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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庆机构将吸取新人夫妇创意的婚礼布置转让牟利,被判赔两千
澎湃新闻2022-06-10 16:21:00

温州永嘉县一对新人找当地一婚庆策划馆布置婚礼现场,并将自己的诸多设计构思融入布置中,婚礼当天效果很好。几天后,他们发现自己的婚礼布置被照搬到别人的婚宴上,沟通无果,夫妻俩向相关婚庆机构起诉索赔。

6月10日,澎湃新闻(www.thepaper.cn)从永嘉法院获悉,该院日前审理了这起因婚礼现场布置创意被转让引发的人格权纠纷案件,法院认为被告某婚庆策划馆的擅自转让行为不妥,酌情判令其支付原告2000元,未支持双方其他诉讼请求。

2021年4月,永嘉一对新人委托某婚礼策划馆提供婚庆服务,并支付婚礼场地布置费35000元。其间,新郎包瀚(化名)对婚礼的布置现场融入了很多个人创意。当年10月,婚礼现场呈现的效果令人满意。

几天后,包瀚夫妇发现同一酒店的同一宴会厅正在举办一对新人的婚礼,婚礼布置与他们的极其相似。包瀚事后了解到,自己的婚宴场景布置被承办其婚宴的策划馆以5000元卖给了某婚庆公司,该公司又以27000元价格向其他新人出售了该场景布置,为此包瀚夫妇在网上披露该事,同时与承办其婚庆服务的策划馆沟通,无果,后夫妻俩将该婚庆机构(下简称被告A)以及某婚庆公司(下简称被告B)告上法庭,要求被告A赔礼道歉,返还婚礼场地布置费用30000元,并要求赔偿其精神损失20000元;要求被告B将出售婚礼布置服务费所得27000元赔偿给原告。

庭审现场,包瀚夫妇认为,被告A擅自将自己的婚礼场景布置低价转让,破坏了自己对婚礼的美好回忆,更损害了婚礼承载的人格及精神利益,要求公开赔礼道歉、返还婚礼布置场地费用、赔偿精神损失费。被告A表示,己方已经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还反诉包翰夫妇刻意捏造事实,歪曲实际经过,严重影响了其正常经营和良好声誉。

永嘉法院审理认为,婚礼现场布置或对婚礼的美好回忆不符合民法典规定的人格权或人格权益范畴,原告以被告A将婚礼现场布置出售给被告B侵犯其人格权为由,要求被告A赔礼道歉,返还婚礼场地布置费用30000元,并要求赔偿其精神损失20000元,理由不足,不予支持。被告B经被告A同意使用婚礼现场布置,与原告不存在法律关系,也没有侵犯原告的人格权,故原告要求被告B支付原告出售婚礼布置服务费所得27000元(包含其他服务费用),理由不足,法院不予支持。

法院同时认为,婚礼现场布置有原告的付出和设想,如将舞台设置成异型等,被告A未与原告商量擅自将婚礼现场布置给被告B使用,显然不妥,法院酌情判令被告A支付原告2000元。对于被告的反诉,法院审查后认为,原告在通过自媒体平台发表的言论,并没有捏造事实,不构成对被告A名誉权的侵犯,故对于被告A反诉要求原告停止侵害,删除文章、视频、照片、聊天记录截图,以及恢复名誉及赔偿经济损失的诉求,均不予支持。

承办法官表示,许多婚庆公司出于宣传目的,都会把婚庆原创设计在网络上进行公开。但无论是使用其他婚庆公司的婚庆设计进行推销,还是新人拿着网络图片找到婚庆公司进行还原,婚庆公司都有可能构成侵权。

作者:澎湃新闻首席记者 葛熔金 通讯员 清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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