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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意味着什么?
东方网2021-12-25 15:45:11

问:企业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意味着什么?

答:按照相关规定,企业如果出现不按时提交年度报告、通过登记的住所或经营场所无法联系以及企业未在规定的期限内公示有关企业信息或者公示的信息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等情况,会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后,企业面临不良失信影响。未按时年报的市场主体将依法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标记为异常状态向社会公示,并面临信用约束和联合惩戒。比如在政府采购、银行贷款授信、招投标、国有土地出让、政策奖励、授予荣誉称号、资质审核、投融资、进出口、出入境等工作中,失信市场主体会被予以限制或者禁入。

对于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满3年仍未履行信息公示义务的市场主体,会进一步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将受到更为严重的信用惩罚。一是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在三年内不得担任其他企业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二是企业要自被“列严”之日起必须满5年未再发生相关法定义务行为方可申请移出。

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企业可点击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首页底部业务咨询联系方式,向自身对应的登记机关咨询退出名录的具体程序和办理地址。

一般流程为准备加盖法人签名和公章的申请书、营业执照、委托书以及被委托人身份证有关原件和复印件,到所在登记机关申请移出。至于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移出,需自被“列严”之日起必须满5年未再发生相关法定义务行为方可申请。

由于逾期报送年报、信息弄虚作假、隐瞒真实信息而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失信行为,企业在履行义务后可申请移出作信用修复,但曾经异常的记录已记于企业名下向社会公开,根据现行政策一段时间内无法消除。

(综合自上海市场监管官微、《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管理暂行办法》、深圳12345等)

作者:王旭
选稿:沈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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