标。

拼多多、淘宝(阿里巴巴)、京东等电商平台均表示,“三无产品”、标签标识不齐全以及pH值不符合国家标准等质量问题,不仅损害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也影响了平台的市场秩序。下一步对照比较试验结果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落实,并不定期对商品标识标志进行抽检,抽检商品委托国家认定的第三方质检机构进行检测判定。一旦排查发现违规商品及相关行为,将依据平台规则对违规商家采取扣分、商品下架、暂停服务等多维度手段进行治理。努力为消费者打造安全、放心、健康的消费环境。为销售商家提供公平、诚信的经营平台。

在会上,自治区市场监管局网络交易监督和消费环境管理处处长陆丽洁表示,从今年消费投诉数据看,前11个月全区12315网购投诉受理量达6538件,主要涉及质量、合同和售后服务问题,投诉主要集中在部分电商平台上的商家。她强调,电商平台要自觉遵守《电子商务法》《网络交易监管管理条例》的规定,强化主体责任的落实,要加强售后服务和投诉处理团队的力量,让消费纠纷在平台上快速解决,为广大网民消费者提供放心、安心的消费体验。

自治区市场监管局特殊食品和食盐安全监督管理处四级调研员徐辉霄则针对蛋白(质)粉的比较试验结果,向与会人员介绍了保健食品与其他食品的区别以及网络销售特殊食品的特别要求。

自治区市场监管局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处四级调研员宋洋也对加强线上线下的商品尤其是保健食品、儿童商品的质量监管、规范商品标签标识、维护网络市场秩序等方面提出了意见及要求。

为继续扎实做好比较试验、加强商品和服务的社会监督,更好地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广西消委会秘书长唐楚尧表示,一要继续聚焦民生服务,发挥比较试验的数据效能,当好消费者的“贴心人”。二要继续履行社会监督和行政执法职责,督促经营者重视标签标识落实主体责任,当好促进质量提升的“勤务员”。三要加大构建社会共治力度,加强平台治理与监管,当好服务发展的“店小二”。

针对本次比较试验中,电商平台商品存在的问题,他表示,一是建议电商平台经营者进一步完善交易制度规则,加强平台治理,通过不定期抽查、大数据分析开展商品质量检查,对违规行为采取下架商品、罚款、封店等措施进行处置,促进网络交易商品质量的提升。二是建议电商平台经营者主动与消委会(消协)在规范服务、消费教育引导、投诉调解等方面建立多方面合作。三是建议有关部门加强对网售商品和网络平台服务的质量监管,针对“三无产品”等标签标识问题屡禁不止,进一步完善相关法律法规,营造良好的网络消费环境。通过各方的共同努力,解决好日常生活中的“关键小事”,进一步提升人民群众在消费活动中的幸福感、获得感。

广西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广西电子商务协会、广西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律师团及专家团代表、各电商平台负责人、新闻媒体朋友、消费者代表以及广西消委会工作人员出席了本次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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