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
这款崇明农产品走向高端餐桌
上海市崇明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2022-07-12 09:16:00

作为国家地理标志产品的崇明黄金瓜,因其爽脆的口感,丰富的营养价值,受到了广大市民的一致青睐,被美誉为“植物海蜇”。如今,随着崇明农业产业结构优化,这个极具崇明特色的农产品实现了农业经营主体的规模化种植,并依托工厂流水线统一加工销售,提升了产量、增加了附加值,也出现在了各类“高端餐桌”之上。

清晨,天刚蒙亮,位于庙镇联益村的金瓜种植专业合作联社内,“转运”金瓜的工人们挥汗如雨地忙开了。他们正把一只只个头匀称、色泽金黄的崇明金瓜装袋打包,然后通过传送带运上卡车。

上海崇明金瓜种植专业合作联社负责人费康说:“目前,我们的金瓜合作社是崇明最大的金瓜种植基地,露天金瓜产量2000斤一亩,大棚金瓜产量估计在3500斤左右。”

崇明是上海郊区金瓜种植大区,据有关部门介绍,目前,崇明金瓜的栽培面积约2000多亩,年总产量约4000多吨,主要以上海崇明金瓜种植专业合作联社、港沿镇齐茂合作社等农业经营主体规模化种植为主。在合作社专业种植下,探索大棚栽培和“吊蔓式种植”等创新培育方式。大棚栽培方式可将原本露天种植只种一茬转变为一年两茬,合理规避气温的影响,春节前进行移摘,金瓜最早五月初就能成熟。“吊蔓式种植”则可节约土地资源,有效提高亩产量。

而在另一边,位于新海镇的跃进食品加工厂内,工人们正将“转运”过来的金瓜投入流水线,通过机器蒸煮、出丝、清洗、装袋、消毒等一系列的工厂化流水线操作对金瓜进行加工包装。

上海跃进食品有限公司负责人顾永兴说:“每年7月到9月是加工金瓜的季节,我们加工的金瓜是崇明专业合作社订单销售而来的,还有少量从农户处收购而来。每年金瓜加工量达到200万斤-300万斤。”

崇明金瓜曾与山东、安徽、江西等多地品种进行竞赛,均名列前茅。近些年,崇明金瓜凭借着规模化的量产、工厂化加工,提升附加值及其优良品质,开拓了更广市场,逐步出现在了五星级餐饮行业、航空公司头等舱等“高端场所”。

知识产权、免责声明以及媒体合作联系
继续了解
知识产权声明

【知识产权声明】

除本司(指上海东方网股份有限公司)另行声明外,本司网页及客户端产品(以下简称“本网”),包括但不限于东方新闻、翱翔、东方头条等,所涉及的任何资料(包括但不限于文字、图标、图片、照片、音频、视频、图表、色彩组合、版面设计、商标、商号、域名等)的知识产权均属本司和资料提供者所有。未经本司书面许可,任何人不得复制、转载、摘编、修改、链接、镜像或以其他任何方式非法使用东方网的上述内容。对于有上述行为者,本司将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东方网、东方新闻、翱翔,以上均为本司享有权利之合法商标,未经本司书面授权,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使用上述商标,或将上述商标用作网站、媒体名称等。

【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东方网”或“东方新闻”或带有东方网LOGO、水印的所有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图片、音频视频,版权均属本司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其他任何形式的法律实体和个人未经本司书面授权均不得转载、链接或以其他方式复制传播。与我司签订有关协议或已经获得本司书面授权许可的媒体、网站或其他任何形式的法律实体和个人,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且必须注明来源“东方网”。其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意味着本司赞同其观点或认可其内容的真实性。如果其他媒体、网站或其他任何形式的法律实体和个人使用,必须保留本司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全部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为“稿件来源:东方网”,本司将依法追究责任。

2、擅自使用东方网名义转载不规范来源的信息、版权不明的资讯,或盗用东方网名义发布信息,设立媒体账号等,本司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3、鉴于本网发布主体、发布稿件来源广泛,数量较多,如因作者联系方式不详或其他原因未能及时与著作权拥有者取得联系,或著作权人发现本网转载了其拥有著作权的作品时,请主动来函、来电与本司联系,或与本司授权的中国文字著作权协会联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我方将及时处理。
中国文字著作权协会联系方式:
联系人:赵洪波 唐亚静
地 址:北京西城区珠市口西大街120号太丰惠中大厦1027-1036室
联系电话:010-65978917
邮 箱:wenzhuxie@126.com

4、本网所有声明以及其修改权、更新权及最终解释权均属本司所有。

【媒体合作】

本司为尊重保护著作权,鼓励有益于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物质文明建设的作品的创作和传播,促进互联网良性发展,本着平等互惠、资源共享的原则,诚邀各类媒体、网站、单位、个人与本网建立友好的合作关系。
媒体合作、内容转载请联系
联系人:杨老师
联系电话:021-2289978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