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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主播混进女浴室被公安机关予以行政罚款,罚得轻吗?
封面新闻2022-03-17 16:24:00


据警方通报,李某是一名网络主播,当天直播时打“PK”输了,便按照事先约定接受“惩罚”:换上女装偷偷混进女浴室。

本想继续直播“惩罚内容”,进入浴室后的李某意识到自己的行为已经触犯法律,立刻关闭了直播。在女浴室内,他尽量避开其他女顾客,想要瞅准时机逃离,最后还是被人识破。

目前,李某因涉嫌侵犯个人隐私,已被公安机关予以行政罚款。

不过,对警方的这一处罚,很多网友觉得处罚过轻。在新浪微博相关的新闻报道评论区,“才罚款?”“难道罚点钱就了事了?”类似的质疑声不在少数。

“现有处罚是适当的。”在北京政法职业学院副教授刘爱君看来,依据现有情节看,这一处罚并没有问题。

刘爱君介绍说,这起事件的法律依据主要是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第六款。

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写恐吓信或者以其他方法威胁他人人身安全的;

⋯⋯

(六)偷窥、偷拍、窃听、散布他人隐私的。

从警方公布的案情看,主播李某进入浴室后关闭了直播。

“主播李某尚未进行实质性的直播,社会危害程度及后果是可控的,且有一定的自首情节。” 刘爱君说,他在被发现时,能够如实供述,没有逃跑,配合报案人等待民警到场,也有悔过之意。因此,现有处罚是适当的。

不过,刘爱君提示说,如果他实施了现场直播,造成了直播平台的大量围观,获得了较高的点击量或打赏,就达到了犯罪标准,则涉嫌“制作、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

记者了解到,直播PK内容低俗的现象并不罕见,不少主播因此受到行政处罚。

广东省陆丰市公安局就曾公布过一例。涉案主播被处以行政拘留并处罚款。

据警方消息,当地网警大队在网络巡查中发现,沈某某涉嫌在网上传播淫秽信息。经查,沈某某曾在某直播平台与一名女主播进行网络PK直播,期间沈某某与女主播多次在直播间聊及淫秽话语。沈某某被陆丰公安处以行政拘留,并处罚款。

浴室突然闯进异性,除了及时报警,受害者还有哪些方式维权呢?

“浴室受害者还可通过提起民事诉讼的方式追究王某的民事责任。”云南弘石律师事务所律师牛应锦介绍说,根据民法典相关规定,浴室受害者可以要求王某承担赔礼道歉、恢复名誉、消除影响等非损害赔偿类责任,也可以要求王某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近年来,偷拍事件屡有发生。除了加强警惕以外,牛应锦呼吁被偷拍者运用法律武器捍卫自己的合法权利,对侵权人形成有力震慑,以进一步减少此类事件的发生。

在本案中,李某及时关闭了直播,浴室画面未在网络传播。

据牛应锦介绍,如果李某直播了浴室情况,所拍摄内容能够识别出特定自然人时,可能会触犯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所拍摄的内容涉及到浴室受害者的裸体画面时,可能涉嫌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或传播淫秽物品罪。

牛应锦还提示,如果对浴室的情况进行了直播,网络直播平台也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低俗直播,侵犯个人隐私,污染网络生态环境。“应当说,现在网络平台直播乱象需要有关部门进行综合治理。”刘爱君建议,根据不同的情节及危害程度,进行相应的惩处,行政手段包括:关闭平台或行政处罚等,涉嫌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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