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
市住建委就筹办2022世界城市日全球主场活动开展调研
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网站2022-06-28 21:58:35

6月27日下午,市住房城乡建设管理委副主任金晨、总工程师刘千伟、二级巡视员梁建安带队赴上海文广集团第一财经,围绕做好今年世界城市日主场活动策划宣传等工作开展调研,并与SMG副总裁、第一财经董事长兼首席执行官李蓉,第一财经总经理陈思劼及第一财经团队进行座谈。委办公室、综合规划处,城市日中心有关负责同志参加调研。

双方围绕办好今年世界城市日全球主场活动暨第二届城市可持续发展全球大会开幕式活动;深度宣传上海全球城市可持续发展成就,以多种形式展示和发布上海奖、上海指数、《上海手册》《上海报告》和上海实践等研究成果,做好主题宣传;开展世界城市日社会推广活动;建立活动合作机制,相互协作、共享资源等议题进行了交流讨论。

刘千伟总工表示,将加强与第一财经合作,围绕上海奖、上海指数、《上海手册》《上海报告》等丰硕研究成果,以及上海对全球城市可持续发展事业的重要贡献进行总体策划,全面展现上海成就,全力将上海打造为城市日的永久主场。

SMG副总裁李蓉表示,感谢市住房城乡建设管理委的信任,将按照今年世界城市日工作有关部署,集中资源、配好力量,全力以赴开展今年活动总体策划,做好主题宣传、主场宣传和社会推广等工作。

最后,金晨副主任指出,世界城市日是上海重要的国际平台,办好世界城市日活动,有利于传播上海经验,讲好中国故事,扩大国际影响。一是要精心策划,重点做好2022年世界城市日和第二届城市可持续发展全球大会开幕式活动的策划与实施。二是要贯穿全程做好宣传工作,形成前、中、后期宣传方案。三是要群策群力,鼓励社会力量参与世界城市日活动。四是要建立机制,请第一财经作为专班组成单位,深度参与世界城市日各项工作。


知识产权、免责声明以及媒体合作联系
继续了解
知识产权声明

【知识产权声明】

除本司(指上海东方网股份有限公司)另行声明外,本司网页及客户端产品(以下简称“本网”),包括但不限于东方新闻、翱翔、东方头条等,所涉及的任何资料(包括但不限于文字、图标、图片、照片、音频、视频、图表、色彩组合、版面设计、商标、商号、域名等)的知识产权均属本司和资料提供者所有。未经本司书面许可,任何人不得复制、转载、摘编、修改、链接、镜像或以其他任何方式非法使用东方网的上述内容。对于有上述行为者,本司将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东方网、东方新闻、翱翔,以上均为本司享有权利之合法商标,未经本司书面授权,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使用上述商标,或将上述商标用作网站、媒体名称等。

【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东方网”或“东方新闻”或带有东方网LOGO、水印的所有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图片、音频视频,版权均属本司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其他任何形式的法律实体和个人未经本司书面授权均不得转载、链接或以其他方式复制传播。与我司签订有关协议或已经获得本司书面授权许可的媒体、网站或其他任何形式的法律实体和个人,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且必须注明来源“东方网”。其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意味着本司赞同其观点或认可其内容的真实性。如果其他媒体、网站或其他任何形式的法律实体和个人使用,必须保留本司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全部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为“稿件来源:东方网”,本司将依法追究责任。

2、擅自使用东方网名义转载不规范来源的信息、版权不明的资讯,或盗用东方网名义发布信息,设立媒体账号等,本司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3、鉴于本网发布主体、发布稿件来源广泛,数量较多,如因作者联系方式不详或其他原因未能及时与著作权拥有者取得联系,或著作权人发现本网转载了其拥有著作权的作品时,请主动来函、来电与本司联系,或与本司授权的中国文字著作权协会联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我方将及时处理。
中国文字著作权协会联系方式:
联系人:赵洪波 唐亚静
地 址:北京西城区珠市口西大街120号太丰惠中大厦1027-1036室
联系电话:010-65978917
邮 箱:wenzhuxie@126.com

4、本网所有声明以及其修改权、更新权及最终解释权均属本司所有。

【媒体合作】

本司为尊重保护著作权,鼓励有益于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物质文明建设的作品的创作和传播,促进互联网良性发展,本着平等互惠、资源共享的原则,诚邀各类媒体、网站、单位、个人与本网建立友好的合作关系。
媒体合作、内容转载请联系
联系人:杨老师
联系电话:021-2289978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