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
闵行区房管局召开共有产权保障房受理审核工作布置会
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政府网站2022-06-28 17:13:35

2022年6月20日下午,闵行区房管局召集各街镇社区事务受理中心相关工作人员召开本市户籍第十批次和非沪籍第四批次共有产权保障房受理审核工作布置会。

新闻20220628-01.jpg

此次共有产权房申请受理工作将于6月22日启动,区房管局副局长任国梁强调要高度重视共有产权保障住房咨询受理工作,切实提高市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满意度。

一是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要贯彻落实“疫情要防住、经济要稳住、发展要安全”重大要求,共有产权保障房受理审核工作要加强统筹协调,做细做实各项预案,确保咨询受理各项工作有序开展。

二是做好咨询服务工作

各街镇社区事务受理中心要严格执行政策口径规定,加强与区保障中心反馈与沟通,避免政策口径执行上偏差和疏忽,从而影响当事人的切身利益。在政策咨询、受理审核、看房选房、签约等工作中要提供耐心热情周到的服务。

三是要提高审核效率

下半年要完成咨询受理、选房签约的任务,时间紧、任务重。各部门要加强部门协作,提高审核效率,将这项民心工程做实做好,确保实现“当年申请审核、当年摇号选房、当年完成签约”的任务目标。

会上,区住房保障中心主任就本市户籍与非沪籍共有产权保障住房申请的须知以及相关政策口径进行了解读,要求各街镇社区事务受理中心做好本市户籍与非沪籍共有产权保障住房的申请和相关政策的咨询解释工作。

知识产权、免责声明以及媒体合作联系
继续了解
知识产权声明

【知识产权声明】

除本司(指上海东方网股份有限公司)另行声明外,本司网页及客户端产品(以下简称“本网”),包括但不限于东方新闻、翱翔、东方头条等,所涉及的任何资料(包括但不限于文字、图标、图片、照片、音频、视频、图表、色彩组合、版面设计、商标、商号、域名等)的知识产权均属本司和资料提供者所有。未经本司书面许可,任何人不得复制、转载、摘编、修改、链接、镜像或以其他任何方式非法使用东方网的上述内容。对于有上述行为者,本司将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东方网、东方新闻、翱翔,以上均为本司享有权利之合法商标,未经本司书面授权,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使用上述商标,或将上述商标用作网站、媒体名称等。

【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东方网”或“东方新闻”或带有东方网LOGO、水印的所有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图片、音频视频,版权均属本司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其他任何形式的法律实体和个人未经本司书面授权均不得转载、链接或以其他方式复制传播。与我司签订有关协议或已经获得本司书面授权许可的媒体、网站或其他任何形式的法律实体和个人,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且必须注明来源“东方网”。其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意味着本司赞同其观点或认可其内容的真实性。如果其他媒体、网站或其他任何形式的法律实体和个人使用,必须保留本司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全部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为“稿件来源:东方网”,本司将依法追究责任。

2、擅自使用东方网名义转载不规范来源的信息、版权不明的资讯,或盗用东方网名义发布信息,设立媒体账号等,本司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3、鉴于本网发布主体、发布稿件来源广泛,数量较多,如因作者联系方式不详或其他原因未能及时与著作权拥有者取得联系,或著作权人发现本网转载了其拥有著作权的作品时,请主动来函、来电与本司联系,或与本司授权的中国文字著作权协会联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我方将及时处理。
中国文字著作权协会联系方式:
联系人:赵洪波 唐亚静
地 址:北京西城区珠市口西大街120号太丰惠中大厦1027-1036室
联系电话:010-65978917
邮 箱:wenzhuxie@126.com

4、本网所有声明以及其修改权、更新权及最终解释权均属本司所有。

【媒体合作】

本司为尊重保护著作权,鼓励有益于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物质文明建设的作品的创作和传播,促进互联网良性发展,本着平等互惠、资源共享的原则,诚邀各类媒体、网站、单位、个人与本网建立友好的合作关系。
媒体合作、内容转载请联系
联系人:杨老师
联系电话:021-2289978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