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
在水一方,奉贤这个重量级的文旅新地标开建了!
乐游上海2022-01-11 10:40:51

近日,重量级文化项目——在水一方正式开工。该项目位于奉贤新城城市客厅——上海之鱼,东至湖畔路,南至雕塑艺术公园,西至金海湖。

项目总用地面积16755㎡,总建筑面积29576.7㎡。项目为地上2层地下1层的商业文化混合建筑,采用抗震核心筒+空间异型壳结构,建筑形态优美。

一层为大面积流动空间,如起伏的山谷散布在道路之间。门厅设置有多个不同方向的出入口,方便各个方向的人流进出。

二层空间为完全贯通无隔断和遮挡的大型流动空间,如一片云轻柔的飘落在一层山谷上,在湖水的掩映下建筑显得轻盈而通透。

多个开放空间通过走廊相连,利用台阶的下沉,形成每个使用空间的隐形空间围合,在空间形式上是一种全新的创造。

图片说明:音乐演奏空间

图片说明:阅览空间

图片说明:演讲空间

图片说明:亲子活动空间

图片说明:开放式展览空间

图片说明:电竞空间兼文化活动空间

在水一方项目建成后,将为上海之鱼提供又一处文化公共空间,提升奉贤新城功能品质。

选稿:张丹洋
知识产权、免责声明以及媒体合作联系
继续了解
知识产权声明

【知识产权声明】

除本司(指上海东方网股份有限公司)另行声明外,本司网页及客户端产品(以下简称“本网”),包括但不限于东方新闻、翱翔、东方头条等,所涉及的任何资料(包括但不限于文字、图标、图片、照片、音频、视频、图表、色彩组合、版面设计、商标、商号、域名等)的知识产权均属本司和资料提供者所有。未经本司书面许可,任何人不得复制、转载、摘编、修改、链接、镜像或以其他任何方式非法使用东方网的上述内容。对于有上述行为者,本司将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东方网、东方新闻、翱翔,以上均为本司享有权利之合法商标,未经本司书面授权,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使用上述商标,或将上述商标用作网站、媒体名称等。

【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东方网”或“东方新闻”或带有东方网LOGO、水印的所有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图片、音频视频,版权均属本司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其他任何形式的法律实体和个人未经本司书面授权均不得转载、链接或以其他方式复制传播。与我司签订有关协议或已经获得本司书面授权许可的媒体、网站或其他任何形式的法律实体和个人,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且必须注明来源“东方网”。其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意味着本司赞同其观点或认可其内容的真实性。如果其他媒体、网站或其他任何形式的法律实体和个人使用,必须保留本司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全部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为“稿件来源:东方网”,本司将依法追究责任。

2、擅自使用东方网名义转载不规范来源的信息、版权不明的资讯,或盗用东方网名义发布信息,设立媒体账号等,本司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3、鉴于本网发布主体、发布稿件来源广泛,数量较多,如因作者联系方式不详或其他原因未能及时与著作权拥有者取得联系,或著作权人发现本网转载了其拥有著作权的作品时,请主动来函、来电与本司联系,或与本司授权的中国文字著作权协会联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我方将及时处理。
中国文字著作权协会联系方式:
联系人:赵洪波 唐亚静
地 址:北京西城区珠市口西大街120号太丰惠中大厦1027-1036室
联系电话:010-65978917
邮 箱:wenzhuxie@126.com

4、本网所有声明以及其修改权、更新权及最终解释权均属本司所有。

【媒体合作】

本司为尊重保护著作权,鼓励有益于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物质文明建设的作品的创作和传播,促进互联网良性发展,本着平等互惠、资源共享的原则,诚邀各类媒体、网站、单位、个人与本网建立友好的合作关系。
媒体合作、内容转载请联系
联系人:杨老师
联系电话:021-2289978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