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
沈阳:个人住房转让增值税免征年限由5年调整为2年
澎湃新闻2022-04-26 21:09:00

4月26日,沈阳市房产局官网发布消息称,沈阳市房产局、国家税务总局沈阳市税务局发布《关于调整个人住房转让增值税免征年限的通知》。

通知称,为消除新冠疫情对沈阳市正常生产生活造成的不利影响,减轻群众购房负担,满足住房需求,经研究,个人住房转让增值税免征年限按国家规定执行,由5年调整为2年。通知自发布之日起执行,由联合发布部门按照工作职责负责解释。

易居研究院智库中心研究总监严跃进表示,此次政策意味着2021年推行的二手房增值税新政也开始放松,类似放松的风向也值得关注。

严跃进称,沈阳此次明确了二手房交易的免征年限从5年调整为2年,客观上有助于降低二手房交易的成本。

2020年9月,沈阳市房产局等9部门联合发布了《关于进一步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当时政策明确,将个人住房转让增值税免征年限由2年调整到5年。

严跃进认为,沈阳此次废除了2020年关于增值税征收收紧的政策,政策重新放宽对于二手房的交易势必产生积极的影响。一些持有2-5年的二手房,后续交易也可以获得增值税豁免的优势,即不需要缴纳增值税。而增值税在二手房交易中是一类比较大的税费负担,沈阳政策自然能够降低二手房的交易成本,促进二手房市场的活跃。

严跃进表示,二手房增值税免征年限“2改5”的规定,是2020年房地产政策收紧的一个重要体现。当时包括深圳、无锡、成都和沈阳都陆续出台了二手房增值税收紧的政策。此类政策的目的其实就是为了打击二手房的炒作和交易,通过二手房增值税免征期的调整,使得二手房短线操作的获利空间减少,换句话说,当时此类政策的出台正值二手房和学区房炒作比较明显的时候。而从现在房地产市场的表现看,其实二手房市场确实明显降温,而且二手房的交易免征期若不调整,那么一些二手房的交易,所征收的增值税会比较高,客观上会使得二手房交易停滞。所以此次沈阳政策从税费的角度来促进二手房交易的回暖,具有很强的信号意义。

严跃进举例,目前沈阳二手房的价格大约为9000元/平方米,若以一套房屋总价100万元来看,考虑“100万元总价、持有3年”的二手房交易情况,其政策前后的增值税变化是:按照旧政策,其需要缴纳增值税,按5%的税率计算,就需要缴纳5万元的增值税。按照新政策,其已持有超过2年,就没有增值税的概念了,相当于可以少交付5万元的增值税。而在实际过程中,这个费用可能是房东交,也可能是下家交,但无论如何,类似税费减免使得二手房的交易负担就会明显减少。

国家统计局发布的2022年3月份70个大中城市商品住宅销售价格变动情况显示,沈阳3月份新建商品住宅销售价格环比微降0.4%,同比持平;3月份二手住宅销售价格环比下降0.7%,同比下降1.5%。沈阳新房、二手房价格连续下滑,其中二手房的价格更是跌破2021年同期水平。

作者:澎湃新闻记者 李晓青
知识产权、免责声明以及媒体合作联系
继续了解
知识产权声明

【知识产权声明】

除本司(指上海东方网股份有限公司)另行声明外,本司网页及客户端产品(以下简称“本网”),包括但不限于东方新闻、翱翔、东方头条等,所涉及的任何资料(包括但不限于文字、图标、图片、照片、音频、视频、图表、色彩组合、版面设计、商标、商号、域名等)的知识产权均属本司和资料提供者所有。未经本司书面许可,任何人不得复制、转载、摘编、修改、链接、镜像或以其他任何方式非法使用东方网的上述内容。对于有上述行为者,本司将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东方网、东方新闻、翱翔,以上均为本司享有权利之合法商标,未经本司书面授权,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使用上述商标,或将上述商标用作网站、媒体名称等。

【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东方网”或“东方新闻”或带有东方网LOGO、水印的所有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图片、音频视频,版权均属本司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其他任何形式的法律实体和个人未经本司书面授权均不得转载、链接或以其他方式复制传播。与我司签订有关协议或已经获得本司书面授权许可的媒体、网站或其他任何形式的法律实体和个人,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且必须注明来源“东方网”。其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意味着本司赞同其观点或认可其内容的真实性。如果其他媒体、网站或其他任何形式的法律实体和个人使用,必须保留本司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全部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为“稿件来源:东方网”,本司将依法追究责任。

2、擅自使用东方网名义转载不规范来源的信息、版权不明的资讯,或盗用东方网名义发布信息,设立媒体账号等,本司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3、鉴于本网发布主体、发布稿件来源广泛,数量较多,如因作者联系方式不详或其他原因未能及时与著作权拥有者取得联系,或著作权人发现本网转载了其拥有著作权的作品时,请主动来函、来电与本司联系,或与本司授权的中国文字著作权协会联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我方将及时处理。
中国文字著作权协会联系方式:
联系人:赵洪波 唐亚静
地 址:北京西城区珠市口西大街120号太丰惠中大厦1027-1036室
联系电话:010-65978917
邮 箱:wenzhuxie@126.com

4、本网所有声明以及其修改权、更新权及最终解释权均属本司所有。

【媒体合作】

本司为尊重保护著作权,鼓励有益于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物质文明建设的作品的创作和传播,促进互联网良性发展,本着平等互惠、资源共享的原则,诚邀各类媒体、网站、单位、个人与本网建立友好的合作关系。
媒体合作、内容转载请联系
联系人:杨老师
联系电话:021-2289978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