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
个人所得税退税开始啦!今年年度汇算办理有哪些新变化?
东方网2022-03-01 08:42:41

今年办理年度汇算初期可预约办税,手机app操作优化调整以及为老年人和特殊人群提供个性化服务。

2021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年度汇算来了!今天起至6月30日,2021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工作开始。也有人说国家开始退钱了,为什么会有这种说法?今年个人年度汇算有哪些新变化? 

简单来说,年度汇算是在平时已预缴税款的基础上“查遗补漏、汇总收支、按年算账、多退少补”。根据中国国际税收研究会发布的《中国个人所得税年度汇算的国际比较研究》,中国大陆2019~2020年平均年度汇算退税率为48.65%,两年平均的人均退税额为581.61元。换句话说,从2019-2020年度汇算数据来看,近一半人办理年度汇算后可退税,人均可退税金额581.61元。所以退钱之说也不算太过夸张。 

为方便纳税人办理年度汇算,税务部门今年有了一些新的服务举措。

一是提供年度汇算初期“预约办税”服务。为给纳税人提供更好的服务,税务系统今年推出了年度汇算初期预约办税功能,通过预约使税收公共服务更有效率、更有质量、更有秩序。凡在今年3月1日-15日期间有办税需求的纳税人,可以在2月16日(含)后通过自然人电子税务局预约办理时间,并按照预约时间办理年度汇算,进一步提升纳税人办理体验。

需要说明的是,预约办税只限于3月1日至15日,高峰期过后,纳税人在年度汇算期内随时可以办理年度汇算。 

二是进一步巩固“首违不罚”制度。国家税务总局明确继续实行年度汇算“首违不罚”规定。纳税人在办理年度汇算时,申报信息填写错误造成年度汇算多退或少缴税款,纳税人主动或经税务机关提醒后及时改正的,税务机关可以按照“首违不罚”原则免予处罚。

三是明确年度汇算期结束后的主管税务机关。 年度汇算结束后,将按规则给未按时办理年度汇算的纳税人确定一个主管税务机关。有关规则与受理年度汇算申报的税务机关确定规则基本一致。这一做法,便于纳税人后续办理年度汇算时找到主管税务机关为其提供涉税服务管理。 

此外,手机个人所得税APP的具体操作上也做了一些优化调整。

比如,优化申报表项目预填服务,对于选择适用空白申报表申报综合所得的纳税人,空白表的填报界面上,提供了纳税人可再次使用申报表项目预填服务的功能;优化社保费填写方式,对灵活就业自行缴纳社保的纳税人,结合部分地区按月、季、年不同缴费情形,新增按季度或者年度填报的选项;优化增加提示提醒。一方面,增加更多的服务提示提醒,帮助纳税人便利地办理年度汇算;另一方面,对填报减少收入或增加扣除、免税收入、减免税额的纳税人进行风险提示,提醒纳税依法如实申报,降低纳税人误填错填几率。 

办理年度汇算有疑问也可关注税务总局、各地税务局官方网站和微信公众号获取最新的办税指引、操作流程等信息;也可以通过电子税务局、12366纳税缴费服务平台等渠道询问相关问题。

值得注意的是,对需要办理年度汇算的老年纳税人,税务部门除提供上述手机个人所得税APP办理、申报表项目预填、提示提醒等各项服务外,还将在符合疫情防控要求的条件下,提供税费咨询、业务指引、全程协助办理等“一站式”综合服务,并建立“绿色通道”,缩短老年人的等候和办理时间。对于独立完成年度汇算存在困难的行动不便等特殊人群,由纳税人提出申请,税务机关可提供个性化年度汇算服务。

作者:王旭
选稿:朱雯
知识产权、免责声明以及媒体合作联系
继续了解
知识产权声明

【知识产权声明】

除本司(指上海东方网股份有限公司)另行声明外,本司网页及客户端产品(以下简称“本网”),包括但不限于东方新闻、翱翔、东方头条等,所涉及的任何资料(包括但不限于文字、图标、图片、照片、音频、视频、图表、色彩组合、版面设计、商标、商号、域名等)的知识产权均属本司和资料提供者所有。未经本司书面许可,任何人不得复制、转载、摘编、修改、链接、镜像或以其他任何方式非法使用东方网的上述内容。对于有上述行为者,本司将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东方网、东方新闻、翱翔,以上均为本司享有权利之合法商标,未经本司书面授权,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使用上述商标,或将上述商标用作网站、媒体名称等。

【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东方网”或“东方新闻”或带有东方网LOGO、水印的所有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图片、音频视频,版权均属本司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其他任何形式的法律实体和个人未经本司书面授权均不得转载、链接或以其他方式复制传播。与我司签订有关协议或已经获得本司书面授权许可的媒体、网站或其他任何形式的法律实体和个人,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且必须注明来源“东方网”。其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意味着本司赞同其观点或认可其内容的真实性。如果其他媒体、网站或其他任何形式的法律实体和个人使用,必须保留本司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全部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为“稿件来源:东方网”,本司将依法追究责任。

2、擅自使用东方网名义转载不规范来源的信息、版权不明的资讯,或盗用东方网名义发布信息,设立媒体账号等,本司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3、鉴于本网发布主体、发布稿件来源广泛,数量较多,如因作者联系方式不详或其他原因未能及时与著作权拥有者取得联系,或著作权人发现本网转载了其拥有著作权的作品时,请主动来函、来电与本司联系,或与本司授权的中国文字著作权协会联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我方将及时处理。
中国文字著作权协会联系方式:
联系人:赵洪波 唐亚静
地 址:北京西城区珠市口西大街120号太丰惠中大厦1027-1036室
联系电话:010-65978917
邮 箱:wenzhuxie@126.com

4、本网所有声明以及其修改权、更新权及最终解释权均属本司所有。

【媒体合作】

本司为尊重保护著作权,鼓励有益于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物质文明建设的作品的创作和传播,促进互联网良性发展,本着平等互惠、资源共享的原则,诚邀各类媒体、网站、单位、个人与本网建立友好的合作关系。
媒体合作、内容转载请联系
联系人:杨老师
联系电话:021-2289978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