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5
手把手教你机动车业务如何错峰办理(附预约流程)
上海宝山2022-06-13 15:37:41

上海城市重启复苏,

上海各区驾驶证换证点

迎来了往常数倍的人流,

公安交警车驾管业务办理大厅里

也排起了长队。

6月11日上午10时,记者在宝山区铁山路上的宝山公安分局交警支队机动车驾驶员管理业务办理大厅看到,50多米的“长龙”一直排到大厅外。根据防疫需要,大厅办理驾管业务实行限流并间隔就坐。室外气温接近30度,宝山交警除了落实防暑降温措施,还安排专人在排队人群中巡视,为行动不便,身体不适的驾驶员尤其是老年人开辟“绿色通道”。

家住宝山的市民蔡老伯今年已经74岁,有着近30年驾龄的他昨天也来排队办理业务。民警看到他立即上前询问,进行场所码、数字哨兵信息核对后,蔡老伯领到了绿色通道排队号,15分钟内就成功办理了业务。

由于近期办理驾管业务的人流扎堆,为了防疫同时也减少排队等候时间,宝山交警建议市民可以尝试选择线上“不见面”方式办理。比如通过“交管12123”APP或“互联网交通安全综合服务管理平台”等网上办事平台,可以办理包括驾驶证补换领、申请新车临时号牌、免检车申领检验标志、驾驶人审验(9分以下)、变更联系方式等多种业务。对于期满换证等业务,交管部门也专门出台了“容缺办”便民服务措施,如果市民的驾驶证到期换证时间在2022年3月1日至7月21日之间,在7月21日前申请办理驾驶证期满换证,暂时无需提交身体条件证明,驾驶员只要在12月31日之前提交身体条件证明就可以,以此尽可能避免人员聚集和流动,减少传播感染风险。

为了方便市民,交警部门推出的“延期办”便民措施,目前仍然有效。这一措施延长了驾驶证逾期未换证有效期、学习驾驶证明有效期、机动车保留原号牌号码有效期、互联网预选号牌有效期等,逾期到期时间在2022年3月1日至3月31日之间的,延期4个月;逾期到期时间在2022年4月1日至7月21日之间的,延期3个月,从而规避市民扎堆办理。交警部门也将增加办理窗口,延长办理时间,确保办理业务的市民得到安全满意的服务。

申城机动车业务“预约办”流程指引

随着疫情逐步恢复,市民都迫不及待前往车驾管“窗口”办理业务,部分办理点出现排队情况。为节省市民排队等候时间,更快、更好、更优地为市民朋友提供车驾管服务,保障市民群众健康安全,上海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总队车辆管理所推行办理机动车业务“全预约”。除60周岁以上人员、军警人员、外籍人员等无法通过手机注册认证的特殊情形人员外,未经预约将无法在交警总队车管所办理机动车业务。

01预约时间

为保证预约功能正常使用,避免恶意抢号等行为,预约功能开放时间为每日8:00-21:00,其他时间将关闭预约服务。

02预约方式

您可以通过手机下载“上海交警”APP,点击“车驾管业务预约”,选择“机动车业务”中的相应业务完成预约。

03预约流程

以在用车业务为例,预约流程如下:

1 选择“机动车业务预约”中的“在用车业务”

2 选择具体业务种类

3 选择车辆类型

4 阅读“预约须知”,选择车主类型

5 选择办理地点

6 阅读“业务指南”并确认

7 选择预约日期和时段

预约成功后,可返回预约界面首页选择“已预约信息查询”或“历史预约信息查询”功能查询本人名下预约记录。

04注意事项

1、进入车管所办理业务前,除需现场测温、采集“场所码”核验“健康码”外,还须持有72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或24小时内核酸检测信息。

2、超过预约时间仍未到达预约地点领取排队号码的,预约信息作废。如因个人原因无法按照预约时间办理业务的,应提前一日取消预约。未到场且未及时取消预约的,累计满3次,“上海交警”APP将在1年内限制该用户使用预约功能。

3、补换号牌/行驶证、核发临时号牌、变更联系方式等业务可通过上海交通安全综合服务管理平台(http://sh.122.gov.cn/)或“交管12123"APP办理,能够网上办理的尽量在网上办,无法网上办理的一定要预约办,方便快捷省时省力。若未预约,可前往本市其他网点(详见下表)办理相关机动车业务。

新车上牌(含新车临牌)办理网点

各区交警支队机动车业务办理网点

注:以上网点开放办理情况根据“窗口”或其所在辖区对外公示的办理时间确定。目前,全市仍处于常态化疫情防控期间,如非紧急需要,建议推迟办理相关车驾管业务,望广大群众理解支持!

(来源:上海宝山)

选稿:马清怡
知识产权、免责声明以及媒体合作联系
继续了解
知识产权声明

【知识产权声明】

除本司(指上海东方网股份有限公司)另行声明外,本司网页及客户端产品(以下简称“本网”),包括但不限于东方新闻、翱翔、东方头条等,所涉及的任何资料(包括但不限于文字、图标、图片、照片、音频、视频、图表、色彩组合、版面设计、商标、商号、域名等)的知识产权均属本司和资料提供者所有。未经本司书面许可,任何人不得复制、转载、摘编、修改、链接、镜像或以其他任何方式非法使用东方网的上述内容。对于有上述行为者,本司将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东方网、东方新闻、翱翔,以上均为本司享有权利之合法商标,未经本司书面授权,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使用上述商标,或将上述商标用作网站、媒体名称等。

【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东方网”或“东方新闻”或带有东方网LOGO、水印的所有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图片、音频视频,版权均属本司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其他任何形式的法律实体和个人未经本司书面授权均不得转载、链接或以其他方式复制传播。与我司签订有关协议或已经获得本司书面授权许可的媒体、网站或其他任何形式的法律实体和个人,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且必须注明来源“东方网”。其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意味着本司赞同其观点或认可其内容的真实性。如果其他媒体、网站或其他任何形式的法律实体和个人使用,必须保留本司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全部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为“稿件来源:东方网”,本司将依法追究责任。

2、擅自使用东方网名义转载不规范来源的信息、版权不明的资讯,或盗用东方网名义发布信息,设立媒体账号等,本司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3、鉴于本网发布主体、发布稿件来源广泛,数量较多,如因作者联系方式不详或其他原因未能及时与著作权拥有者取得联系,或著作权人发现本网转载了其拥有著作权的作品时,请主动来函、来电与本司联系,或与本司授权的中国文字著作权协会联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我方将及时处理。
中国文字著作权协会联系方式:
联系人:赵洪波 唐亚静
地 址:北京西城区珠市口西大街120号太丰惠中大厦1027-1036室
联系电话:010-65978917
邮 箱:wenzhuxie@126.com

4、本网所有声明以及其修改权、更新权及最终解释权均属本司所有。

【媒体合作】

本司为尊重保护著作权,鼓励有益于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物质文明建设的作品的创作和传播,促进互联网良性发展,本着平等互惠、资源共享的原则,诚邀各类媒体、网站、单位、个人与本网建立友好的合作关系。
媒体合作、内容转载请联系
联系人:杨老师
联系电话:021-2289978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