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
工伤鉴定“送上门”,他们为行动不便的群众送上贴心服务
上海杨浦2021-12-19 19:30:41

为拓宽便民服务渠道,打通“最后一公里”,近日区人社局为一位特殊困难群众提供劳动能力鉴定上门服务。

居民张先生在一起工伤事故中受重伤,被诊断为重度颅脑损伤。三年来,他长期住院、意识不清,一直处于“半植物人”状态。近期,其妻为张先生申请了劳动能力鉴定,但行动不便的张先生无法前往大厅办理。

区人社局在了解情况后,为张先生开辟了“绿色通道”,把劳动能力鉴定“送上门”,把“鉴定现场”搬到医院病房。经过两个多小时的奔波,劳动保障中心工作人员和区劳鉴委两名专家来到上海蓝十字脑科医院,对瘫痪卧床的张先生进行身体检查。

鉴定过程中,专家们通过目测观察、实际接触、翻阅病史等方式充分了解张先生的伤残和生活自理程度,并与医生、家属进行了深入交谈,详细询问了其护理状态、康复需求等情况,全面掌握伤者的身体状况,严格按照标准进行定级,并为家属提供康复指导。

近年来,劳动保障中心已多次开展上门鉴定服务,甚至远赴江苏、安徽等地,为颅脑损伤、脊柱、脊髓损伤、股骨颈骨折内固定等需卧床休息、不能自主行动的特殊群体“特事特办”,主动“送鉴定上门”,让工作人员多“跑腿”,解决特殊困难群众“鉴定难”问题,让有温度的服务走进群众心坎里。

选稿:吴怡闻
知识产权、免责声明以及媒体合作联系
继续了解
知识产权声明

【知识产权声明】

除本司(指上海东方网股份有限公司)另行声明外,本司网页及客户端产品(以下简称“本网”),包括但不限于东方新闻、翱翔、东方头条等,所涉及的任何资料(包括但不限于文字、图标、图片、照片、音频、视频、图表、色彩组合、版面设计、商标、商号、域名等)的知识产权均属本司和资料提供者所有。未经本司书面许可,任何人不得复制、转载、摘编、修改、链接、镜像或以其他任何方式非法使用东方网的上述内容。对于有上述行为者,本司将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东方网、东方新闻、翱翔,以上均为本司享有权利之合法商标,未经本司书面授权,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使用上述商标,或将上述商标用作网站、媒体名称等。

【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东方网”或“东方新闻”或带有东方网LOGO、水印的所有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图片、音频视频,版权均属本司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其他任何形式的法律实体和个人未经本司书面授权均不得转载、链接或以其他方式复制传播。与我司签订有关协议或已经获得本司书面授权许可的媒体、网站或其他任何形式的法律实体和个人,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且必须注明来源“东方网”。其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意味着本司赞同其观点或认可其内容的真实性。如果其他媒体、网站或其他任何形式的法律实体和个人使用,必须保留本司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全部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为“稿件来源:东方网”,本司将依法追究责任。

2、擅自使用东方网名义转载不规范来源的信息、版权不明的资讯,或盗用东方网名义发布信息,设立媒体账号等,本司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3、鉴于本网发布主体、发布稿件来源广泛,数量较多,如因作者联系方式不详或其他原因未能及时与著作权拥有者取得联系,或著作权人发现本网转载了其拥有著作权的作品时,请主动来函、来电与本司联系,或与本司授权的中国文字著作权协会联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我方将及时处理。
中国文字著作权协会联系方式:
联系人:赵洪波 唐亚静
地 址:北京西城区珠市口西大街120号太丰惠中大厦1027-1036室
联系电话:010-65978917
邮 箱:wenzhuxie@126.com

4、本网所有声明以及其修改权、更新权及最终解释权均属本司所有。

【媒体合作】

本司为尊重保护著作权,鼓励有益于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物质文明建设的作品的创作和传播,促进互联网良性发展,本着平等互惠、资源共享的原则,诚邀各类媒体、网站、单位、个人与本网建立友好的合作关系。
媒体合作、内容转载请联系
联系人:杨老师
联系电话:021-2289978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