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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外挂被封停账号? 玩家起诉游戏公司要求解封 获法院支持
封面新闻2022-03-14 13:10:00

封面新闻记者 宋潇 实习生 李沙

玩着玩着游戏,账号却被封停了,不少游戏玩家可能有过类似的遭遇,该怎么办?

日前,成都铁路运输第一法院(成都互联网法庭)对外公布了一起网络侵权责任纠纷案件,2020年3月,原告唐某某在被告某科技有限责任公司的游戏官方网站注册了游戏账号,账号为xxxxxxxx,游戏角色名为xx,同时唐某某与该公司签订了《用户协议》。

协议约定:“用户同意遵守游戏网站和客服中心各项条款,用户应每周查看游戏官方网站公布的各项条款。用户在使用游戏产品和接受游戏服务的过程中,应当遵循以下原则:6.6、不得通过第三方软件或在第三方软件的辅助下使用游戏的产品或接受游戏的服务……”

但不久后,唐某某的账号就被封停,原因是游戏违规、外挂封停。

唐某某在注册账号后,用该帐号购买了游戏装备,并一直正常的进行日常游戏活动。2021年4月9日,原告在登录游戏客户端时,发现游戏帐号被封停,被查封的原因是游戏违规、外挂封停。

唐某某多次希望通过客服向被告申请解封均被拒绝,就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判令被告解除对原告账号的封禁,并恢复封停账号内的装备等虚拟财产,且请求该案诉讼费由被告承担。

一审法院经审理认为,根据原《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当事人对自己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由于网络侵权案件属于一种特殊的侵权案件,依照公平原则和过错责任原则,网络运营商基于技术、人力、财力、网络运营控制等方面的优势,应当对其自身不存在过错承担举证责任。

该案中,被告公司主张其封停原告的游戏账号是因为原告使用了第三方辅助软件,但该公司提供的证据不能证明其主张,同时该公司也未能证明其封停原告账号的行为不存在过错,因此,被告封停原告游戏账号的行为侵害了原告的合法权益,应当承担相应的侵权责任。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条、第一百二十七条、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四条第一款、第一百四十四条之规定,判决如下:被告该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解除对原告唐某某账号的封禁,并恢复封停账号内的装备等虚拟财产。该案案件受理费25元,由被告该公司公司负担。

一审判决后,原被告均未提出上诉,一审判决已发生法律效力。

法官提醒,根据侵权责任中的过错责任原则,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一般情况下需要被侵权人证明侵权人存在过错才构成侵权。但是,网络侵权案件属于一种特殊的侵权案件,依照公平原则,网络运营商基于技术、人力、财力、网络运营控制等方面的优势,应当对其自身行为不存在过错承担举证责任,如其不能证明自身行为不存在过错则应当承担相应的侵权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二十七条规定“法律对数据、网络虚拟财产的保护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该条规定明确了网络虚拟财产属于法律保护的范围,由于游戏平台运营商封停账号的侵权行为导致用户的虚拟财产不能正常使用的,应当在解除对用户账号封禁的同时恢复其封停账号内的装备等虚拟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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