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
这些消毒器械派啥用场?哪些器械不能用来消毒?
东方网2022-04-28 17:54:00

当前本市全力以赴打好清洁消毒预防战,全社会大力推进环境清洁消杀工作。这些消毒器械派啥用场?哪些器械不能用来消毒?对此,市环境整治消杀工作专班、市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市健康促进中心特别作出相关提示:

   一、这些消毒器械派啥用场?

1、常量喷雾器

特点:

(1)主要用于物体表面的喷洒消毒,不得用于空气消毒;

(2)预防性消毒常用250-500mg/L的含氯消毒剂;

(3)在使用前应进行试喷,在使用后应注意清洗保养;

(4)使用消毒片配制消毒液时,应将消毒片充分溶解,避免消毒片残渣堵塞喷头。

1.1 手动常量喷雾器:

用途:主要用于物体表面的喷洒消毒,基本不受地形和保障限制,操作方便,适用性广。

1.2 蓄电池常量喷雾器:

用途:主要用于物体表面喷洒消毒,使用不受交流电源限制,功率大,喷洒范围广。

1.3 机动(汽油/柴油机)常量喷雾器:

用途:主要用于物体表面喷洒消毒,不受电源限制,使用自由,功率较大,便捷耐用。

2、超低容量喷雾器

特点:

(1)超低容量喷雾器多用于空气消毒;

(2)进行空气消毒时,应配合使用有空气消毒备案的空气消毒剂使用;

(3)在使用前应进行试喷,在使用后应注意清洗保养;

(4)使用消毒片配制消毒液时,应将消毒片充分溶解,避免消毒片残渣堵塞喷头;

(5)应保证其有效射程,尤其在较高较大的场馆作业时,应考虑其能否达到相应高度。

2.1 电动超低容量喷雾器:

用途:主要用于室内空气消毒,操作便捷,续航能力强。

2.2 蓄电池超低容量喷雾器:

用途:主要用于室内空气消毒,操作便捷,行动自由。

2.3 机动(汽油机)超低容量喷雾器:

用途:主要用于室内空气消毒,不受电源限制,使用自由灵活,功率较大,便捷耐用。

二、哪些器械不能用来消毒?

无人机:

理由:喷洒量小,几乎仅能用于户外的超低容量喷雾,而室外开阔环境一般不需要消毒。

“大炮车”:

理由:车载式超低容量喷雾器可用于大型场馆的室内空气消毒,对室外进行喷洒消毒不能达到消毒场所要求的消毒液使用量、消毒时间。

烟雾机:

理由:多用于杀灭蚊虫等病媒生物。弥散量不够,容易引起消毒剂分解。对于室内消毒的安全性和有效性均没有经过验证,不推荐用于消毒。

弥雾机:

理由:多用于杀灭蚊虫等病媒生物。弥散量不够,无法在空气中长期悬浮足够量的消毒液颗粒。对于室内消毒的安全性和有效性均没有经过验证,不推荐用于消毒。

作者:刘轶琳
知识产权、免责声明以及媒体合作联系
继续了解
知识产权声明

【知识产权声明】

除本司(指上海东方网股份有限公司)另行声明外,本司网页及客户端产品(以下简称“本网”),包括但不限于东方新闻、翱翔、东方头条等,所涉及的任何资料(包括但不限于文字、图标、图片、照片、音频、视频、图表、色彩组合、版面设计、商标、商号、域名等)的知识产权均属本司和资料提供者所有。未经本司书面许可,任何人不得复制、转载、摘编、修改、链接、镜像或以其他任何方式非法使用东方网的上述内容。对于有上述行为者,本司将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东方网、东方新闻、翱翔,以上均为本司享有权利之合法商标,未经本司书面授权,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使用上述商标,或将上述商标用作网站、媒体名称等。

【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东方网”或“东方新闻”或带有东方网LOGO、水印的所有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图片、音频视频,版权均属本司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其他任何形式的法律实体和个人未经本司书面授权均不得转载、链接或以其他方式复制传播。与我司签订有关协议或已经获得本司书面授权许可的媒体、网站或其他任何形式的法律实体和个人,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且必须注明来源“东方网”。其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意味着本司赞同其观点或认可其内容的真实性。如果其他媒体、网站或其他任何形式的法律实体和个人使用,必须保留本司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全部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为“稿件来源:东方网”,本司将依法追究责任。

2、擅自使用东方网名义转载不规范来源的信息、版权不明的资讯,或盗用东方网名义发布信息,设立媒体账号等,本司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3、鉴于本网发布主体、发布稿件来源广泛,数量较多,如因作者联系方式不详或其他原因未能及时与著作权拥有者取得联系,或著作权人发现本网转载了其拥有著作权的作品时,请主动来函、来电与本司联系,或与本司授权的中国文字著作权协会联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我方将及时处理。
中国文字著作权协会联系方式:
联系人:赵洪波 唐亚静
地 址:北京西城区珠市口西大街120号太丰惠中大厦1027-1036室
联系电话:010-65978917
邮 箱:wenzhuxie@126.com

4、本网所有声明以及其修改权、更新权及最终解释权均属本司所有。

【媒体合作】

本司为尊重保护著作权,鼓励有益于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物质文明建设的作品的创作和传播,促进互联网良性发展,本着平等互惠、资源共享的原则,诚邀各类媒体、网站、单位、个人与本网建立友好的合作关系。
媒体合作、内容转载请联系
联系人:杨老师
联系电话:021-2289978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