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
聚焦人才第一资源,奉贤区房管局加快推进人才安居工作
上海奉贤2022-07-18 11:24:01

近日,奉贤区房管局召开“云上晨会问需贤才”线上晨会视频会。会上,相关企业(单位)交流个人或企业在人才发展方面的需求及困难,区房管局分管领导和相关职能部门对此进行了回应,对目前的人才安居政策作了相关说明。

图片

图片说明:奉贤区新建人才公寓效果图

01

问:东方美谷提供的可购买的人才房面积较小,如果家中有两个小孩想带到奉贤发展,需要面积稍大一些,是否有能享受购房优惠政策的房源可以解决该问题?

图片

图片说明:上海亿康医学检验所有限公司总经理、首席技术总监 陆思嘉

答:目前五个新城的人才购房政策已经在研究制定,主要针对人才购房资格,待政策落地后会执行。同时也会制定适合我区的配套实施细则。我市的公共租赁住房主要为成套小户型为主,大户型房源占比不多。目前核心区域可租的三室有汤臣臻园三室,面积在130平方米,租金3500左右,房屋配置了必备的家具、家电等设施设备,可拎包入住。

图片

图片说明:奉贤区房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秦学宝

02

问:目前企业在漕河泾公租房公司先租后售项目中购得一期房源268套,已全部出租给员工使用,二期意向购买房源104套,但仍有200-300套的需求缺口,是否可以给企业再增加一些房源?除了租房补贴、公租房,还有哪些人才安居政策?

图片

图片说明:药明生物医药有限公司政府事务部总监 李雪茗

答:为了进一步缓解新市民、青年人的阶段性住房困难,十四五期间,将通过新建、改建、配建等方式多渠道筹措保障性租赁住房。目前全区共有9幅地块将先后推进集中新建保障性租赁住房,累计可供应房源约9270套。我局还在积极推进存量非居改建项目,其中绿地年丰广场的2#、7#楼改建申请已通过区规委会评审,可改建人才公寓约800套,预计年底供应,距离药明生物仅5公里,届时可向项目的运营机构提交入住申请,我局也会适时地提供对接服务。

图片

图片说明:奉贤区房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俞峰

03

问:如果有员工想申请一套公租房家庭使用的话,相关的房源、申请流程、政策?

图片

图片说明:国妇婴奉贤院区

答:目前,我区公租房源供应分为常态化选房和新项目的集中配租。申请公租房可通过“随申办”app或“一网通办”网页端提交申请。本区公租房针对医疗卫生行业适当倾斜,申请阶段可通过“绿色通道”实行先入住予以支持,同时配租方面给予医护人员优先配租。

图片

图片说明:公租房公司负责人 陆群

04

不管是在奉扎根的企业,还是即将落户奉贤的单位,都十分关注我区人才工作推进的最新进展,也对人才安居工作提出了更多希冀,这既是对我们的一种鞭策,也是对我们的一种考验。当前我区的人才租房和购房在供需平衡上还有不小的难点,我局也将继续与其他相关部门建立好联动机制,共同推进此项工作。同时他对推进情况提出了三点要求:

01

明确分工,做好房源供需对接工作。用好存量资源,挖潜增量资源,加大筹措人才公寓房源力度;抓紧复工复产,加快保障性租赁住房的建设供应。在项目推进过程中,做好统筹谋划,加强部门联动,在安全合规的前提下试点开展非居改建工作。

02

规范运营,做实人才公寓管理工作。加强对人才公寓的日常巡查巡检,坚决杜绝转租等情况发生;协调各重点用人单位督促人才合法合规申请和使用人才公寓;各镇、街道按照属地化管理要求,落实对人才公寓的安全责任。

03

用心用情,深化“妈妈式”人才服务理念。在下一步人才安居工作中,会积极回应各企业(单位)需求,加强精准服务,根据我局自身工作职责进一步制定关于人才购房优惠、人才房物业免租等的配套细则,提高我区人才安居工程的显示度和吸引力。

05

图片

图片说明:人才走访

此外,区房管局还走访了上海睿昂基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伽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负责人。就我区招才引智工作进行了讨论交流,对个人在住房方面的问题进行深入了解,并在座谈会后征询相关企业负责人,对问题进行答复和跟进。同时对我区目前的人才安居租房和购房政策进行了介绍和解读。

人才安居的蓝图已经绘就,关键在于狠抓落实。做好人才安居住房保障工作,我局将进一步锚定目标、解放思想,对标最高标准、最好水平,践行最现代的理念、运用最前沿的技术、打造最宜居的环境,把“追马”的时间来种草,为工作生活在这座城市的人们提供强有力的住房保障。

(转自:上海奉贤)

选稿:马清怡
知识产权、免责声明以及媒体合作联系
继续了解
知识产权声明

【知识产权声明】

除本司(指上海东方网股份有限公司)另行声明外,本司网页及客户端产品(以下简称“本网”),包括但不限于东方新闻、翱翔、东方头条等,所涉及的任何资料(包括但不限于文字、图标、图片、照片、音频、视频、图表、色彩组合、版面设计、商标、商号、域名等)的知识产权均属本司和资料提供者所有。未经本司书面许可,任何人不得复制、转载、摘编、修改、链接、镜像或以其他任何方式非法使用东方网的上述内容。对于有上述行为者,本司将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东方网、东方新闻、翱翔,以上均为本司享有权利之合法商标,未经本司书面授权,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使用上述商标,或将上述商标用作网站、媒体名称等。

【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东方网”或“东方新闻”或带有东方网LOGO、水印的所有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图片、音频视频,版权均属本司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其他任何形式的法律实体和个人未经本司书面授权均不得转载、链接或以其他方式复制传播。与我司签订有关协议或已经获得本司书面授权许可的媒体、网站或其他任何形式的法律实体和个人,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且必须注明来源“东方网”。其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意味着本司赞同其观点或认可其内容的真实性。如果其他媒体、网站或其他任何形式的法律实体和个人使用,必须保留本司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全部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为“稿件来源:东方网”,本司将依法追究责任。

2、擅自使用东方网名义转载不规范来源的信息、版权不明的资讯,或盗用东方网名义发布信息,设立媒体账号等,本司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3、鉴于本网发布主体、发布稿件来源广泛,数量较多,如因作者联系方式不详或其他原因未能及时与著作权拥有者取得联系,或著作权人发现本网转载了其拥有著作权的作品时,请主动来函、来电与本司联系,或与本司授权的中国文字著作权协会联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我方将及时处理。
中国文字著作权协会联系方式:
联系人:赵洪波 唐亚静
地 址:北京西城区珠市口西大街120号太丰惠中大厦1027-1036室
联系电话:010-65978917
邮 箱:wenzhuxie@126.com

4、本网所有声明以及其修改权、更新权及最终解释权均属本司所有。

【媒体合作】

本司为尊重保护著作权,鼓励有益于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物质文明建设的作品的创作和传播,促进互联网良性发展,本着平等互惠、资源共享的原则,诚邀各类媒体、网站、单位、个人与本网建立友好的合作关系。
媒体合作、内容转载请联系
联系人:杨老师
联系电话:021-2289978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