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针对疫情防控“层层加码”问题,11地公布投诉举报方式
封面新闻2022-07-04 14:42:00

(健康时报 王楠)针对违反“九不准”现象,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6月28日在国家卫健委官网首页开通了公众留言板。同时,在当日举行的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新闻发布会上,国家卫健委监督局副局长程有全表示,要求各省份成立专班整治“层层加码”问题。据健康时报不完全梳理,截至7月3日20时,11省(市、区)公布关于本地疫情防控“层层加码”问题的投诉举报方式。

针对疫情防控“层层加码”问题,天津市四区公布了投诉举报方式。

7月3日,蓟州区疫情防控指挥部发布问题反映电话:022-82829028(8:30—18:00)。

7月3日,河东区疫情防控指挥部发布问题反映24小时受理电话:022-24223106。

7月2日,静海区疫情防控指挥部发布,举报电话:022-22712345(上午8:30—下午18:00)。

7月2日,西青区疫情防控指挥部发布,举报邮箱:xiqing@tj.gov.cn,投诉电话:022-27919253(上午8:30—下午18:00)。

河北省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办公室开设了落实疫情防控“九不准”公众留言板,面向社会收集各地违反“九不准”要求的问题线索。留言板设在河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官网首页,公众可在此进行留言投诉。

6月30日,山西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布通告,为畅通投诉举报渠道,进一步落实国家统一的疫情防控政策,坚决防止疫情防控简单化、一刀切和层层加码,公布山西省投诉举报方式热线电话:0351-12345。网站专栏:山西省卫生健康委官网落实疫情防控“九不准”公众留言板。

7月1日,内蒙古自治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发布通告,为贯彻落实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疫情防控“九不准”有关要求,进一步畅通疫情防控简单化、“一刀切”、“层层加码”等问题投诉举报渠道,公布投诉举报受理电话:0471-12345。

7月2日,吉林省卫健委发布,吉林省设立畅通群众投诉举报疫情防控简单化一刀切层层加码等问题的举报电话:12320。

鸡西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发布,为进一步落实好国家、省对疫情防控工作“九不准”要求,现将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受理举报电话公布:0467-2314028。

7月1日,伊春市公布整治疫情防控“层层加码”问题专班投诉举报电话及联系人:3907530、13114587887,联系人:滕法忠;3907590、18712921998,联系人:陈君。

大庆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发布提示,如果想咨询大庆市最新的疫情防控政策,提出疫情防控工作意见建议,或者投诉举报违反疫情防控“九不准”等方面的情况,欢迎拨打“12345”全市防疫热线。

7月3日,浙江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布,公布该省整治疫情防控“层层加码”问题专班成员单位的群众投诉举报渠道,接受社会各界广泛监督。24小时全省服务热线:12345;全省统一平台:浙江政务服务网“浙里督”http://zld.zjzwfw.gov.cn/;浙江政务服务网“民呼我为”https://zxts.zjzwfw.gov.cn/zwmhww/。

6月30日,海南省疫情防控指挥部综合组发布通告,为进一步落实国家统一的疫情防控政策,坚决防止疫情防控简单化、一刀切和层层加码,海南省疫情防控指挥部设立投诉举报渠道0898-12345。

6月29日,贵州省文化和旅游厅发布,为进一步畅通该省文化和旅游领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层层加码”问题投诉举报渠道,现公布省文化和旅游厅疫情防控“层层加码”问题投诉电话:0851-86818436(上午9点至下午5点)。

6月28日,云南省卫健委官网发布,省卫生健康委向社会公开“九不准”有关问题投诉电话0871-12320,受理内容为云南省卫生健康委职能范围内涉及疫情防控简单化、一刀切、层层加码等“九不准”有关问题的投诉举报。

6月24日,西藏自治区商务厅疫情专班办公室发布公告,现将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九不准”内容及商务领域疫情防控投诉举报电话向社会公布,0891-6864263(上午9:30-13:00,下午15:30-18:00)。

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要求各省份成立专班整治“层层加码”问题

“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要求各省一级的联防联控机制比照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专班的架构,成立省一级的整治‘层层加码’问题的专班。”在6月28日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新闻发布会上,国家卫健委监督局副局长程有全表示,为高效解决各地群众反映的地方“层层加码”问题,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要求各省级联防联控机制成立省级整治“层层加码”问题专班,尽快设立、畅通本省份群众投诉举报的有效渠道,并及时向社会公布,收集、核实、办理本省份群众投诉举报的相关问题线索。

程有全表示,省级专班要及时核查问题线索,紧盯着办、督促着改,以点带面、举一反三,防止类似问题再次发生;对整改不力、影响恶劣的要加强重点督办,确保反映的问题得到及时、妥善解决。必要时,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或国家相关部门将进行督导、约谈。

同时,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专班或各成员单位对核实的地方确实存在违反“九不准”要求的,将督促地方整改,并对核实的“层层加码”问题和典型案例进行通报、曝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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