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
上海被停职干部,1个多月后就恢复原职?官方说明原因
东方网2022-06-12 13:51:11

近日

宝山区张庙街道

副主任郇秀志同志恢复履行职务”

一事引发广泛关注

今年4月,上海在发放各省捐赠蔬菜包时,出现腐烂毁损和被不法分子乘机倒卖的情况引舆论关注,4月27日上海市纪委监委,对相关责任人追责。

6月10日,有媒体注意到,被停职检查、党纪立案、接受进一步调查的副主任郇秀志,已官复原职。

今日,宝山区张庙街道社区党群服务中心公众号发布动态,对街道副主任郇秀志恢复履职一事作出说明。原文如下:

日前,我街道副主任郇秀志同志恢复履行职务引起部分网友关注。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4月27日,郇秀志同志被责令停职检查,并被党纪立案,接受进一步调查。经调查,郇秀志同志作为张庙街道分管保供物资的领导,在发放保供物资过程中,虽在收到保供物资后进行了布置分配,并进行了一定的督促,但对相关单位的物资发放及剩余物资的后续处置情况未进行闭环跟踪落实,对部分蔬菜腐烂毁损及被不法分子趁机倒卖负有领导责任,其未正确履行职责的行为违犯了党的纪律。依据《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已给予郇秀志同志党纪处分。对其作出纪律处分后,按照相关规定,停职检查决定自行终止。期间,郇秀志同志作了深刻检讨,并主动服从安排,积极投身抗疫一线。

感谢广大网友对张庙街道的关心和监督。

张庙街道

2022年6月11日

此前消息:

上海一公寓负责人倒卖捐赠物资牟利

被警方控制

4月24日,有网友在社交媒体举报,云南捐赠上海宝山区的物资被售卖至静安区临汾路一小区,居委已报警。接到有关舆情后,宝山区张庙街道协同区公安、纪检等部门立即开展调查,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日前,云南省曲靖市向宝山区捐赠了一批蔬菜农产品,由娃娃菜、莲花白、西红柿、小瓜、玉米、香葱六类农产品组合装箱,每箱6.5kg,合计7692箱,共计50吨。经区防控办物资保供组研究决定,将该批捐赠物资分配给张庙街道。张庙街道结合长租公寓租户物资短缺、多次求助的实际情况,制定了该批物资具体分配方案,将该批物资免费赠送给外来务工人员集中居住的长租公寓租户等困难群体。4月22日凌晨,该批物资送达后,街道派专人将该批物资分送到各点位拍照签收。截至4月23日,该批物资全部分配完毕。

根据公安部门调查,接受捐赠的新江内燃机公寓(原厂停产,改建为公寓)负责人张某(男,50岁)在收到190箱捐款物资后,没有按要求分配给公寓内租户,私自将该批物资转卖牟利。目前,犯罪嫌疑人张某已经被公安机关控制,案件正在进一步调查中。

通报表示:本次事件反映出街道方面对捐赠物资的发放和管理还存在漏洞,给个别不法分子造成了可乘之机。为此,特向广大市民表示诚挚的歉意。在接下来的工作中,将汲取教训、举一反三,进一步完善捐赠物资发放管理流程,堵塞漏洞,防止类似事件再次发生。衷心感谢广大网友的监督和支持!

针对“上海云南一家亲捐赠物资被暴晒腐烂”和“云南曲靖捐赠蔬菜礼包被转手倒卖”舆情,上海市纪委监委通报:宝山区张庙街道办事处副主任郇秀志、杨成,社区党群办主任欧阳智在负责发放兄弟省捐赠的蔬菜礼包过程中,对部分蔬菜礼包未及时发放导致腐烂毁损负有责任,造成严重不良影响。此外,郇秀志对兄弟省捐赠的蔬菜礼包部分被不法分子乘机倒卖负有责任,造成极其恶劣的社会影响。郇秀志、杨成、欧阳智3人均被责令停职检查,并被党纪立案,接受进一步调查

同时,对侵吞倒卖保供物资的上海新江内燃机厂公寓负责人张喜生开展监察调查

来源:东方网综合中国青年报、上海发布、廉洁上海、异香张庙微社区、上海宝山、宣克炅

编辑:小刘

审稿:卞英豪

知识产权、免责声明以及媒体合作联系
继续了解
知识产权声明

【知识产权声明】

除本司(指上海东方网股份有限公司)另行声明外,本司网页及客户端产品(以下简称“本网”),包括但不限于东方新闻、翱翔、东方头条等,所涉及的任何资料(包括但不限于文字、图标、图片、照片、音频、视频、图表、色彩组合、版面设计、商标、商号、域名等)的知识产权均属本司和资料提供者所有。未经本司书面许可,任何人不得复制、转载、摘编、修改、链接、镜像或以其他任何方式非法使用东方网的上述内容。对于有上述行为者,本司将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东方网、东方新闻、翱翔,以上均为本司享有权利之合法商标,未经本司书面授权,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使用上述商标,或将上述商标用作网站、媒体名称等。

【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东方网”或“东方新闻”或带有东方网LOGO、水印的所有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图片、音频视频,版权均属本司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其他任何形式的法律实体和个人未经本司书面授权均不得转载、链接或以其他方式复制传播。与我司签订有关协议或已经获得本司书面授权许可的媒体、网站或其他任何形式的法律实体和个人,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且必须注明来源“东方网”。其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意味着本司赞同其观点或认可其内容的真实性。如果其他媒体、网站或其他任何形式的法律实体和个人使用,必须保留本司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全部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为“稿件来源:东方网”,本司将依法追究责任。

2、擅自使用东方网名义转载不规范来源的信息、版权不明的资讯,或盗用东方网名义发布信息,设立媒体账号等,本司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3、鉴于本网发布主体、发布稿件来源广泛,数量较多,如因作者联系方式不详或其他原因未能及时与著作权拥有者取得联系,或著作权人发现本网转载了其拥有著作权的作品时,请主动来函、来电与本司联系,或与本司授权的中国文字著作权协会联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我方将及时处理。
中国文字著作权协会联系方式:
联系人:赵洪波 唐亚静
地 址:北京西城区珠市口西大街120号太丰惠中大厦1027-1036室
联系电话:010-65978917
邮 箱:wenzhuxie@126.com

4、本网所有声明以及其修改权、更新权及最终解释权均属本司所有。

【媒体合作】

本司为尊重保护著作权,鼓励有益于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物质文明建设的作品的创作和传播,促进互联网良性发展,本着平等互惠、资源共享的原则,诚邀各类媒体、网站、单位、个人与本网建立友好的合作关系。
媒体合作、内容转载请联系
联系人:杨老师
联系电话:021-2289978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