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
禁用15万以上手表与5万以上名包!券商立规矩防员工炫富引热议
财联社2022-01-14 09:52:00

原标题:券商立规矩防员工炫富引热议!禁用15万以上手表与5万以上名包

“工作环境下不允许开豪华车(100万以上)、戴高档手表(15万以上)、使用高档包(5万以上)”——包涵着以上核心内容的一则券商《固定收益融资部员工社会行为准则(试行版)》在业内激起不小水花。

相关截图显示,这份“行为准则”来自某券商固定收益融资部,明确对“奢侈品使用、言谈举止、对外宣传、生活作风”四方面进行行为规范,多方面禁止员工“炫富”。避免炫富、高调等行为给公司甚至整个行业带来负面影响。而这些准则,就是要避免给外界留下金融行业从业人员高调奢华的印象。

尽管相关内容真实性仍有待考证,但证券行业薪酬问题已引发有关部门的重视。中国证券业协会近日向券商下发薪酬管理制度调研的通知,为了解行业对完善薪酬管理制度的意见建议进行调研。

四项要求避免员工“炫富”

这则近600字的行为准则涵盖了奢侈品使用、言谈举止、对外宣传、生活作风四方面的规范,多方面对“炫富”行为做出明确要求,目的是避免带来负面影响。

该券商固收部提出了行为规范的总原则,即部门的工作范围内员工须注意言行举止,不允许因家庭背景等非自身因素产生优越感,当好一名职业banker。“为坚持共同富裕的社会价值观,符合当前的社会形势,固定收益融资部出台部门员工的社会行为准则,避免炫富,高调等行为给公司甚至整个行业带来负面影响。”规范中这一表述,正体现了当下行业已出现的一些问题。

关于名表、豪车与包包

“行为准则”中最博人眼球的是关于奢侈品使用的相关规定。如工作环境下(上班时间、有客户在场的任何场合)须穿着得体,不允许开豪华车(100万以上),戴高档手表(15万以上)、使用高档包(5万以上),以及使用其他不合时宜、奢华定制的物品。

言谈举止的要求主要针对“晒薪酬”等行为,目的是避免留下高调奢侈的行业形象。如对外交流时需回避讨论任何奢华主义内容;不允许在使用社交软件、社交平台(公开媒体,包括朋友圈,抖音,小红书等)时发工资、奖金等截图或具体金额,不在社交平台上发布高端奢侈品、高端旅行以及高端餐饮、酒水的相关内容;接受正式采访前须向部门提交申请,接受正式和非正式采访(参加论坛等)时不得随意评论行业薪酬。

对外宣传内容上也对“薪酬待遇”等敏感信息做出限制。在对外宣传及招聘信息中,不可含有薪酬和待遇信息的表述。招聘广告不允许标注高薪和高提成、强资源等要素。

在生活作风上则要求对待个人生活必须抱着负责任的态度,严肃处理个人生活问题。

薪酬正成行业敏感话题

金融从业者薪酬问题历来是吃瓜群众的“谈资”,上述“行为准则”一出,再次把券业人士薪酬问题推到聚光灯下。微博大V @历史的进城发文点评,“吃肉不要吧唧嘴,已有券商出台细则了,开车别开100万以上的车,戴表别戴15万以上的表,背包别背5万以上的包。不要在各平台晒工资、奖金。”

也有评论直指证券行业面临的限薪问题,“参加大佬饭局,已经比较明确了券商的高管都要限薪了”。

此外,也从业者叫苦不迭,纷纷表示自己是被平均的——“说得好像我们有100万以上的车,15万以上的表,5万以上的包一样……现在奖金延递成什么样了”“平均薪酬害苦了底层工作者,企业中的高层和基层职工相差悬殊,但行业降低薪酬各层级都降”。

券业薪酬话题引发监管重视

前有首席分析师小红书晒薪酬引发关注,后有券商出台“行为准则”要求员工避免炫富,证券从业者薪酬话题一时甚嚣尘上。

尽管上述事件真实性仍有待考证,但证券行业薪酬问题已引发有关部门的重视。记者此前获悉,中国证券业协会近日向券商下发薪酬管理制度调研的通知,要求券商在1月17日17点前提交反馈意见。通知中提到,健全合理的薪酬激励机制是公司稳定健康发展的必要保障,同时也是促进行业高质量发展和防范化解金融风险的重要基础。为了解行业对完善薪酬管理制度的意见建议进行调研。

此外,日前中国证券业协会向券商下发《证券公司文化建设实践评估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也明确要求证券公司建立长期与短期兼顾的激励机制。

其中提到,公司应构建激励与约束并重、长期与短期兼顾的长效激励机制,注重有效激励与问责监督相统一。包括建立科学的人员考核与合理的薪酬管理制度,将廉洁从业、合规诚信执业、践行行业和公司文化理念等情况纳入人员考核与薪酬管理,坚持正向引导激励与反向惩戒约束并重。建立长期与短期兼顾的激励机制,通过适度拉长业绩考核周期、薪酬递延等方式形成合理有效的长周期考核评价体系和收入分配机制。

此外,扣分指标中也有涉及,薪酬激励过于激进,未能体现建立长期激励机制要求的,扣1分。

知识产权、免责声明以及媒体合作联系
继续了解
知识产权声明

【知识产权声明】

除本司(指上海东方网股份有限公司)另行声明外,本司网页及客户端产品(以下简称“本网”),包括但不限于东方新闻、翱翔、东方头条等,所涉及的任何资料(包括但不限于文字、图标、图片、照片、音频、视频、图表、色彩组合、版面设计、商标、商号、域名等)的知识产权均属本司和资料提供者所有。未经本司书面许可,任何人不得复制、转载、摘编、修改、链接、镜像或以其他任何方式非法使用东方网的上述内容。对于有上述行为者,本司将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东方网、东方新闻、翱翔,以上均为本司享有权利之合法商标,未经本司书面授权,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使用上述商标,或将上述商标用作网站、媒体名称等。

【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东方网”或“东方新闻”或带有东方网LOGO、水印的所有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图片、音频视频,版权均属本司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其他任何形式的法律实体和个人未经本司书面授权均不得转载、链接或以其他方式复制传播。与我司签订有关协议或已经获得本司书面授权许可的媒体、网站或其他任何形式的法律实体和个人,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且必须注明来源“东方网”。其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意味着本司赞同其观点或认可其内容的真实性。如果其他媒体、网站或其他任何形式的法律实体和个人使用,必须保留本司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全部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为“稿件来源:东方网”,本司将依法追究责任。

2、擅自使用东方网名义转载不规范来源的信息、版权不明的资讯,或盗用东方网名义发布信息,设立媒体账号等,本司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3、鉴于本网发布主体、发布稿件来源广泛,数量较多,如因作者联系方式不详或其他原因未能及时与著作权拥有者取得联系,或著作权人发现本网转载了其拥有著作权的作品时,请主动来函、来电与本司联系,或与本司授权的中国文字著作权协会联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我方将及时处理。
中国文字著作权协会联系方式:
联系人:赵洪波 唐亚静
地 址:北京西城区珠市口西大街120号太丰惠中大厦1027-1036室
联系电话:010-65978917
邮 箱:wenzhuxie@126.com

4、本网所有声明以及其修改权、更新权及最终解释权均属本司所有。

【媒体合作】

本司为尊重保护著作权,鼓励有益于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物质文明建设的作品的创作和传播,促进互联网良性发展,本着平等互惠、资源共享的原则,诚邀各类媒体、网站、单位、个人与本网建立友好的合作关系。
媒体合作、内容转载请联系
联系人:杨老师
联系电话:021-2289978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