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
鸟类传播猴痘病毒?真正传播猴痘的动物有这些→
上观新闻2022-07-23 06:01:00

近日,除了新冠疫情,猴痘病例也很受关注。一则消息由此在微信群流传:“看见不能飞,不能走,在地上挣扎的鸟,千万不能抓,怕是猴痘/禽流感传染,有关社区已通知。从现在开始,无论是小区院内还是其它场所,发现有死亡的小鸟、燕子,不要用手触摸,须远离,同时通知物业或给疾控中心打电话让他们处理。家里有孩子的一定要强调,希望大家重视!”

死亡的小鸟真的会传播猴痘病毒或禽流感吗?

这个问题要一分为二回答。

一方面,公众无须太担心鸟类传播猴痘。

上海辟谣平台记者查阅文件发现,早在6月15日,国家卫健委发布的《猴痘诊疗指南(2022年版)》中就明确了,猴痘病毒(MPXV)归类于痘病毒科正痘病毒属,是对人类致病的4种正痘病毒属之一,另外3种是天花病毒、痘苗病毒和牛痘病毒。猴痘病毒的主要宿主为非洲啮齿类动物(包括非洲松鼠、树松鼠、冈比亚袋鼠、睡鼠等),主要传染源为感染猴痘病毒的啮齿类动物和灵长类动物(包括猴、黑猩猩、人等)。其中并没有提到鸟类。

上海市疾控中心传防所急传科主任医师朱奕奕也向记者表示,目前尚无任何证据证明鸟类是猴痘病毒的宿主,也没有接触鸟类会感染猴痘病毒的案例。

美国疾病控制与预防中心(CDC)官网上对于动物猴痘的介绍中也称:“爬行动物、两栖动物和鸟类是否会感染猴痘病毒尚未可知,但我们认为这不太可能,因为尚未发现这些动物感染其他正痘病毒。”CDC官网也公布了目前对于猴痘病毒和其他正痘病毒在常见动物中的研究。生活中若接触到可能会感染猴痘病毒的动物,或家中饲养相关宠物的,需要格外谨慎。

图片来源:CDC官网(已经翻译软件翻译)

但另一方面,患病鸟类确实可能携带禽流感病毒。

朱奕奕提醒,禽流感是由某些感染禽类的甲型流感病毒亚型毒株所引发的急性呼吸道传染病。禽流感的传染源主要是患病或携带病毒的家禽和家猪,可通过呼吸道传播,也可通过密切接触传播。早期症状与普通流感相似,伴呼吸道症状和发热、咳嗽、头痛、肌肉酸痛,随后,部分患者会进展为肺炎,甚至重症肺炎,需要提高警惕。

预防禽流感的关键是避免接触活禽;远离受禽类排泄物污染的区域;避免在活禽市场暴露,尤其是禽流感暴发期;不要在居民区内,尤其是自家室内饲养活禽;禽、蛋类食品务必煮熟后食用,切勿生食,因为除了禽流感病毒外,还可能有沙门氏菌的污染。

除了禽流感的风险,死亡的鸟类身上还会滋生细菌、寄生虫。所以,市民如果发现死亡的小鸟,在不清楚其死亡诱因时,建议不要随意触碰,可以报告给相关部门进行专业处理。如果不小心触碰到,可及时清洗双手,或用酒精擦拭,观察身体有无出现发热,不必过于恐慌。

知识产权、免责声明以及媒体合作联系
继续了解
知识产权声明

【知识产权声明】

除本司(指上海东方网股份有限公司)另行声明外,本司网页及客户端产品(以下简称“本网”),包括但不限于东方新闻、翱翔、东方头条等,所涉及的任何资料(包括但不限于文字、图标、图片、照片、音频、视频、图表、色彩组合、版面设计、商标、商号、域名等)的知识产权均属本司和资料提供者所有。未经本司书面许可,任何人不得复制、转载、摘编、修改、链接、镜像或以其他任何方式非法使用东方网的上述内容。对于有上述行为者,本司将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东方网、东方新闻、翱翔,以上均为本司享有权利之合法商标,未经本司书面授权,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使用上述商标,或将上述商标用作网站、媒体名称等。

【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东方网”或“东方新闻”或带有东方网LOGO、水印的所有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图片、音频视频,版权均属本司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其他任何形式的法律实体和个人未经本司书面授权均不得转载、链接或以其他方式复制传播。与我司签订有关协议或已经获得本司书面授权许可的媒体、网站或其他任何形式的法律实体和个人,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且必须注明来源“东方网”。其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意味着本司赞同其观点或认可其内容的真实性。如果其他媒体、网站或其他任何形式的法律实体和个人使用,必须保留本司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全部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为“稿件来源:东方网”,本司将依法追究责任。

2、擅自使用东方网名义转载不规范来源的信息、版权不明的资讯,或盗用东方网名义发布信息,设立媒体账号等,本司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3、鉴于本网发布主体、发布稿件来源广泛,数量较多,如因作者联系方式不详或其他原因未能及时与著作权拥有者取得联系,或著作权人发现本网转载了其拥有著作权的作品时,请主动来函、来电与本司联系,或与本司授权的中国文字著作权协会联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我方将及时处理。
中国文字著作权协会联系方式:
联系人:赵洪波 唐亚静
地 址:北京西城区珠市口西大街120号太丰惠中大厦1027-1036室
联系电话:010-65978917
邮 箱:wenzhuxie@126.com

4、本网所有声明以及其修改权、更新权及最终解释权均属本司所有。

【媒体合作】

本司为尊重保护著作权,鼓励有益于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物质文明建设的作品的创作和传播,促进互联网良性发展,本着平等互惠、资源共享的原则,诚邀各类媒体、网站、单位、个人与本网建立友好的合作关系。
媒体合作、内容转载请联系
联系人:杨老师
联系电话:021-2289978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