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
王学兵将与8岁儿子首度同台,挑战4小时话剧《酗酒者莫非》
上海黄浦2022-02-12 17:24:39

原著作者史铁生认为“它或许永远都无法在舞台上呈现”的作品,经由导演克里斯蒂安·陆帕之手,通过多媒体影像与舞台表演结合,将在今明两天亮相上海大剧院。此次来沪上演的《酗酒者莫非》是今年复排的“欧洲巡演版”,将以演艺大世界为起点,开启剧目2022年度巡演之旅。

波兰导演对中国作家的精神拜访

话剧《酗酒者莫非》改编自史铁生作品《关于一部以电影作舞台背景的戏剧之设想》,故事讲述了死了七天才被发现的酗酒者莫非,在酒精的催动下游走于现实与虚幻、过去与将来之间。整个舞台的背景是电影荧屏,演员是舞台上一个白日梦游的醉鬼。借助酒力,莫非可以回到过去。

作为克里斯蒂安·陆帕的中国故事三部曲之一,话剧《酗酒者莫非》是对中国作家史铁生一次隔空却同频的精神拜访。对于《酗酒者莫非》的创排,陆帕表示:“在我印象里还没有另外一个作品像这部作品这样把电影和戏剧故事合而为一,史铁生这部作品从来没有被实现过,但在《酗酒者莫非》中我们做到了——我们在舞台上做了一个荧幕作为背景,上面放映电影故事,然而电影中呈现的却是主角内心的真正想法,这样,他的生活就变成了一部电影。这种想法和设置其实有非常强的哲学意味。我第一次看史铁生的原著时,就构想了这样一个酗酒者的角色,希望通过这样一个人来表达一些日常生活中不可说的情感。”

王学兵父子齐上阵

原著中,主人公A想象与自己小时候对话,小时候他的名字为B,长大之后改名为A。每个人都有AB两面,在话剧《酗酒者莫非》中,陆帕将童年主人公命名为“莫”,长大之后加了“非”字,名为“莫非”,为观众留下了无限遐想。

本次演出中,已与陆帕合作两部戏的王学兵饰演“莫非”,一位社会“边缘人”,是他人眼中的失败者、无可救药的自暴自弃的无能酒鬼。而“莫”将由王学兵爱子Dida饰演,演绎人们过去、当下及未来关于“自我”的审视与思考。父子一同走进陆帕的戏剧世界,将是该版本《酗酒者莫非》亮点之一。

对于首次与爱子同台,王学兵最初是有些犹豫的,他拿不准孩子是否能理解这部近乎晦涩的戏,觉得很难让8岁的儿子Dida真正参透陆帕的戏剧观点,“没办法给他解释喝酒的事儿,但是我想让他早点知道也好,毕竟他总有一天会经历这些思考。”

当真正参与到排练时,王学兵发现,其实孩子有自己的一番见解,但新的难题产生了——Dida经常笑场,让王学兵很苦恼。经历了几天的排练后,王学兵也慢慢释然:“Dida说,小莫非就是个小孩子,他就应该是顽皮活泼的,我一想,确实是这么回事儿。”

作者:刘艺
选稿:蒋昕婕
知识产权、免责声明以及媒体合作联系
继续了解
知识产权声明

【知识产权声明】

除本司(指上海东方网股份有限公司)另行声明外,本司网页及客户端产品(以下简称“本网”),包括但不限于东方新闻、翱翔、东方头条等,所涉及的任何资料(包括但不限于文字、图标、图片、照片、音频、视频、图表、色彩组合、版面设计、商标、商号、域名等)的知识产权均属本司和资料提供者所有。未经本司书面许可,任何人不得复制、转载、摘编、修改、链接、镜像或以其他任何方式非法使用东方网的上述内容。对于有上述行为者,本司将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东方网、东方新闻、翱翔,以上均为本司享有权利之合法商标,未经本司书面授权,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使用上述商标,或将上述商标用作网站、媒体名称等。

【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东方网”或“东方新闻”或带有东方网LOGO、水印的所有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图片、音频视频,版权均属本司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其他任何形式的法律实体和个人未经本司书面授权均不得转载、链接或以其他方式复制传播。与我司签订有关协议或已经获得本司书面授权许可的媒体、网站或其他任何形式的法律实体和个人,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且必须注明来源“东方网”。其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意味着本司赞同其观点或认可其内容的真实性。如果其他媒体、网站或其他任何形式的法律实体和个人使用,必须保留本司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全部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为“稿件来源:东方网”,本司将依法追究责任。

2、擅自使用东方网名义转载不规范来源的信息、版权不明的资讯,或盗用东方网名义发布信息,设立媒体账号等,本司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3、鉴于本网发布主体、发布稿件来源广泛,数量较多,如因作者联系方式不详或其他原因未能及时与著作权拥有者取得联系,或著作权人发现本网转载了其拥有著作权的作品时,请主动来函、来电与本司联系,或与本司授权的中国文字著作权协会联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我方将及时处理。
中国文字著作权协会联系方式:
联系人:赵洪波 唐亚静
地 址:北京西城区珠市口西大街120号太丰惠中大厦1027-1036室
联系电话:010-65978917
邮 箱:wenzhuxie@126.com

4、本网所有声明以及其修改权、更新权及最终解释权均属本司所有。

【媒体合作】

本司为尊重保护著作权,鼓励有益于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物质文明建设的作品的创作和传播,促进互联网良性发展,本着平等互惠、资源共享的原则,诚邀各类媒体、网站、单位、个人与本网建立友好的合作关系。
媒体合作、内容转载请联系
联系人:杨老师
联系电话:021-2289978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