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
江西萍乡通报4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典型案例:端午将至,加强督查
澎湃新闻2022-05-28 13:16:00

5月27日,中共萍乡纪律检查委员会微信公号“廉洁萍乡”通报了4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被通报的四人为:萍乡市公安局湘东分局经济案件侦查大队原大队长邓劲军、萍乡市运管处直属运管所服务大厅原主任李磊、萍乡湘东区法院立案庭原审判员刘文胜、萍乡莲花县原粮食局党组书记、局长陈高平。四人有的违规收受礼品礼金;有的违规接受旅游安排;有的违规发放奖金补贴,四人均因受贿等判刑。

通报指出,端午将至,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坚持问题导向,紧盯苗头性倾向性隐蔽性问题,加强与职能部门的协作配合,加大监督力度,对顶风违纪行为严查。

该四起问题具体为:

萍乡市公安局湘东分局经济案件侦查大队原大队长、峡山口派出所原教导员、二级警长邓劲军违规收受礼品礼金问题。2018年至2020年,邓劲军多次收受管理服务对象所送烟酒、购物卡及礼金折合共计6.43万元。邓劲军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2021年8月,邓劲军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2021年11月,邓劲军因犯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两年,并处罚金25万元。

萍乡市运管处直属运管所服务大厅原主任李磊违规收受礼品礼金问题。2013年至2018年,李磊多次收受管理服务对象所送香烟、花炮及礼金折合共计0.69万元。李磊还存在其他严重违法问题。2021年5月,李磊被开除公职。2021年8月,李磊因犯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五个月,并处罚金10万元。

萍乡湘东区法院立案庭原审判员、四级高级法官刘文胜违规收受礼金,违规接受旅游安排问题。2013年至2021年,刘文胜多次收受管理服务对象所送礼金共计10.6万元;2018年至2021年,先后3次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安排到省外旅游,相关费用由管理服务对象支付。刘文胜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2021年11月,刘文胜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2022年5月,刘文胜因犯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四年五个月,并处罚金30万元。

萍乡莲花县原粮食局党组书记、局长陈高平违规收受礼品礼金,违规发放奖金补贴问题。2013年至2021年,陈高平多次收受管理服务对象所送礼金、消费卡折合共计1.95万元;违规发放奖金补贴,个人违规领取1.99万元。陈高平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2022年1月,陈高平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2022年5月,陈高平因犯受贿罪、贪污罪、滥用职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35万元。

通报指出,上述4起问题都是由风及腐、风腐一体的典型,有的违规收受礼品礼金;有的违规接受旅游安排;有的违规发放奖金补贴。广大党员干部要以案为鉴,深刻汲取教训,清醒认识腐化堕落的开始往往就藏在一张卡、一条烟、一瓶酒里,必须时刻牢记清廉是福、贪欲是祸,慎初慎微、洁身自好,时刻绷紧作风建设这根弦。

通报要求,端午将至,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坚持问题导向,紧盯苗头性倾向性隐蔽性问题,加强与职能部门的协作配合,加大监督检查、明察暗访力度,对顶风违纪行为,发现一起,严肃查处一起,典型案例一律通报曝光,持续释放全面从严、一严到底的强烈信号,以风清气正的节日氛围助力廉洁萍乡建设。

作者:澎湃新闻记者 庄岸
知识产权、免责声明以及媒体合作联系
继续了解
知识产权声明

【知识产权声明】

除本司(指上海东方网股份有限公司)另行声明外,本司网页及客户端产品(以下简称“本网”),包括但不限于东方新闻、翱翔、东方头条等,所涉及的任何资料(包括但不限于文字、图标、图片、照片、音频、视频、图表、色彩组合、版面设计、商标、商号、域名等)的知识产权均属本司和资料提供者所有。未经本司书面许可,任何人不得复制、转载、摘编、修改、链接、镜像或以其他任何方式非法使用东方网的上述内容。对于有上述行为者,本司将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东方网、东方新闻、翱翔,以上均为本司享有权利之合法商标,未经本司书面授权,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使用上述商标,或将上述商标用作网站、媒体名称等。

【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东方网”或“东方新闻”或带有东方网LOGO、水印的所有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图片、音频视频,版权均属本司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其他任何形式的法律实体和个人未经本司书面授权均不得转载、链接或以其他方式复制传播。与我司签订有关协议或已经获得本司书面授权许可的媒体、网站或其他任何形式的法律实体和个人,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且必须注明来源“东方网”。其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意味着本司赞同其观点或认可其内容的真实性。如果其他媒体、网站或其他任何形式的法律实体和个人使用,必须保留本司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全部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为“稿件来源:东方网”,本司将依法追究责任。

2、擅自使用东方网名义转载不规范来源的信息、版权不明的资讯,或盗用东方网名义发布信息,设立媒体账号等,本司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3、鉴于本网发布主体、发布稿件来源广泛,数量较多,如因作者联系方式不详或其他原因未能及时与著作权拥有者取得联系,或著作权人发现本网转载了其拥有著作权的作品时,请主动来函、来电与本司联系,或与本司授权的中国文字著作权协会联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我方将及时处理。
中国文字著作权协会联系方式:
联系人:赵洪波 唐亚静
地 址:北京西城区珠市口西大街120号太丰惠中大厦1027-1036室
联系电话:010-65978917
邮 箱:wenzhuxie@126.com

4、本网所有声明以及其修改权、更新权及最终解释权均属本司所有。

【媒体合作】

本司为尊重保护著作权,鼓励有益于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物质文明建设的作品的创作和传播,促进互联网良性发展,本着平等互惠、资源共享的原则,诚邀各类媒体、网站、单位、个人与本网建立友好的合作关系。
媒体合作、内容转载请联系
联系人:杨老师
联系电话:021-2289978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