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
苏伊士运河“过路费”再涨价,全球贸易会“更贵”?
上观新闻2022-03-23 17:48:00

今年以来,全球海运要道——苏伊士运河的通行费多次上调。昨天,埃及苏伊士运河管理局宣布对此前一轮涨价幅度做出调整,新一轮定价将从5月1日起生效。油船等船只的“过路费”将会更贵,或对全球贸易形势产生影响。不过,该管理局称这只是一时之举,今后可能根据全球航运情况变化再做调整。

高频涨价

昨天,苏伊士运河管理局宣布对此前一轮涨价幅度做出调整。3月1日,该管理局曾提高部分船舶的通行费。其中,液化石油气船、化学品运输船和其他液货船通行费上调10%;车辆和天然气运输船、杂货船以及多用途船通行费增加7%;油船、原油船和干散货船通行费上调5%。

航运分析平台Xeneta首席分析师彼得·桑德(Peter Sand)当时表示,对于已经为每趟运输支付了50万至60万美元的商户而言,这一调整将产生较大影响。对于运输一艘大型集装箱船来说,这一涨价意味着单程运输费将从62.5万美元涨到67.5万美元,“全球贸易变得越来越贵”。

苏伊士运河管理局主席乌萨马·拉比耶当时“预告”:将对新的收费标准进行评估,今后可能再次调整。

昨天,该管理局将油船通行费涨幅从5%改为15%。另外油船仍需支付占到通行费5%的附加费。化学品运输船和其他液货船费用涨幅从10%改为20%;干散货船费用涨幅从5%改为10%;车辆和杂货船以及多用途船费用涨幅从7%改为14%。

苏伊士运河管理局表示,新一轮定价将从5月1日起生效,之后可能会根据全球航运情况的变化再做调整。

实际上,苏伊士运河通行费近来高频上调。2月1日,该管理局曾把船舶通行费提高6%,但液化天然气船和邮轮除外。3月15日,苏伊士运河管理局又取消了对液化天然气船通行费15%的“折扣”。拉比耶当时表示,做出这一决定是由于油气价格上涨,以及1月和2月报告显示全球贸易和海运增长。

有何考量

众所周知,苏伊士运河位于欧、亚、非三洲交界地带要冲,是世界上最重要的航道之一,全球贸易中10%的货轮,包括7%的油轮途经于此。

而对埃及来说,这条运河是国家荣誉和外汇的重要来源。苏伊士运河管理局数据显示,尽管去年受到新冠疫情、“堵船事件”等因素影响,但该运河业务仍然“逆势增长”。去年,2万余艘船途径运河,比2020年增加约10%。与此同时,该运河船舶通行费收入总计达63亿美元,同比增加13%,创历史新高。

根据苏伊士运河管理局的说法,收费标准变化反映出全球贸易显著增长,并有助于运河水道开发、增强运输服务。不过,舆论注意到此轮涨价的时机不同寻常。

首先,苏伊士运河管理局正在拓宽和加深运河南段,且代价不菲——扩建工程预计耗时两年,耗资30亿埃及镑(约合12.1亿元人民币)。去年3月,一艘重型货轮“长赐”号在此搁浅,导致运河航运受阻近一周,给各方造成不小损失。

另据埃及媒体报道,该国正在推进多个大型基础设施项目,包括建设新首都、扩建桥梁。

其次,全球航运业仍受到新冠疫情、俄乌冲突等因素困扰,苏伊士运河管理局也需要未雨绸缪。

据中东媒体“观察”报道,一名苏伊士运河管理局人员透露,针对俄乌冲突可能对全球航运造成的影响,该管理局正在研究维持收入的必要计划,包括为现有客户提供保障,吸引更多客户,跟进技术发展等。

苏伊士运河管理局前高层成员瓦埃勒·卡杜尔(Wael Kaddour)认为,该管理局应该放眼长远,应对挑战,通过引入现代技术手段来保持竞争力。而这些都需要资金来支持。

影响几何

不过,分析人士预计俄乌冲突不会给苏伊士运河带来太大挫折。随着欧洲国家转向海湾地区,寻找新的能源来源,俄乌冲突甚至可能给这条运河带来利好。

埃及交通运输部负责海运事务的前顾问艾哈迈德·埃尔-沙米(Ahmed al-Shamy)就持这种观点。“因为北方航道的船只可能不得不改变航线,转向苏伊士运河,这意味着更多收入。”另从以往经验来看,尽管该地区过去十年曾遭遇冲突,但该运河收入并未受到影响,反而保持增长势头。

卡杜尔也持类似观点,认为原计划通过北方航道的船只将选择苏伊士运河这条“最快、最安全”的通道。“俄乌紧张关系持续可能导致能源价格上涨,并促使欧洲国家寻找俄罗斯以外的能源来源”。

埃尔-沙米还表示,苏伊士运河管理局能否应对重大危机,关乎民众以及政治领导层对其信任、支持。该管理局的营收对国民经济也至关重要。

尽管目前形势看似有利于苏伊士运河的营收,但有分析认为,航商或将增加的成本转移给货主,进而反映在第二季运价上。

而全球商品运输成本高企,或将加剧通胀压力。路透社指出,全球九成商品依靠海运输送,运费居高不下恐令通胀压力雪上加霜。鉴于目前全球供应链遭遇的困境,以及更多船舶加入运能有待时日,分析人士预计集装箱运价至少在2023年前难以恢复正常。

去年11月,联合国贸易和发展会议表示,集装箱船运费飙升,对全球经济复苏构成一大威胁。

选稿:孙衍康
知识产权、免责声明以及媒体合作联系
继续了解
知识产权声明

【知识产权声明】

除本司(指上海东方网股份有限公司)另行声明外,本司网页及客户端产品(以下简称“本网”),包括但不限于东方新闻、翱翔、东方头条等,所涉及的任何资料(包括但不限于文字、图标、图片、照片、音频、视频、图表、色彩组合、版面设计、商标、商号、域名等)的知识产权均属本司和资料提供者所有。未经本司书面许可,任何人不得复制、转载、摘编、修改、链接、镜像或以其他任何方式非法使用东方网的上述内容。对于有上述行为者,本司将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东方网、东方新闻、翱翔,以上均为本司享有权利之合法商标,未经本司书面授权,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使用上述商标,或将上述商标用作网站、媒体名称等。

【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东方网”或“东方新闻”或带有东方网LOGO、水印的所有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图片、音频视频,版权均属本司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其他任何形式的法律实体和个人未经本司书面授权均不得转载、链接或以其他方式复制传播。与我司签订有关协议或已经获得本司书面授权许可的媒体、网站或其他任何形式的法律实体和个人,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且必须注明来源“东方网”。其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意味着本司赞同其观点或认可其内容的真实性。如果其他媒体、网站或其他任何形式的法律实体和个人使用,必须保留本司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全部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为“稿件来源:东方网”,本司将依法追究责任。

2、擅自使用东方网名义转载不规范来源的信息、版权不明的资讯,或盗用东方网名义发布信息,设立媒体账号等,本司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3、鉴于本网发布主体、发布稿件来源广泛,数量较多,如因作者联系方式不详或其他原因未能及时与著作权拥有者取得联系,或著作权人发现本网转载了其拥有著作权的作品时,请主动来函、来电与本司联系,或与本司授权的中国文字著作权协会联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我方将及时处理。
中国文字著作权协会联系方式:
联系人:赵洪波 唐亚静
地 址:北京西城区珠市口西大街120号太丰惠中大厦1027-1036室
联系电话:010-65978917
邮 箱:wenzhuxie@126.com

4、本网所有声明以及其修改权、更新权及最终解释权均属本司所有。

【媒体合作】

本司为尊重保护著作权,鼓励有益于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物质文明建设的作品的创作和传播,促进互联网良性发展,本着平等互惠、资源共享的原则,诚邀各类媒体、网站、单位、个人与本网建立友好的合作关系。
媒体合作、内容转载请联系
联系人:杨老师
联系电话:021-2289978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