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
垃圾分类三周年,静安区从多方面提升服务工作
上海静安2022-07-03 14:27:23

“栗子壳是湿垃圾还是干垃圾?”

“用完的油漆桶算不算有害垃圾?”

“猪能吃的,猪不吃的,卖了能买猪肉的……”

2019年7月1日,《上海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正式实施。那个夏天,一场垃圾分类的新风尚吹遍了整个静安、整个上海。

三年来,垃圾分类已经成为居民们生活中习以为常的环节,静安区的垃圾分类工作更是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绩。

协作融合、多措并举

全程推进、成效初现

《上海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实施以来,静安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成功创建“上海市垃圾分类示范城区”14个街镇均成为上海市垃圾分类示范街镇

从数据来看

全区生活垃圾分类覆盖40余万户居民;全区430余家重点单位实施强制分类;全区12000余家沿街商铺实现上门分类收集全覆盖;建成两网融合服务点1024个;两网融合中转站13座;两网融合集散场1座;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置率达100%、回收利用率达58.36%;全区800余只道路废物箱实行分类收集;配置湿垃圾收运车65量、有害垃圾车5辆;全区居住区、单位达标率95%以上。

补齐短板、聚焦重点

注重细节,提升品质

今年,静安区绿化市容局将努力把疫情对垃圾分类工作造成的影响降到最低,完成好全年的目标任务,并从多个方面进行提升:

(一)优化升级,完善分类设施建设

1、加快区固体废弃物流转中心大修:加强与市级主管部门的沟通协调,进一步提升生活垃圾分类转运能力。

2、推进两网融合中转站全面达标:对照市级测评标准,梳理各街镇两网融合中转站现状,指导各街镇按照基础建设和日常管理要求进行达标创建。

3、推进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点功能完善:严格对照《静安区生活垃圾分类垃圾箱房管理标准导则》规定,对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点便利化、人性化、精细化功能提升完善。

(二)规范提升,优化分类收运服务

1、加强生活垃圾收运污染防治:持续开展生活垃圾收集、运输、转运、处置全过程污染(如垃圾残液、冲洗废水、异味、噪音等)的日常检查和治理整治。

2、开展环卫作业扰民治理专项行动:着力解决环卫清运车辆噪音、异味、滴漏等作业扰民问题。优化车容车貌,改善清运车辆形象,提高居住区公共环境卫生质量。

3、优化装修(大件)垃圾收运模式:推广装修垃圾箱式收运或临时交付点收运新模式所覆盖的居民区不少于50%,推进装修(大件)规范有序、及时收运,避免积压。

(三)补齐短板,提升长效管理水平

1、数字赋能,解决小包垃圾集聚:加快解决社区违规投放等易发问题,组织开展社区分类投放规范整治行动,争取年底前基本消除集聚性小包垃圾现象。

2、规范服务,提升社区回收服务:指导监督主体企业进一步提高服务意识,在居住区打造可回收物服务点,提供良好的可回收物交投环境,提高居民交投的便利性和满意度。

3、以查促改,督促物业全面履职:做好每月区级测评工作,督促各街镇做好分类投放违法行为执法责任落实和物业服务企业源头投放管理责任人责任落实到位的监督检查。

(四)示范引领,引导垃圾分类新时尚

1、开展案例征集:在全区范围内以“垃圾分类新时尚、绿色低碳新生活”主题,开展行动案例、创新方法和典型人物征集活动。相关征集内容通过主流媒体、微信等各类推广平台进行宣传、推广、展示。

2、打造示范亮点:打造一批以提升居民感受度和参与度为重点的两网融合示范服务点。打造一批市民身边的示范型可回收物低碳交售点。

选稿:施丰奕
知识产权、免责声明以及媒体合作联系
继续了解
知识产权声明

【知识产权声明】

除本司(指上海东方网股份有限公司)另行声明外,本司网页及客户端产品(以下简称“本网”),包括但不限于东方新闻、翱翔、东方头条等,所涉及的任何资料(包括但不限于文字、图标、图片、照片、音频、视频、图表、色彩组合、版面设计、商标、商号、域名等)的知识产权均属本司和资料提供者所有。未经本司书面许可,任何人不得复制、转载、摘编、修改、链接、镜像或以其他任何方式非法使用东方网的上述内容。对于有上述行为者,本司将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东方网、东方新闻、翱翔,以上均为本司享有权利之合法商标,未经本司书面授权,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使用上述商标,或将上述商标用作网站、媒体名称等。

【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东方网”或“东方新闻”或带有东方网LOGO、水印的所有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图片、音频视频,版权均属本司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其他任何形式的法律实体和个人未经本司书面授权均不得转载、链接或以其他方式复制传播。与我司签订有关协议或已经获得本司书面授权许可的媒体、网站或其他任何形式的法律实体和个人,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且必须注明来源“东方网”。其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意味着本司赞同其观点或认可其内容的真实性。如果其他媒体、网站或其他任何形式的法律实体和个人使用,必须保留本司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全部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为“稿件来源:东方网”,本司将依法追究责任。

2、擅自使用东方网名义转载不规范来源的信息、版权不明的资讯,或盗用东方网名义发布信息,设立媒体账号等,本司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3、鉴于本网发布主体、发布稿件来源广泛,数量较多,如因作者联系方式不详或其他原因未能及时与著作权拥有者取得联系,或著作权人发现本网转载了其拥有著作权的作品时,请主动来函、来电与本司联系,或与本司授权的中国文字著作权协会联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我方将及时处理。
中国文字著作权协会联系方式:
联系人:赵洪波 唐亚静
地 址:北京西城区珠市口西大街120号太丰惠中大厦1027-1036室
联系电话:010-65978917
邮 箱:wenzhuxie@126.com

4、本网所有声明以及其修改权、更新权及最终解释权均属本司所有。

【媒体合作】

本司为尊重保护著作权,鼓励有益于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物质文明建设的作品的创作和传播,促进互联网良性发展,本着平等互惠、资源共享的原则,诚邀各类媒体、网站、单位、个人与本网建立友好的合作关系。
媒体合作、内容转载请联系
联系人:杨老师
联系电话:021-2289978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