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
美国俄亥俄州通过新法案,教师只培训24小时就可携枪入校
观察者网2022-06-03 15:43:46

(观察者网讯)据《今日美国》、NBC等多家美媒当地时间6月2日报道,美国俄亥俄州州长迈克·德温(Mike DeWine)当天宣布,他将签署一项法案,降低携带枪支教师的培训要求。据悉,俄亥俄州的教师原本需要接受约728小时的培训才能在学校携带枪支,但这项法案签署后,教师只需接受24小时的培训就可带枪入校。

报道截图

报道称,在得州小学枪击案发生后,这项降低携枪教师培训要求的法案于6月1日迅速在俄亥俄州参众两院通过。其中,参议院以23票赞成、9票反对通过了这项法案,众议院也以56票赞成、34票反对、9票弃权通过。

该法案投票通过后,俄亥俄州州长迈克·德温发布声明称:“我的办公室和州议会合作,取消了数百小时与学校安全无关的培训课程,并确保培训要针对学校环境,要包括基于场景的培训。”

德温还表示:“我感谢州议会通过这项保护俄亥俄州儿童和教师的法案,我期待签署这项重要的法案。”

俄亥俄州州长迈克·德温

据悉,依据俄亥俄州原本的法律,学校教师必须要有20年的从业经验或者接受约728小时的专业培训,才有资格在校内配枪;但根据这项新法案,原本728小时的培训时间被大幅缩减到24小时,教师只需经过18个小时的常规训练、2小时的手枪训练、2小时的“额外”常规训练、再加上2小时的“额外”手枪训练,就能获得携枪入校的资格。

教师携枪入校的资格要求每年都要重新认证,不过门槛并不高,之前已通过24小时培训的教师每年再培训最多8小时,即可获得认证。

该法案还规定,俄亥俄州公共安全部门将建立学校安全和危机中心,希望员工携带枪支的学区将向这个中心提交培训计划,以获得批准。各个学区必须自己支付培训费用。

美国一教师接受枪支培训

这一法案遭到众多俄亥俄州执法部门、民主党人、控枪倡议人士和教育工会的反对,他们要求德温否决这一法案。他们认为,给教师提供武器是防止校园枪击的错误解决方案,正确方案应该是采取加强对购枪者的背景调查等措施。

俄亥俄州民主党众议员胡安妮塔·布伦特(Juanita Brent)说道:“这不是人们想要的。我收到了来自妈妈、爸爸、社区居民和孩子们的反馈,他们没有要求完全禁枪,但他们要求对购枪者进行背景调查。”

共和党议员马特·多兰 (Matt Dolan)是投票反对该法案的4名共和党人之一,他说道:“我不清楚这项法案是否解决了培训问题。但我所在的学区直到昨天才知道了这件事。我认为这项法案需要做更多的工作。”

俄亥俄州教育协会主席斯科特·迪莫罗(Scott DiMauro) 反对道:“要求原本就已经负担过重的教师担当双重职责,这给他们的工作增加了负担。他们负责教育孩子,现在在某些情况下还要保护学校安全,我认为这并没有真正解决问题。”

美国学校工作人员进行枪支培训

知识产权、免责声明以及媒体合作联系
继续了解
知识产权声明

【知识产权声明】

除本司(指上海东方网股份有限公司)另行声明外,本司网页及客户端产品(以下简称“本网”),包括但不限于东方新闻、翱翔、东方头条等,所涉及的任何资料(包括但不限于文字、图标、图片、照片、音频、视频、图表、色彩组合、版面设计、商标、商号、域名等)的知识产权均属本司和资料提供者所有。未经本司书面许可,任何人不得复制、转载、摘编、修改、链接、镜像或以其他任何方式非法使用东方网的上述内容。对于有上述行为者,本司将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东方网、东方新闻、翱翔,以上均为本司享有权利之合法商标,未经本司书面授权,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使用上述商标,或将上述商标用作网站、媒体名称等。

【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东方网”或“东方新闻”或带有东方网LOGO、水印的所有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图片、音频视频,版权均属本司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其他任何形式的法律实体和个人未经本司书面授权均不得转载、链接或以其他方式复制传播。与我司签订有关协议或已经获得本司书面授权许可的媒体、网站或其他任何形式的法律实体和个人,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且必须注明来源“东方网”。其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意味着本司赞同其观点或认可其内容的真实性。如果其他媒体、网站或其他任何形式的法律实体和个人使用,必须保留本司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全部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为“稿件来源:东方网”,本司将依法追究责任。

2、擅自使用东方网名义转载不规范来源的信息、版权不明的资讯,或盗用东方网名义发布信息,设立媒体账号等,本司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3、鉴于本网发布主体、发布稿件来源广泛,数量较多,如因作者联系方式不详或其他原因未能及时与著作权拥有者取得联系,或著作权人发现本网转载了其拥有著作权的作品时,请主动来函、来电与本司联系,或与本司授权的中国文字著作权协会联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我方将及时处理。
中国文字著作权协会联系方式:
联系人:赵洪波 唐亚静
地 址:北京西城区珠市口西大街120号太丰惠中大厦1027-1036室
联系电话:010-65978917
邮 箱:wenzhuxie@126.com

4、本网所有声明以及其修改权、更新权及最终解释权均属本司所有。

【媒体合作】

本司为尊重保护著作权,鼓励有益于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物质文明建设的作品的创作和传播,促进互联网良性发展,本着平等互惠、资源共享的原则,诚邀各类媒体、网站、单位、个人与本网建立友好的合作关系。
媒体合作、内容转载请联系
联系人:杨老师
联系电话:021-2289978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