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
泽连斯基:逮捕亲俄反对派领导人梅德维丘克,可交换乌军战俘
观察者网2022-04-13 10:56:04

当地时间4月12日,乌克兰总统泽连斯基在社交平台上宣布,乌安全部门逮捕了亲俄的反对党领袖维克多·梅德维丘克(Viktor Medvedchuk),并提议用梅德维丘克交换俄方俘虏的乌克兰士兵。俄总统新闻秘书对此回应称,相关消息有待进一步核实。

梅德维丘克被西方视为俄罗斯总统普京在乌克兰“最亲密盟友”,也是乌议会第二大政党——“反对派平台-为了生活”党的领导人。他于去年5月被乌克兰政府逮捕,但在今年俄乌冲突爆发后不久失踪。

在泽连斯基12日发布的照片中,身着乌军军装的梅德维丘克衣衫凌乱,戴着手铐坐在一处暖气片旁边。泽连斯基配文说,“乌克兰国家安全局(SBU)执行了特别行动。干得好!详情稍后公布,荣耀归于乌克兰!”

泽连斯基在Telegram上发布梅德维丘克被捕照片

数小时后,泽连斯基又发布了一段讲话视频,他称梅德维丘克“已经躲藏了48天,最后决定离开我们的国家”,“如果他为自己选了一套军装,就得遵守战时规定”。泽连斯基还提议,俄罗斯联邦可以用俘虏的乌克兰士兵来交换梅德维丘克。

另据路透社消息,乌克兰国家安全局当天也在社交媒体推特上证实了这一消息。推文称梅德维丘克“逃避正义”,身穿军装伪装自己,但没能逃脱惩罚,而且“像他这样的乌克兰叛徒会遭受到同样的惩罚”。但推文没有透露抓捕梅德维丘克的更多细节。

对于乌方宣称梅德维丘克被捕一事,俄罗斯总统新闻秘书佩斯科夫称消息仍有待核实。

据塔斯社消息,佩斯科夫指责乌克兰方面”用最复杂的方式制造假新闻“,他敦促各方“不要只看表面,不要只相信自己所看到的,而是要尝试对每件事情进行核查。“

佩斯科夫说,自己已经看过了据称是梅德维丘克被捕的照片,但现在说它是真的还为时过早,因为基辅制造了大量虚假报道。

塔斯社:克宫称任何基辅发布的声明都需要二次核查

路透社报道形容,梅德韦丘克是普京在乌克兰“最具影响力”“最亲密”的盟友。梅德维丘克曾在乌克兰前总统库奇马时期担任过乌克兰总统办公厅主任,他所领导的乌克兰政党“反对派平台-为了生活”党在乌克兰议会中拥有450个席位中的44个,是议会的第二大政党。近年来,他时常充当莫斯科和基辅的中间人角色。

去年5月中旬,泽连斯基政府以“资助恐怖主义”为由将梅德维丘克逮捕。但在今年2月28日,他逃脱并失踪。

今年3月20日,泽连斯基还宣布,乌国家安全和国防委员决定暂停11个“与俄罗斯有联系”的乌克兰政党的活动,其中就包括梅德维丘克领导的“反对平台——为了生活”党。但该政党官员回击称,政府的命令没有任何法律依据。

选稿:李婉怡
知识产权、免责声明以及媒体合作联系
继续了解
知识产权声明

【知识产权声明】

除本司(指上海东方网股份有限公司)另行声明外,本司网页及客户端产品(以下简称“本网”),包括但不限于东方新闻、翱翔、东方头条等,所涉及的任何资料(包括但不限于文字、图标、图片、照片、音频、视频、图表、色彩组合、版面设计、商标、商号、域名等)的知识产权均属本司和资料提供者所有。未经本司书面许可,任何人不得复制、转载、摘编、修改、链接、镜像或以其他任何方式非法使用东方网的上述内容。对于有上述行为者,本司将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东方网、东方新闻、翱翔,以上均为本司享有权利之合法商标,未经本司书面授权,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使用上述商标,或将上述商标用作网站、媒体名称等。

【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东方网”或“东方新闻”或带有东方网LOGO、水印的所有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图片、音频视频,版权均属本司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其他任何形式的法律实体和个人未经本司书面授权均不得转载、链接或以其他方式复制传播。与我司签订有关协议或已经获得本司书面授权许可的媒体、网站或其他任何形式的法律实体和个人,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且必须注明来源“东方网”。其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意味着本司赞同其观点或认可其内容的真实性。如果其他媒体、网站或其他任何形式的法律实体和个人使用,必须保留本司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全部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为“稿件来源:东方网”,本司将依法追究责任。

2、擅自使用东方网名义转载不规范来源的信息、版权不明的资讯,或盗用东方网名义发布信息,设立媒体账号等,本司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3、鉴于本网发布主体、发布稿件来源广泛,数量较多,如因作者联系方式不详或其他原因未能及时与著作权拥有者取得联系,或著作权人发现本网转载了其拥有著作权的作品时,请主动来函、来电与本司联系,或与本司授权的中国文字著作权协会联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我方将及时处理。
中国文字著作权协会联系方式:
联系人:赵洪波 唐亚静
地 址:北京西城区珠市口西大街120号太丰惠中大厦1027-1036室
联系电话:010-65978917
邮 箱:wenzhuxie@126.com

4、本网所有声明以及其修改权、更新权及最终解释权均属本司所有。

【媒体合作】

本司为尊重保护著作权,鼓励有益于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物质文明建设的作品的创作和传播,促进互联网良性发展,本着平等互惠、资源共享的原则,诚邀各类媒体、网站、单位、个人与本网建立友好的合作关系。
媒体合作、内容转载请联系
联系人:杨老师
联系电话:021-2289978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