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
冬季开车,你遇到过“盲视”吗?
山西晚报2022-01-05 17:09:17


  最近的一场冷空气,虽然让气温“大跳水”,却一扫阴霾,让天气格外晴朗。不过,久违的阳光却也带来些“麻烦”。12月28日,高速交警六支队发布了一起因阳光太“晃眼”而引发的交通事故。车主称,刺眼的阳光让他瞬间盲视,一下子什么也看不到,导致事故发生。
  刺眼的阳光使司机瞬间“盲视”
  12月27日15时30分,驾驶员王某驾驶小型客车从太原出发前往介休,当行驶至京昆高速运城方向555公里处时,突然一束刺眼的太阳光让其瞬间“盲视”,导致王某追尾了一辆重型罐式货车。所幸只是车辆右侧刮擦,无人员受伤。
  接到报警后,山西高速交警六支队七大队民警迅速赶到现场处置。王某驾驶的传奇越野车右侧前部凹陷,损毁严重,被其追尾的重型罐式货车尾部左侧保险杠变形翘起。王某连连称:“是我的错,我的错……”原来,王某在驾车途中感到阳光挺强烈,本打算把遮阳板给放下来,但一发懒就没放遮阳板。行驶至此刚拐过弯后,“感觉一束强烈刺眼的阳光直射我的双眼,我瞬间‘盲视’,加上车速比较快,我的车就与前车追尾了。”
  民警调取了事发地点的监控录像。画面显示与王某所述基本吻合。民警认定,王某承担此次事故的全部责任。
  冬季阳光的“威力”也很大
  “本以为夏季阳光刺眼,没想到冬季的阳光也很厉害。”刚刚拿到驾照的李伟说,真正开车上路才发现,冬季阳光的“威力”也很大,经常会出现晃眼晃到看不清路的情况。
  对此,高速交警解释说,与夏季不同,冬季阳光斜射角度大,开车出行也会出现阳光晃眼的情况,给司机带来不便。那开车迎着强光时需要如何应对呢?
  最简单的就是佩戴太阳镜。开车时戴墨镜既能抵挡刺眼的阳光,充分过滤紫外线,而且能不影响视觉判断,保证行车安全。墨镜要选戴偏光墨镜,因为普通太阳镜只是单纯地使光线变暗,无法过滤和阻隔有害光线。而偏光镜片则可以完全阻隔因散射、反射等各种因素所造成的刺眼眩光。
  还有一点容易被大家忽略,就是中控台及风挡下不要放置反光物。经常有人把塑封起来的卡纸通行证放在挡风玻璃处,遇到阳光会反射到风挡上面形成一块块白色,干扰驾驶员的视线,存在一定的安全隐患。因此,不要将反光物品放在影响视线的地方。
  在车内风挡上沿位置,都会配有长条状的遮阳板。当车辆迎着阳光行驶的时候,放下遮阳板可以有效地阻挡阳光对眼睛的影响。建议驾驶员根据自己的情况来调节遮阳板的角度,不过尽量不要放置在90度的位置,位置过低会影响驾驶员对于信号灯的有效观察。
  此外,冬季雾霾天气较多,几天不洗车,车辆风挡上面就容易附着上一层污物。遇阳光直射时,会严重阻碍驾驶员视线。因此驾驶员驾车出行前要及时清理、擦洗风挡污物。
  高速交警还提醒,冬季通行隧道要格外谨慎。出入隧道时光线条件差异很大,会加重视觉疲劳产生黑白洞效应。因此在阴影和阳光中频繁穿行要小心慢行,保持安全车速和安全车距是前提。

山西晚报记者 杨晶

(责编:李琳)
知识产权、免责声明以及媒体合作联系
继续了解
知识产权声明

【知识产权声明】

除本司(指上海东方网股份有限公司)另行声明外,本司网页及客户端产品(以下简称“本网”),包括但不限于东方新闻、翱翔、东方头条等,所涉及的任何资料(包括但不限于文字、图标、图片、照片、音频、视频、图表、色彩组合、版面设计、商标、商号、域名等)的知识产权均属本司和资料提供者所有。未经本司书面许可,任何人不得复制、转载、摘编、修改、链接、镜像或以其他任何方式非法使用东方网的上述内容。对于有上述行为者,本司将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东方网、东方新闻、翱翔,以上均为本司享有权利之合法商标,未经本司书面授权,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使用上述商标,或将上述商标用作网站、媒体名称等。

【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东方网”或“东方新闻”或带有东方网LOGO、水印的所有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图片、音频视频,版权均属本司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其他任何形式的法律实体和个人未经本司书面授权均不得转载、链接或以其他方式复制传播。与我司签订有关协议或已经获得本司书面授权许可的媒体、网站或其他任何形式的法律实体和个人,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且必须注明来源“东方网”。其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意味着本司赞同其观点或认可其内容的真实性。如果其他媒体、网站或其他任何形式的法律实体和个人使用,必须保留本司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全部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为“稿件来源:东方网”,本司将依法追究责任。

2、擅自使用东方网名义转载不规范来源的信息、版权不明的资讯,或盗用东方网名义发布信息,设立媒体账号等,本司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3、鉴于本网发布主体、发布稿件来源广泛,数量较多,如因作者联系方式不详或其他原因未能及时与著作权拥有者取得联系,或著作权人发现本网转载了其拥有著作权的作品时,请主动来函、来电与本司联系,或与本司授权的中国文字著作权协会联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我方将及时处理。
中国文字著作权协会联系方式:
联系人:赵洪波 唐亚静
地 址:北京西城区珠市口西大街120号太丰惠中大厦1027-1036室
联系电话:010-65978917
邮 箱:wenzhuxie@126.com

4、本网所有声明以及其修改权、更新权及最终解释权均属本司所有。

【媒体合作】

本司为尊重保护著作权,鼓励有益于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物质文明建设的作品的创作和传播,促进互联网良性发展,本着平等互惠、资源共享的原则,诚邀各类媒体、网站、单位、个人与本网建立友好的合作关系。
媒体合作、内容转载请联系
联系人:杨老师
联系电话:021-2289978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