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
食物相克?你真的误解它们了......
上海黄浦2022-07-17 18:43:37

“食物相克的说法靠谱吗?”

没想到又在热搜上跟我们这位生活中的“老朋友”见面了……

所谓“食物相克”,是指某几种食物不能放在一起吃,否则会产生不适、甚至中毒的说法。

不管你身在何处,江湖中似乎总有它们的传说:

“豆浆鸡蛋不能一起吃”

“菠菜豆腐会长肾结石”

“大葱与蜂蜜不能同吃”

……

这些“禁忌”是真的吗?我们到底还能不能愉快地吃饭了?

首先,可以明确告诉大家,“食物相克”的说法不靠谱,下面就来一一为大家击破。

桃子+西瓜=中毒?

桃子、西瓜:冤枉啊!

夏天各种新鲜水果上市,正是能大饱口福的时候,可很多人却因为“桃子和西瓜一起吃会中毒”的说法,与美味擦肩而过。但实际上,两者的营养组成非常相似,都是水分和糖类,只不过西瓜的含量是90%左右的水分,5%左右的糖,桃子是85%左右的水分,12%左右的糖分,它们一起吃不会中毒。

不过,水果好吃也不能过量,吃太多容易增加腹泻风险,而且吃含糖量较多的食物如果不及时刷牙,还会增加龋齿、肥胖风险。

水果+虾=砒霜?

经典老谣言了。

有人说:“水果里含有大量维生素C,会将海鲜里的五价砷还原成有毒的三价砷,也就是砒霜,对人体产生危害”。咋讲呢,只能说提出这个说法的人,学了化学,但又没完全学好。这个反应只是理论可以实现的反应,一般只有在实验室非常苛刻的条件下才有可能实现,我们生活中不能发生。

而且从剂量方面看,按照每公斤虾蟹中最多含0.5毫克无机砷计算,想让这些砷元素全部被维生素C还原为砒霜,理论上需要一次性吃超过100公斤的虾蟹,才有可能发生砷中毒。想要用这招,结果只能是“被撑死”。

菠菜+豆腐=肾结石?

要形成结石,草酸需要到达尿液,在这里跟钙结合。但事实上富含草酸与富含钙的食物一起吃,可能在肠胃中就结合了,会随粪便被排出体外。

如果还不放心,将菠菜焯水可以除去大部分草酸。

柿子+螃蟹=胃结石?

传言说:“柿子中鞣酸高,容易和螃蟹中的蛋白质起反应产生沉淀、导致结石”,真的会这样吗?

柿子本身是一种不易消化的食物,成熟柿子中含有较多的鞣酸(单宁酸),吃起来发涩的口感就来自于此。一次性吃太多柿子,可能会破坏胃内蛋白质的“三级结构”,甚至形成不可溶解的“沉淀物质”,也就是所谓的“结石”,影响胃部正常工作。

但对正常人而言,按我们平常所吃的柿子的数量和螃蟹的数量,里面的这点儿鞣酸跟蛋白质也产生不了多少沉淀,并不会诱发消化不良等消化问题。

大葱+蜂蜜=中毒?

“若要死得凶,蜂蜜加香葱?”顺口溜说得不错,但事实并非如此。

至于这个说法的来源,可能是很久之前有个人吃到了有毒的蜂蜜又碰巧吃了葱,就误把两件事联系到了一起,还告诉了别人,慢慢流传开来。

豆浆+鸡蛋=不吸收?

不少人听信“豆浆中含有抑制蛋白酶的物质,跟鸡蛋一起吃影响营养的吸收”的说法,会专门在早饭的时候避开其中一样,其实完全不用担心。

生大豆中才含有这种抑制蛋白酶的物质,名为胰蛋白酶抑制因子。豆浆是煮熟的,抑制因子已经被破坏,不会影响吸收。豆浆鸡蛋一起吃,营养又美味。

红薯+鸡肉、鸡蛋=伤肠胃?

从食物营养角度来看,红薯属于淀粉物质含量较高的食物,鸡肉和鸡蛋属于高蛋白食材,相互搭配食用并不会产生任何反应,反而可以促进营养素的均衡摄入。

只是对于胃肠“敏感”人群,胃肠功能本身不是很完善,食用较多红薯后容易出现腹痛、腹胀,再吃较多的鸡肉、鸡蛋等含有较多蛋白质的食物,可能会加重不适,但这和“红薯+鸡肉、鸡蛋=伤肠胃”的理论无关。

看完这些解释,你是不是已经放下心来?“食物相克”本身就不存在,日常不需要纠结,该吃吃该喝喝~

不过流言往往层出不穷,如果再遇到了新的“食物相克”传言,我们该怎么自己分析真假?

有一句话非常重要,大家要记牢——“抛开剂量谈毒性要不得”。像上面说的“水果+虾=砒霜?”,即使是在理论状态下真能够得到这样的结果,剂量往往都非常大,生活中根本达不到。

还需要注意的是“食物本身是不是有问题”。比如夏天的西瓜放在室内很容易变质,稍不留神就可能“中招”拉肚子,还有柿子这种因为含有鞣酸会引起肠胃不适或者豆角等如果没完全炒熟会有一定毒性的蔬果,这类食物往往是“食物相克”理论的重灾区。

但只要掌握了辨别流言的方法,就再也不用担心被骗啦~

选稿:蒋昕婕
知识产权、免责声明以及媒体合作联系
继续了解
知识产权声明

【知识产权声明】

除本司(指上海东方网股份有限公司)另行声明外,本司网页及客户端产品(以下简称“本网”),包括但不限于东方新闻、翱翔、东方头条等,所涉及的任何资料(包括但不限于文字、图标、图片、照片、音频、视频、图表、色彩组合、版面设计、商标、商号、域名等)的知识产权均属本司和资料提供者所有。未经本司书面许可,任何人不得复制、转载、摘编、修改、链接、镜像或以其他任何方式非法使用东方网的上述内容。对于有上述行为者,本司将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东方网、东方新闻、翱翔,以上均为本司享有权利之合法商标,未经本司书面授权,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使用上述商标,或将上述商标用作网站、媒体名称等。

【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东方网”或“东方新闻”或带有东方网LOGO、水印的所有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图片、音频视频,版权均属本司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其他任何形式的法律实体和个人未经本司书面授权均不得转载、链接或以其他方式复制传播。与我司签订有关协议或已经获得本司书面授权许可的媒体、网站或其他任何形式的法律实体和个人,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且必须注明来源“东方网”。其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意味着本司赞同其观点或认可其内容的真实性。如果其他媒体、网站或其他任何形式的法律实体和个人使用,必须保留本司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全部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为“稿件来源:东方网”,本司将依法追究责任。

2、擅自使用东方网名义转载不规范来源的信息、版权不明的资讯,或盗用东方网名义发布信息,设立媒体账号等,本司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3、鉴于本网发布主体、发布稿件来源广泛,数量较多,如因作者联系方式不详或其他原因未能及时与著作权拥有者取得联系,或著作权人发现本网转载了其拥有著作权的作品时,请主动来函、来电与本司联系,或与本司授权的中国文字著作权协会联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我方将及时处理。
中国文字著作权协会联系方式:
联系人:赵洪波 唐亚静
地 址:北京西城区珠市口西大街120号太丰惠中大厦1027-1036室
联系电话:010-65978917
邮 箱:wenzhuxie@126.com

4、本网所有声明以及其修改权、更新权及最终解释权均属本司所有。

【媒体合作】

本司为尊重保护著作权,鼓励有益于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物质文明建设的作品的创作和传播,促进互联网良性发展,本着平等互惠、资源共享的原则,诚邀各类媒体、网站、单位、个人与本网建立友好的合作关系。
媒体合作、内容转载请联系
联系人:杨老师
联系电话:021-2289978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