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
7月1日起,奉贤公租房申请全面“随申办”“一网通办”双路径(附申请操作指南)
上海奉贤2022-06-27 15:54:06

为进一步优化公租房申请服务,发挥信息化优势,奉贤公租房的准入资格申请将于7月1日起全面推行“随申办”app、一网通办网页客户端双路径申请。届时将关闭奉贤公租房服务预审平台(http://47.103.99.112/)。

通过“随申办”app途径提交申请免于提交纸质材料

图片说明:“随申办”app申请界面

图片说明:一网通办网页客户端界面

“随申办”移动端申请公租房操作指南↓↓↓

五类人群可通过“随申办”提交申请

无需提交纸质材料

审核将在10个工作日内完结!

下面就跟小编详细了解一下吧!

1、五类适用人群

单身人员(未婚、本市家庭户籍人员

单身人员(未婚、本市集体/公共户籍人员

单身人员(未婚、非本市户籍人员

夫妻两人家庭(两人中至少有一人为非本市户籍人员或夫妻两人均为本市集体/公共户籍人员)

夫妻两人加未婚子女家庭(家庭成员中至少有一人为非本市户籍人员或家庭全体成员均为本市集体/公共户籍人员)。

提示:对离异、丧偶、再婚的申请对象,以及申请家庭成员均为本市户籍且有家庭户人员的申请对象,暂不列入“随申办”移动端服务适用范围。

2、申请步骤

一 新申请

01

第一步:登录随申办搜索“公租房”

02

第二步:根据您的实际情况,选择申请类型“新申请”“复核”

03

第三步:当您点击“新申请”时,进入准入条件告知页面,等待10秒,点击“开始申请”;同时您可点击查看全市各受理点地址。

04

第四步:根据个人实际情况,选择人员类别

提示:当您选择“其他家庭”时,会提示您通过“一网通办”电脑端或至线下窗口提交申请,如下图

05

第五步:按要求上传材料照片,相应材料中可以选择调取“电子证照”,各项材料确认上传成功后,点击“下一步”进入信息填写页面。

06

第六步:填写页面中,部分填写项会根据申请人注册信息、电子证照内容进行自动填充,未填充部分申请信息务必填写完整。

07

第七步:信息填写完成后,点击“下一步”可以选择“房源属性”“受理机构”。申请人完成选择后点击“下一步”确认自己填写的信息,确认信息无误后,点击“确认提交“,进入授权承诺页面。

08

第八步:进入授权承诺页面并等待10秒后,点击“开始申请”后,完成随申办事项申请。

二 复核

从第二步开始,您点击“复核”进入复核引导

01

第一步:全部选择“”,进入“快捷复核”。

提示:如不符合“快捷复核”适用人群,您将进入“普通复核”,“普通复核”流程界面与新申请一致,会反写申请人上一次申请的信息,您可以根据实际更新当前信息。

02

第二步:进入快捷复核后,需同意告知及承诺内容,同意后进入快捷复核提交页面。

03

第三步:进入快捷复核页面后,会直接读取申请人的基本信息以及上一次申请的受理机构,只需填写您的住房合同截止日期,点击“提交”即可完成复核。

三、问题解答

问:离异、丧偶的单身人员能否通过“随申办”移动端申请?

答:单身人员需需满足未婚的条件,离异、丧偶的单身人员不在范围内,可通过一网通办进行申请。

问:再婚夫妻家庭能否通过“随申办”移动端申请?

答:不能。1、夫妻(两人)家庭申请应为非离异重组家庭,夫妻两人中至少有一人为非上海户籍人员,或夫妻两人均为本市集体户口/社区公共户口人员。此类申请人可通过一网通办进行申请。

2、三人及以上家庭申请应为非离异重组家庭,家庭成员中至少有一名非本市户籍人员,且家庭中的本市家庭户籍人员需登记在同一常住户口内;或者家庭全体成员均为本市集体户口/社区公共户口人员。

问:如何理解正常缴纳社会保险金?

答:要求社保缴费记录的时限应与合同时限相匹配,如果在合同期间长期未缴,或者仅在申请或重新资格审核前阶段性缴纳社保,不能认定为依法缴纳了各项社会保险金。缴纳社保主体应与签订劳动(工作)合同单位一致;如果为派遣到本市工作,劳动关系仍在原外地单位的,社保可以在外地缴纳,但应提供相关派遣协议等证明文件。以个人身份自行缴纳社保或者缴纳社保主体与本市工作单位之间没有关联的不予认可。

咨询热线:021-57427878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8:30—16:30)周六(8:30—11:30)

咨询地址:奉贤区南桥镇南奉公路8841号207室

(转自:上海奉贤)

选稿:马清怡
知识产权、免责声明以及媒体合作联系
继续了解
知识产权声明

【知识产权声明】

除本司(指上海东方网股份有限公司)另行声明外,本司网页及客户端产品(以下简称“本网”),包括但不限于东方新闻、翱翔、东方头条等,所涉及的任何资料(包括但不限于文字、图标、图片、照片、音频、视频、图表、色彩组合、版面设计、商标、商号、域名等)的知识产权均属本司和资料提供者所有。未经本司书面许可,任何人不得复制、转载、摘编、修改、链接、镜像或以其他任何方式非法使用东方网的上述内容。对于有上述行为者,本司将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东方网、东方新闻、翱翔,以上均为本司享有权利之合法商标,未经本司书面授权,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使用上述商标,或将上述商标用作网站、媒体名称等。

【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东方网”或“东方新闻”或带有东方网LOGO、水印的所有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图片、音频视频,版权均属本司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其他任何形式的法律实体和个人未经本司书面授权均不得转载、链接或以其他方式复制传播。与我司签订有关协议或已经获得本司书面授权许可的媒体、网站或其他任何形式的法律实体和个人,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且必须注明来源“东方网”。其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意味着本司赞同其观点或认可其内容的真实性。如果其他媒体、网站或其他任何形式的法律实体和个人使用,必须保留本司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全部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为“稿件来源:东方网”,本司将依法追究责任。

2、擅自使用东方网名义转载不规范来源的信息、版权不明的资讯,或盗用东方网名义发布信息,设立媒体账号等,本司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3、鉴于本网发布主体、发布稿件来源广泛,数量较多,如因作者联系方式不详或其他原因未能及时与著作权拥有者取得联系,或著作权人发现本网转载了其拥有著作权的作品时,请主动来函、来电与本司联系,或与本司授权的中国文字著作权协会联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我方将及时处理。
中国文字著作权协会联系方式:
联系人:赵洪波 唐亚静
地 址:北京西城区珠市口西大街120号太丰惠中大厦1027-1036室
联系电话:010-65978917
邮 箱:wenzhuxie@126.com

4、本网所有声明以及其修改权、更新权及最终解释权均属本司所有。

【媒体合作】

本司为尊重保护著作权,鼓励有益于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物质文明建设的作品的创作和传播,促进互联网良性发展,本着平等互惠、资源共享的原则,诚邀各类媒体、网站、单位、个人与本网建立友好的合作关系。
媒体合作、内容转载请联系
联系人:杨老师
联系电话:021-2289978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