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
巴基斯坦总统:伊姆兰·汗被解除总理职务后仍将继续留任,直至选出看守总理
观察者网2022-04-04 18:37:35

【文/观察者网 熊超然】据《今日巴基斯坦》、《黎明报》等巴媒当地时间4月4日报道,巴基斯坦内阁秘书处3日发布一份通知称,在巴基斯坦总统解散国民议会后,伊姆兰·汗不再担任总理一职,立即生效。在该通知发布数小时后,巴基斯坦总统办公室发布推文表示,伊姆兰·汗将继续留任总理职务,直至任命看守总理为止。

此前一天(3日),巴基斯坦国民议会副议长卡西姆·苏里(Qasim Suri)以违法国家宪法为由,否决了针对总理伊姆兰·汗的不信任投票。同日,巴基斯坦总统阿尔维已在伊姆兰·汗的建议下,批准解散国民议会,标志着巴基斯坦将在90天内举行新一轮大选。

近几个月以来,巴基斯坦国内反对派行动日趋活跃,伊姆兰·汗曾多次表示,有“外国势力”密谋推翻巴基斯坦现政府,他还称自己握有可信证据表明,一场国际阴谋正在酝酿,外国势力通过资助国内人士,试图推翻其执政。

《今日巴基斯坦》报道截图

据报道,当地时间4月3日,巴基斯坦内阁秘书处发布了一份通知称,“伊姆兰·汗的巴基斯坦总理职务已被即刻解除”。

这份文件具体写道:“根据巴基斯坦伊斯兰共和国宪法第58(1)条和第48(1)条,在巴基斯坦总统解散国民议会之后,伊姆兰·汗先生将不再担任巴基斯坦总理一职。”

但据《今日巴基斯坦》、《黎明报》等巴媒的说法,根据该国宪法第94条之规定,总统可以要求总理继续任职,直至其继任者就任总理为止。

巴基斯坦内阁秘书处网站所发通知截图

在内阁部门宣布解除伊姆兰·汗总理职务的几小时后,巴基斯坦总统阿尔维的办公室在推特上发布推文称:“伊姆兰·汗先生将继续担任总理,直至根据巴基斯坦宪法第224 A (4)条任命看守总理为止。”

巴媒称,当巴基斯坦国民议会议长和反对党领袖对于看守总理人选意见不一致时,第224 A (4)条规定了有关看守总理的任命程序——现任总理和现任首席政府部长应当继续任职,直至根据情况任命出看守总理和看守政府部长为止。

据报道,伊姆兰·汗将继续担任总理15天,但在此期间,他无权作出民选政府首脑可以做出的决定。

巴基斯坦总统办公室推文截图

报道称,就在当地时间4月3日,巴基斯坦总理伊姆兰·汗刚刚“惊险过关”。巴国民议会副议长苏里当天以违法国家宪法为由,否决了针对总理的不信任投票。

据巴基斯坦联合通讯社(APP)报道,苏里在否决投票的裁决中表示,针对总理的不信任投票应该符合巴基斯坦宪法、法律和规则。他说,反对派是在3月8日提出的针对总理的不信任案,而美国政府在3月7日对伊姆兰·汗发出威胁,“任何外国势力都无权以任何阴谋推翻民选政府。因此,我判决这项不信任案有违国家主权完整。根据法律和规则,我决定否决不信任案。”

“惊险过关”后,伊姆兰·汗立即向全国发表电视讲话。

他在讲话中对这项结果表示欢迎,指责反对派推动的不信任案违宪,并宣布他已经建议总统解散国民议会,为新一轮选举铺平道路。

“这是外国策划的阴谋,是根据外国议程更迭国家政权的行为,是违宪的做法。”伊姆兰·汗说,“副议长拒绝了这一投票,我向整个国家表示祝贺,我知道整个国家都对这一阴谋感到担忧。”他强调,国民不会允许腐败分子来决定他们的命运,反政府的重大阴谋已经失败。

巴基斯坦总理伊姆兰·汗 图自巴媒

在伊姆兰·汗讲话后不久,巴基斯坦总统办公室发表声明确认解散议会,他们在一份声明中称,总统阿尔维同意总理“根据巴基斯坦宪法第58条第1款和第48条第1款的规定”提出的建议。伊姆兰·汗也在推特上发文称,“新一届选举将在90天内举行。”

自2018年大选以来,巴主要反对党一直在举行集会,他们以选举存在不公和舞弊为由,要求罢免伊姆兰·汗。尤其在最近几个月,巴基斯坦经济面临通胀和外汇储备下降、生活必需品价格飞涨等困难,反对派的行动也在日趋活跃。

3月28日,巴基斯坦反对党领袖夏巴兹·谢里夫在国民议会正式提出对伊姆兰·汗发起不信任投票。该决议获得161名议员赞成,其比例超过了宪法和众议院议事规则规定的20%(国民议会共有342名议员,即需至少68名议员签名同意),得以通过。这项投票还需要在国民议会342个席位中获得172票的简单多数票,才能将总理赶下台。

巴基斯坦反对党领袖夏巴兹·谢里夫 图自巴媒

3月31日,伊姆兰·汗发表全国电视直播讲话,他称政府在反对党联盟提出动议前就已收到来自外国的威胁信息,其中表明:“如果针对伊姆兰·汗的不信任动议获得成功,巴基斯坦将被该国原谅,否则将面临严重后果。”

伊姆兰·汗在讲话中还说,已有证据证明一个“不能具名的国家”试图干涉巴基斯坦内政,影响动议投票结果。他说,这不是口头威胁,而是官方文件。

《今日巴基斯坦》4月4日报道指出,伊姆兰·汗事实上指责的是美国干涉巴基斯坦事务。据媒体披露,伊姆兰·汗曾收到巴基斯坦驻美国大使的一封信函,其中称有一名美国高级官员表示,如果伊姆兰·汗下台,两国关系将会改善。

本文系观察者网独家稿件,未经授权,不得转载。

知识产权、免责声明以及媒体合作联系
继续了解
知识产权声明

【知识产权声明】

除本司(指上海东方网股份有限公司)另行声明外,本司网页及客户端产品(以下简称“本网”),包括但不限于东方新闻、翱翔、东方头条等,所涉及的任何资料(包括但不限于文字、图标、图片、照片、音频、视频、图表、色彩组合、版面设计、商标、商号、域名等)的知识产权均属本司和资料提供者所有。未经本司书面许可,任何人不得复制、转载、摘编、修改、链接、镜像或以其他任何方式非法使用东方网的上述内容。对于有上述行为者,本司将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东方网、东方新闻、翱翔,以上均为本司享有权利之合法商标,未经本司书面授权,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使用上述商标,或将上述商标用作网站、媒体名称等。

【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东方网”或“东方新闻”或带有东方网LOGO、水印的所有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图片、音频视频,版权均属本司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其他任何形式的法律实体和个人未经本司书面授权均不得转载、链接或以其他方式复制传播。与我司签订有关协议或已经获得本司书面授权许可的媒体、网站或其他任何形式的法律实体和个人,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且必须注明来源“东方网”。其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意味着本司赞同其观点或认可其内容的真实性。如果其他媒体、网站或其他任何形式的法律实体和个人使用,必须保留本司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全部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为“稿件来源:东方网”,本司将依法追究责任。

2、擅自使用东方网名义转载不规范来源的信息、版权不明的资讯,或盗用东方网名义发布信息,设立媒体账号等,本司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3、鉴于本网发布主体、发布稿件来源广泛,数量较多,如因作者联系方式不详或其他原因未能及时与著作权拥有者取得联系,或著作权人发现本网转载了其拥有著作权的作品时,请主动来函、来电与本司联系,或与本司授权的中国文字著作权协会联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我方将及时处理。
中国文字著作权协会联系方式:
联系人:赵洪波 唐亚静
地 址:北京西城区珠市口西大街120号太丰惠中大厦1027-1036室
联系电话:010-65978917
邮 箱:wenzhuxie@126.com

4、本网所有声明以及其修改权、更新权及最终解释权均属本司所有。

【媒体合作】

本司为尊重保护著作权,鼓励有益于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物质文明建设的作品的创作和传播,促进互联网良性发展,本着平等互惠、资源共享的原则,诚邀各类媒体、网站、单位、个人与本网建立友好的合作关系。
媒体合作、内容转载请联系
联系人:杨老师
联系电话:021-2289978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