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
神舟十四号成功发射!“闵行航天”元素助力航天员沉浸式见证空间站建造
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政府网站2022-06-06 10:14:24

6月5日10时44分,载有3名航天员的神舟十四号载人飞船由长征二号F运载火箭成功发射至预定轨道,航天员将成为实施并见证空间站在轨组装与建造的“中坚三人组”。距离发射约6.5小时后,神舟十四号将经过精准的变轨和姿态控制,与空间站组合体实行径向快速交会对接。

新一批航天员进驻核心舱后,将开启他们为期6个月的“太空之旅”。其中,位于闵行的中国航天科技集团八院承担了神舟载人飞船的电源分系统、对接机构分系统、推进舱结构与总装、测控通信子系统、总体电路分系统推进舱电缆网及三舱配电器。

1.jpg

提前试验&测试

全面提升应急处置能力

据悉,神舟十四号在轨期间,我国空间站建造任务将历经两个实验舱的发射与组装,还将迎接两艘飞船的到访。神舟十四号飞行乘组将和地面配合完成两个实验舱与核心舱的交会对接和转位;首次进驻问天实验舱和梦天实验舱,建立载人环境;配合地面开展两舱组合体、三舱组合体、大小机械臂、气闸舱出舱等相关功能的测试工作等,沉浸式见证中国空间站基本构型的建成。

2.jpg

其间,飞船将经历复杂而严酷的在轨环境考验,尤其是在空间站组装和建造过程中,由于飞船在径向对接口停靠,将会面临四组超大柔性太阳电池翼和三个巨型舱体“暗影相随”,导致整船的发电能力、舱外设备热控能力、通信保障能力均面临前所未有的挑战。

3.jpg

为此,八院神舟飞船研制团队提前策划并实施多达上百项环境试验和专项测试。通过复杂工况仿真分析、对接通道密封测试、多舱能源并网测试、天地回路对接试验、极低温度鉴定试验、在轨处置预案升级,甚至按照既定计划通过神舟十三号载人飞船在轨飞行测试,验证了长期停靠全遮挡环境下,对接端面严丝合缝、能源供电安全可靠、通信链路冗余畅通、舱外设备低温耐受、在轨健康管理有效,并实现了关键飞行事件的应急处置能力全面提升。同时,充分利用载人飞船研制组批投产的特点,确保产品技术状态稳定,技术风险可控,技术验证见底。

测试全覆盖

为“太空之吻”打下坚实基础

对往返天地的飞船来说,对接机构是实现其与空间站交会对接的关键产品,也是空间站顺利完成建造的“重要部件”。不管是载人飞船“送人”还是货运飞船“运货”,都必须通过对接机构来实现与空间站的连接与在轨停靠。

4.jpg

随着2021年核心舱的发射升空,尚在研制中的神舟十四号载人飞船对接机构,无法与核心舱径向端口开展实物试验验证。如何确保对接机构的接口匹配,在之前“没见过”的前提下仍“一见如故”呢?八院设计师借鉴组件互换性的原理,利用地面被动对接机构的试验件,打造出一款如同“知己”一般的、与太空中对接机构完全相似的对接机构,确保神舟十四号以及后续生产的对接机构均可胜任与中国空间站任一对接端口对接的任务。神舟十四号载人飞船对接机构还在地面通过了3个工况5次严格的连接分离试验考核,各项参数测试结果优于设计指标,真正做到测试全覆盖,为“太空之吻”打下坚实基础。

5.jpg

神舟十三号在轨时间长达6个月,神舟十四号经历了漫长的等待周期,在此期间,通过前后方联动完成了整船首次全要素巡检任务,给飞船做了完整的“体检”。在发射场期间,神舟十四号也经历了前所未有的测发流程,八院试验队不仅解决了整船状态下安装和测试太阳电池翼的高风险操作难题,还验证了应急救援长期待命期间的产品寿命适应性,用数据证明了太阳电池翼的“超长待机”能力。

知识产权、免责声明以及媒体合作联系
继续了解
知识产权声明

【知识产权声明】

除本司(指上海东方网股份有限公司)另行声明外,本司网页及客户端产品(以下简称“本网”),包括但不限于东方新闻、翱翔、东方头条等,所涉及的任何资料(包括但不限于文字、图标、图片、照片、音频、视频、图表、色彩组合、版面设计、商标、商号、域名等)的知识产权均属本司和资料提供者所有。未经本司书面许可,任何人不得复制、转载、摘编、修改、链接、镜像或以其他任何方式非法使用东方网的上述内容。对于有上述行为者,本司将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东方网、东方新闻、翱翔,以上均为本司享有权利之合法商标,未经本司书面授权,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使用上述商标,或将上述商标用作网站、媒体名称等。

【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东方网”或“东方新闻”或带有东方网LOGO、水印的所有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图片、音频视频,版权均属本司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其他任何形式的法律实体和个人未经本司书面授权均不得转载、链接或以其他方式复制传播。与我司签订有关协议或已经获得本司书面授权许可的媒体、网站或其他任何形式的法律实体和个人,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且必须注明来源“东方网”。其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意味着本司赞同其观点或认可其内容的真实性。如果其他媒体、网站或其他任何形式的法律实体和个人使用,必须保留本司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全部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为“稿件来源:东方网”,本司将依法追究责任。

2、擅自使用东方网名义转载不规范来源的信息、版权不明的资讯,或盗用东方网名义发布信息,设立媒体账号等,本司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3、鉴于本网发布主体、发布稿件来源广泛,数量较多,如因作者联系方式不详或其他原因未能及时与著作权拥有者取得联系,或著作权人发现本网转载了其拥有著作权的作品时,请主动来函、来电与本司联系,或与本司授权的中国文字著作权协会联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我方将及时处理。
中国文字著作权协会联系方式:
联系人:赵洪波 唐亚静
地 址:北京西城区珠市口西大街120号太丰惠中大厦1027-1036室
联系电话:010-65978917
邮 箱:wenzhuxie@126.com

4、本网所有声明以及其修改权、更新权及最终解释权均属本司所有。

【媒体合作】

本司为尊重保护著作权,鼓励有益于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物质文明建设的作品的创作和传播,促进互联网良性发展,本着平等互惠、资源共享的原则,诚邀各类媒体、网站、单位、个人与本网建立友好的合作关系。
媒体合作、内容转载请联系
联系人:杨老师
联系电话:021-2289978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