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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白原型拍广告,化用电影名台词?《爱情神话》导演维权:不知情,打擦边球
新闻早餐2022-02-09 06:40:37

电影火了,可以拿名台词拍广告吗?
有关《爱情神话》导演的维权
来看看怎么回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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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女人这辈子没赚到过一百万也是不完整的、一个女人这辈子没有为自己活过也是不完整的、一个女人这辈子没浪迹过天涯也是不完整的……

电影《爱情神话》里,李小姐、蓓蓓、格洛瑞亚在饭桌上围绕女人如何完整的讨论引人发笑,也成了出圈金句。
近日,类似的台词、场景被某汽车品牌翻拍为商业广告。
《爱情神话》导演邵艺辉在微博维权,表示该广告号称拍摄《爱情神话》老白原型,打擦边球,但自己和片方并不知情,并强调“这种商业行为和广告语完全背离我的价值观”。
那么,这种未经片方许可,
化用电影元素拍摄广告属于侵权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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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男人这辈子没写过一首歌是不完整的、一个男人这辈子没办过一次画展是不完整的、一个男人这辈子没写过十万加的公众号是不完整的……

某汽车品牌发布《老白的探险神画》微电影,该广告拍摄对象为《爱情神话》老白原型白红卫,并在开头表示“一切都从那部电影开始”,且撞梗了电影中的出圈台词“一个女人怎样不完整”。
该广告引起邵艺辉的不满
她在微博表示,“广告号称拍摄《爱情神话》老白原型,打擦边球,此广告和我和片方无关,我们并不知情,尤其这种商业行为和广告语完全背离我的价值观。”随后又转发一篇将该广告称为电影“番外篇”的公号文章,表示“广告是擦边球,但广告软文确实侵权。不是番外篇。和片方无关。
《老白的探险神画》微电影广告拍摄了白红卫的生活和居住环境,这也是电影《爱情神话》原汁原味呈现上海市井烟火气的灵感来源。
导演:白红卫并不能等同于电影中的老白
《爱情神话》在上海举办“不管几岁爱情万岁”特别放映场时,白红卫曾作为老白原型人物受邀来到现场和观众打招呼,而画画、烧菜、打鼓,这些在《老白的探险神画》中出现的元素,也是邵艺辉认证过的电影角色和原型人物共有的元素。
不过,生活原型和艺术形象有距离,白红卫并不能等同于电影中的“老白”。邵艺辉曾在接受解放日报·上观新闻记者采访时表示,白红卫给了自己很多创作灵感,但原型人物和现在的角色千差万别,“生活给了我起笔的落点,但故事和角色需要重新虚构描绘。”电影热映后,邵艺辉又在自己的微信公众号“红拂不复还”里发表《爱情神话的老白》一文,剖析老白这一形象,并指出自己才是老白的“真身”,“老白的原型和本质是我自己”。
“广告主角身上的元素的确启发了我的创作,但他自己每次采访都说到故事和他无关,角色老白主要是虚构。为何媒体和厂商还要绑定他和虚构的电影营销一个多月?”邵艺辉的维权微博引发网友热议,在影片中饰演蓓蓓的演员吴越也留言表示,“支持导演维权。”
网友热议:谁对谁错说不清

有网友认为,广告商“明知故犯”,且广告立意和电影相反,“原型”身体力行证明了自己是虚构的。

但也有人觉得,原型人物对作品有启发意义,电影火了后,借一点热度营销自己无可厚非。

在观众李先生看来,这件事已经成为罗生门,谁对谁错,说不清楚,“但广告语只是把电影台词里的女性换成男性照猫画虎,且格调不高,营销成番外篇也有问题。”
记者联系白红卫及片方,双方均表示对此暂不回应。
该微电影广告能否判定为侵权?
版权专业人士认为,微电影广告可能会对电影造成侵权,但还要看原型人物和版权方之间是否有过合同,以及合同的具体规定来明确。“目前这些信息不全面、不具体,难以直接判断和判定,需要专业律师团队介入全面梳理,有证据方也可以向司法部门举证。”
上海市协力律师事务所合伙人郝红颖认为,我国《著作权法》保护的作品,是指文学、艺术和科学领域内具有“独创性”并能以一定形式表现的智力成果。通过对电影作品和广告短片进行对比,可发现二者在名称、背景、人物设定以及台词等方面存在一定相似性,若二者构成“实质性相似”,那么广告短片就存在侵犯电影作品著作权之嫌。即使二者无法认定为表达上的实质性相似,根据广告片头“一切都从那部电影开始”的台词,也值得探讨该广告短片是否属于基于《爱情神话》电影作品而产生的演绎作品。“《著作权法》第十条规定了著作权人享有改编权,即改编作品,创作出具有独创性的新作品的权利。要注意的是,演绎作品是对原作品的改编,需要取得原作品著作权人的授权才能行使改编权。”
她同时认为,这一案件在判定上有难度,因为侵权比对是一件专业的事情。比如舞蹈作品侵权,甚至要逐帧比对,然后看相似度达到多少才能认定侵权。“电影中,‘一个女人这辈子怎样不完整’的台词比较有代表性,但也要看是谁编了这句话。而且,导演只是主创之一,她心疼自己的‘孩子’涉嫌被仿造了,在微博上发声无可厚非,但导演是没有权利起诉的,需要版权方来。广告商以盈利为目的打擦边球似有不妥,但版权方想打赢官司还是有一定难度的。

来源:广州日报

责任编辑:李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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