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
情侣入住酒店3天后发现床前插座安装针孔摄像头,警方介入
橙柿互动客户端2022-01-04 20:15:00

据《1818黄金眼》,去年12月28日,小叶来杭州看女朋友,两人入住了余杭塘路一家名为“禧玥轻奢公寓酒店”,准备一起跨年。三天后,两人在客房床对面插座里发现了摄像头。

小叶觉得,摄像头连接了房间无线网,可能就是实时监测,就像直播一样,摄像头连接了插座上的电线,能一直供电,等于(这个摄像头)对着床拍了三天。

小叶接受采访时说,当时自己和女友聊天时,突然聊起了摄像头,“当时我们开玩笑说,在酒店住了这么多天,会不会也有摄像头?”

小叶和女朋友在网上了解了监测摄像头的小程序,小叶用下载的小程序连接到酒店的无线网,“小程序里就出现了一个疑似摄像头的提示。”

发现情况不对劲,小叶赶紧在房间里进行排查,结果在正对着床的墙上插座上发现有个摄像头。“我们拿着闪光灯照它的时候,它跟镜面一样会反光,这个位置正好对着床。”

随后,小叶报警。

警方赶到现场后,将插座面板拆开。“这个摄像头是用黑色胶带绕在里面,没有储存卡。”小叶说,摄像头这么对自己拍,涉及了隐私安全。

酒店王经理说,当时他在派出所给小叶道了歉,也给出了补偿方案,“他们的房费我全部免掉了。”

小叶表示,除了退掉自己房费外,还要写一份协议,“如果在网上出现相关视频,酒店要给出赔偿。”

今天(1月4日)上午,橙柿互动记者联系到该酒店属地警方。

警方表示,接到报警后到现场进行核实,房间里确实有摄像头,连接的是无线网,里面没有储存设备。
目前警方已介入调查。

今天上午,橙柿互动记者来到该酒店,酒店位于余杭塘路上一家商业中心公寓楼内,去年2月开业,共有20多间客房。

据了解,当时小叶住在该公寓楼6楼。

该公寓门口工作人员说,这幢楼有10多层,里面有好几家酒店,有的酒店在公寓楼里租房作为客房,进入需要刷卡。

橙柿互动记者在该公寓6楼看到,这一层至少有54个房间,除了“禧玥轻奢公寓酒店”外,至少还有三家不同酒店,另外还有部分房间用于出租。

一位租客说,这楼里很多都是酒店客房,自己房子是房东买过来用于出租的,楼上楼下两间,每个月5000多元。“我是拎包入住的,住进来里面就有无线网,是谁来装修的就不太清楚了。”

 
插座里为何有摄像头?

据酒店王经理说,自己也不知道,客人(小叶)是(去年)12月28日入住的,(去年)12月31日发现了摄像头,“作为酒店,不可能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我们是做生意的。”

今天上午,警方再次来到酒店,再次现场查看了当时装有摄像头的插座,随后询问了酒店王经理关于无线网等问题。

插座是客房装修时安装的,还是之前就安装好了?另外,摄像头会不会是和插座一起安装上去的?或者说是否是有人后来私自安装了摄像头?

王经理向记者表示,现在在等调查结果,其他不方便再说。“这两天都在为这事忙,我刚从派出所回来,忙到现在饭都没吃,我们也在等结果。”

该商业中心公寓楼租赁给酒店是否是统一装修?

今天上午,酒店所属的商业中心综合服务中心值班人员说,关于该酒店摄像头一事,不方便接受采访,“我们有专门对接的工作人员,我们登记好信息会联系你。”

截至下午5点,橙柿互动记者没有收到该商业中心回复。

小叶说当时自己下载了监测摄像头的小程序,才发现房间插座里装有摄像头。

橙柿互动记者手机上搜索关键词“摄像头探测”,不同类型的酒店防偷拍的摄像头探测设备很多。

此前,杭州市公安局曾发布提醒,酒店客房里的插座、挂钩、烟雾报警器、沐浴乳、纸巾盒、路由器等物品最容易被伪装成偷拍设备。

  

警方建议,顾客在进入酒店房间时,可以通过手机、手电进行排查。让房间处于黑暗状态,重点观察房间内可能装有摄像头的朝向和角度,排查可疑物品。

特别值得注意的是,浴室需要重点检查,防水摄像头有可能被藏在大容量的洗发液、沐浴液的瓶子里。此外,浴室的插座等位置也是暗藏摄像头的重灾区。

“最好的办法就是细心观察,要经常变换物品的摆放位置。”民警提醒,一旦发现侵犯个人信息的违法犯罪行为,在保存证据的同时及时报警。

都市快报曾报道,2019年,公安部通报全国公安机关开展“净网2019”专项行动工作情况及典型案例,其中一起是浙江警方破获的非法生产、销售、使用针孔摄像头专案。

据了解,现在针孔摄像头技术,一般人较难察觉,不再是“一闪一闪”地被人发现。隐藏的地方也越来越隐蔽,钟表、插电板、电风扇、空调……有的针孔摄像头还干脆做进了产品里。

针孔摄像头又称为“联网型针孔摄像头”,通过配套的App等,可以远程控制摄像头,实时查看拍摄内容。从调查看,有的人买来装在酒店、出租房内等,通过手机配套的App实时观看拍摄他人隐私。

知识产权、免责声明以及媒体合作联系
继续了解
知识产权声明

【知识产权声明】

除本司(指上海东方网股份有限公司)另行声明外,本司网页及客户端产品(以下简称“本网”),包括但不限于东方新闻、翱翔、东方头条等,所涉及的任何资料(包括但不限于文字、图标、图片、照片、音频、视频、图表、色彩组合、版面设计、商标、商号、域名等)的知识产权均属本司和资料提供者所有。未经本司书面许可,任何人不得复制、转载、摘编、修改、链接、镜像或以其他任何方式非法使用东方网的上述内容。对于有上述行为者,本司将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东方网、东方新闻、翱翔,以上均为本司享有权利之合法商标,未经本司书面授权,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使用上述商标,或将上述商标用作网站、媒体名称等。

【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东方网”或“东方新闻”或带有东方网LOGO、水印的所有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图片、音频视频,版权均属本司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其他任何形式的法律实体和个人未经本司书面授权均不得转载、链接或以其他方式复制传播。与我司签订有关协议或已经获得本司书面授权许可的媒体、网站或其他任何形式的法律实体和个人,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且必须注明来源“东方网”。其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意味着本司赞同其观点或认可其内容的真实性。如果其他媒体、网站或其他任何形式的法律实体和个人使用,必须保留本司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全部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为“稿件来源:东方网”,本司将依法追究责任。

2、擅自使用东方网名义转载不规范来源的信息、版权不明的资讯,或盗用东方网名义发布信息,设立媒体账号等,本司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3、鉴于本网发布主体、发布稿件来源广泛,数量较多,如因作者联系方式不详或其他原因未能及时与著作权拥有者取得联系,或著作权人发现本网转载了其拥有著作权的作品时,请主动来函、来电与本司联系,或与本司授权的中国文字著作权协会联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我方将及时处理。
中国文字著作权协会联系方式:
联系人:赵洪波 唐亚静
地 址:北京西城区珠市口西大街120号太丰惠中大厦1027-1036室
联系电话:010-65978917
邮 箱:wenzhuxie@126.com

4、本网所有声明以及其修改权、更新权及最终解释权均属本司所有。

【媒体合作】

本司为尊重保护著作权,鼓励有益于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物质文明建设的作品的创作和传播,促进互联网良性发展,本着平等互惠、资源共享的原则,诚邀各类媒体、网站、单位、个人与本网建立友好的合作关系。
媒体合作、内容转载请联系
联系人:杨老师
联系电话:021-2289978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