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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成年人独住酒店时受到不法侵害,检察机关制发两份检察建议
新民网2021-12-20 19:16:00

未成年人在无监护人陪同的情况下,独自出入酒店,并在酒店房间内遭到不法侵害,过程中酒店方自始至终没有发现。嘉定区检察院在办理这起涉未成年人刑事案件过程中发现后,分别向该酒店所属公司、嘉定区公安分局制发检察建议,2份检察建议均获采纳并回复。

经了解,事发当晚,由于酒店夜间工作人员较少,加之深夜时间值班人员有所懈怠,并未时刻留意进出人员,导致未成年人夹杂其中出入酒店。

图IC

根据《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五十七条规定:“旅馆、宾馆、酒店等住宿经营者接待未成年人入住,或者接待未成年人和成年人共同入住时,应当询问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的联系方式、入住人员的身份关系等有关情况;发现有违法犯罪嫌疑的,应当立即向公安机关报告,并及时联系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然而该酒店由于疏忽大意,并未履行该职责,导致违规接纳未成年人入住。

此外,根据《旅馆业治安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旅馆接待旅客住宿必须登记。登记时,应当查验旅客的身份证件,按规定的项目如实登记。”经核查,该酒店的入住登记人员名单中并未发现该未成年人姓名,酒店并未履行登记手续。

据此,嘉定区检察院向该酒店所属公司制发检察建议,分别从完善工作机制、加强工作管理以及落实强制报告制度方面提出建议。建议酒店进一步完善登记核查、值班巡查、未成年人独自入住或结伴入住酒店的发现、投诉和处理工作制度,加强对酒店工作人员的管理以及客房管理人员、前台登记人员、安保人员等进行专题培训。同时,提醒旅馆、酒店从业人员切实提高未成年人保护意识,一旦发现未成年人遭受或者疑似遭受不法侵害以及面临不法侵害危险的情况时,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或举报。

该酒店所属公司收到检察建议后及时制定整改方案并回复,除在大厅醒目位置张贴未成年人入住提醒外,招聘一名专职检查人员增强值班巡查,同时在电梯间安装安保系统,并将后台直接连接公安机关相关系统。此外,酒店还在新员工岗前培训中增加未成年人入住培训,提高工作人员保护未成年人的责任意识,切实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

另外,《旅馆业治安管理办法》第十四条明确规定公安机关对旅馆治安管理负有职责。为此,嘉定区检察院向嘉定区公安分局制发检察建议,建议督促落实“五必须”,对辖区内旅馆、酒店开展定期或者不定期检查,督促旅馆、酒店在接待入住、询问查验、记录备案、安全巡查、访客管理等方面加强安全措施;推进落实强制报告制度,针对符合强制报告制度中要求报告的事项范围,督促旅馆、酒店经营者贯彻执行,前置未成年人保护关卡,防范旅馆、酒店中侵害未成年人案件的发生。

区公安分局收到检察建议后高度重视,立即安排职能部门在辖区内开展专项检查,加强宣传教育,同时加大检查力度重点关注,净化未成年人成长环境。

据悉,今年以来,嘉定区检察院针对未成年人出入KTV、酒吧等娱乐场所以及单独入住宾旅馆等开展专项活动2次,行政公益诉讼立案2件,制发检察建议3份;联合市场监督管理局,检查校园周边经营户,重点商圈食品经营店共计1831户次,张贴发放禁止向未成年人售酒标识2469份。

下阶段,嘉定区检察院继续立足检察职能,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充分发挥检察建议作用,积极推动社会治理,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筑牢安全保护屏障。

新民晚报记者 郭剑烽 通讯员 沈欢欢

作者:郭剑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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