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
今年上海个人住房房产税税率分界线更新:81948元/平米
澎湃新闻2022-02-08 18:13:00

2022年,上海市房产税征收税率是将按0.4%征收还是按0.6%征收,将以应税住房每平方米81948元为分界线。

2月8日,澎湃新闻从上海市统计局获悉,2021年,新建住宅销售均价40974元/平方米。

《上海市开展对部分个人住房征收房产税试点的暂行办法》第五条规定:适用税率暂定为0.6%。应税住房每平方米市场交易价格低于上海上年度新建商品住房平均销售价格2倍(含2倍)的,税率暂减为0.4%。上海上年度新建商品住房平均销售价格,由上海市统计局每年公布。

以此计算,2022年上海新购住房房产税税率暂减为0.4%的条件是每平方米市场交易价格小于等于81948元,每平方米市场交易价格大于81948元适用税率暂定为0.6%。与2021年每平方米市场交易价格73482元相比,提高11.52%。

上海市税务局2021年1月29日发布的《 个人住房房产税税率适用表(2021版)》

上海市税务局2021年1月29日发布的《 个人住房房产税税率适用表(2021版)》

2021年度上海市个人住房房产税已于去年11月15日开启征缴。这已是上海征收个人住房房产税的第11个年度。2011年1月27日,上海市人民政府印发《上海市开展对部分个人住房征收房产税试点的暂行办法》的通知,自2011年1月28日起,开展对部分个人住房征收房产税试点。

根据试点办法,对上海市居民家庭给予人均60平方米的免税住房面积(指住房建筑面积,下同)扣除。即,对上海居民家庭在上海新购且属于该居民家庭第二套及以上住房的,合并计算的家庭全部住房面积人均不超过60平方米(含60平方米)的,其新购的住房暂免征收房产税;人均超过60平方米的,对属新购住房超出部分的面积,按规定计算征收房产税。合并计算的家庭全部住房面积为居民家庭新购住房面积和其它住房面积的总和。上海居民家庭中有无住房的成年子女共同居住的,经核定可计入该居民家庭计算免税住房面积;对有其他特殊情形的居民家庭,免税住房面积计算办法将另行制定。

上海市统计局发布的《2021年上海房地产市场综述》显示,2021年,上海精准施策,不断细化和完善各类调控措施,同时增加供应,保持供应节奏合理有序。全市新建房屋销售面积1880.45万平方米,比上年增长5.1%。其中,住宅销售面积1489.95万平方米,增长3.9%;商办销售面积170.76万平方米,下降7.9%。

从区域均价看:内环线以内123589元/平方米,内外环线之间61348元/平方米,外环线以外30632元/平方米。

剔除征收安置住房和共有产权保障住房等保障性住房后的市场化新建住宅的区域均价分别为:内环线以内123589元/平方米,内外环线之间84678元/平方米,外环线以外42950元/平方米。

2021年,上海全市房地产开发投资稳步增长,完成投资5035.18亿元,比上年增长7.2%,以2019年为基期,两年平均增长9.1%。从房屋类型看,全市住宅投资2673.95亿元,比上年增长10.5%;办公楼投资767.63亿元,下降7.9%;商业用房投资511.52亿元,下降8.6%。

2021年,上海全市房地产项目开工建设有序推进,房屋在建规模继续扩大。全市房屋施工面积16627.90万平方米,比上年增长5.6%。其中,房屋新开工面积3845.97万平方米,增长11.8%。房屋竣工面积2739.55万平方米,下降4.8%。

作者:澎湃新闻记者 刘畅
知识产权、免责声明以及媒体合作联系
继续了解
知识产权声明

【知识产权声明】

除本司(指上海东方网股份有限公司)另行声明外,本司网页及客户端产品(以下简称“本网”),包括但不限于东方新闻、翱翔、东方头条等,所涉及的任何资料(包括但不限于文字、图标、图片、照片、音频、视频、图表、色彩组合、版面设计、商标、商号、域名等)的知识产权均属本司和资料提供者所有。未经本司书面许可,任何人不得复制、转载、摘编、修改、链接、镜像或以其他任何方式非法使用东方网的上述内容。对于有上述行为者,本司将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东方网、东方新闻、翱翔,以上均为本司享有权利之合法商标,未经本司书面授权,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使用上述商标,或将上述商标用作网站、媒体名称等。

【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东方网”或“东方新闻”或带有东方网LOGO、水印的所有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图片、音频视频,版权均属本司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其他任何形式的法律实体和个人未经本司书面授权均不得转载、链接或以其他方式复制传播。与我司签订有关协议或已经获得本司书面授权许可的媒体、网站或其他任何形式的法律实体和个人,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且必须注明来源“东方网”。其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意味着本司赞同其观点或认可其内容的真实性。如果其他媒体、网站或其他任何形式的法律实体和个人使用,必须保留本司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全部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为“稿件来源:东方网”,本司将依法追究责任。

2、擅自使用东方网名义转载不规范来源的信息、版权不明的资讯,或盗用东方网名义发布信息,设立媒体账号等,本司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3、鉴于本网发布主体、发布稿件来源广泛,数量较多,如因作者联系方式不详或其他原因未能及时与著作权拥有者取得联系,或著作权人发现本网转载了其拥有著作权的作品时,请主动来函、来电与本司联系,或与本司授权的中国文字著作权协会联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我方将及时处理。
中国文字著作权协会联系方式:
联系人:赵洪波 唐亚静
地 址:北京西城区珠市口西大街120号太丰惠中大厦1027-1036室
联系电话:010-65978917
邮 箱:wenzhuxie@126.com

4、本网所有声明以及其修改权、更新权及最终解释权均属本司所有。

【媒体合作】

本司为尊重保护著作权,鼓励有益于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物质文明建设的作品的创作和传播,促进互联网良性发展,本着平等互惠、资源共享的原则,诚邀各类媒体、网站、单位、个人与本网建立友好的合作关系。
媒体合作、内容转载请联系
联系人:杨老师
联系电话:021-2289978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