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
冷知识:胡萝卜其实并不是“萝卜” 最早也不是橙色
东方网2022-04-21 09:09:01

胡萝卜耐储存、营养价值高,成为了物资包里的“扛把子”。在胡萝卜中含有的胡萝卜素在蔬菜中名列前茅,即便在高温下也保持不变,并易于被人体吸收。而胡萝卜素有维护上皮细胞的正常功能、防治呼吸道感染、促进人体生长发育等作用。因此,胡萝卜也被视为菜中上品。

不过,胡萝卜虽然名字中有“萝卜”二字,但是它和我们食用的萝卜可没有直接联系。两者在分类学上所处的科、属都不同——萝卜是十字花科萝卜属植物,而胡萝卜是伞形科胡萝卜属植物。

如果说萝卜和大白菜是同一个楼栋里的邻居,那么和胡萝卜只能算是住在不同小区里认识的朋友了。看过它俩的花,就能发现它们两个是不同的物种。

野生胡萝卜的根是白色或者浅黄的,据记载,早期被人类驯化的胡萝卜为黄色或者紫色。至于现在最为常见的橙色品种,反倒是后期人工选育的结果。根据史料记载,一开始人们挺喜欢吃紫色的胡萝卜,但紫胡萝卜掉色,容易弄脏衣服和锅碗瓢盆。

那么,从什么时候开始,胡萝卜变成了我们现在所看到的橙色呢?据史料记载,第一次对橙色胡萝卜的描述来自于18世纪中期一个名叫KNOOP的荷兰园艺学家在自己出版的书中记载:“橙色的胡萝卜是从黄色的胡萝卜中选育而来的。”

由于橙色是荷兰王室的代表颜色,所以荷兰人从黄色的胡萝卜中选育出了橙色的胡萝卜,并且通过他们庞大的贸易网络推广到世界各地,于是我们现在看到的胡萝卜几乎都是橙色的了。之所以后来橙色的胡萝卜风靡全球,是因为荷兰当时的海上贸易非常密集,更重要的是,当时荷兰的园艺水平高,培育出来的胡萝卜品种产量高,口感好。

胡萝卜在我国一些地方也叫红萝卜,广东人喜欢用其煲汤,四川人喜做泡菜,胡萝卜也是很好的选择,西方人则喜欢用油烤着吃,荷兰人甚至把它列为"国菜"之一。

(部分内容来源上海市绿化市容局)

作者:柏可林
知识产权、免责声明以及媒体合作联系
继续了解
知识产权声明

【知识产权声明】

除本司(指上海东方网股份有限公司)另行声明外,本司网页及客户端产品(以下简称“本网”),包括但不限于东方新闻、翱翔、东方头条等,所涉及的任何资料(包括但不限于文字、图标、图片、照片、音频、视频、图表、色彩组合、版面设计、商标、商号、域名等)的知识产权均属本司和资料提供者所有。未经本司书面许可,任何人不得复制、转载、摘编、修改、链接、镜像或以其他任何方式非法使用东方网的上述内容。对于有上述行为者,本司将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东方网、东方新闻、翱翔,以上均为本司享有权利之合法商标,未经本司书面授权,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使用上述商标,或将上述商标用作网站、媒体名称等。

【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东方网”或“东方新闻”或带有东方网LOGO、水印的所有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图片、音频视频,版权均属本司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其他任何形式的法律实体和个人未经本司书面授权均不得转载、链接或以其他方式复制传播。与我司签订有关协议或已经获得本司书面授权许可的媒体、网站或其他任何形式的法律实体和个人,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且必须注明来源“东方网”。其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意味着本司赞同其观点或认可其内容的真实性。如果其他媒体、网站或其他任何形式的法律实体和个人使用,必须保留本司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全部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为“稿件来源:东方网”,本司将依法追究责任。

2、擅自使用东方网名义转载不规范来源的信息、版权不明的资讯,或盗用东方网名义发布信息,设立媒体账号等,本司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3、鉴于本网发布主体、发布稿件来源广泛,数量较多,如因作者联系方式不详或其他原因未能及时与著作权拥有者取得联系,或著作权人发现本网转载了其拥有著作权的作品时,请主动来函、来电与本司联系,或与本司授权的中国文字著作权协会联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我方将及时处理。
中国文字著作权协会联系方式:
联系人:赵洪波 唐亚静
地 址:北京西城区珠市口西大街120号太丰惠中大厦1027-1036室
联系电话:010-65978917
邮 箱:wenzhuxie@126.com

4、本网所有声明以及其修改权、更新权及最终解释权均属本司所有。

【媒体合作】

本司为尊重保护著作权,鼓励有益于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物质文明建设的作品的创作和传播,促进互联网良性发展,本着平等互惠、资源共享的原则,诚邀各类媒体、网站、单位、个人与本网建立友好的合作关系。
媒体合作、内容转载请联系
联系人:杨老师
联系电话:021-2289978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