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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快评丨街拍有法律底线 不能“想拍就拍”
东方网·东方快评2022-08-01 13:17:16

一位身材高挑、身着紧身裤的女生从北京三里屯西北口走进太古里,6名街拍客拿起相机齐刷刷对准她。注意到有人拍摄,女生脚步明显加快,但镜头并未放过她。不仅是北京三里屯,据公开报道,成都太古里、上海安福路等地,也是街拍盛行。在各类社交平台,街拍博主、街拍穿搭博主等占据着一定的流量池,在电商平台,有“街拍美女视频/图集”出售,此外还有一些专门售卖女性图片的街拍网站。(7月29日《法治日报》)

夏季对于爱美的女孩来说,是一个随意“凹造型”的好季节。然而,当一些女孩穿着时尚、清凉的服饰出来逛街时,很可能会遭到街拍客的抓拍、跟拍甚至偷拍。对于被拍女孩来说,恐怕并不知道这些街拍会用在哪里,以及可能带来的影响和后果。但是,只要在网络平台上搜索“街拍”,就会发现有许多街拍套图、街拍小视频进行售卖,只要几元钱就可以获得上千份照片和视频,一些照片和短视频的文字介绍还会用上“街拍包臀裙,身材丰满有自信”“街拍丝袜,这样的肉丝美女完全抵挡不住”等擦边球标题来吸引眼球。

街拍本是一种艺术展现形式,通常用来记录一些城市的人文环境,甚至被当作一种时尚和潮流。有资深街拍者指出,一开始街拍是一种默认的规则,时尚达人需要展示自己,摄影师需要得到作品或者单纯追求美。但如今随着短视频平台的崛起,街拍越来越大众化、商业化。一些变味的街拍,正在渐渐毁掉街拍的名声。比如,有的打着街拍的幌子,行着偷拍之实,如此行径令人反感;有些街拍客视角奇特,通常聚焦年轻女孩身体部位,充满“性的凝视”,打软色情擦边球来牟利。这显然和街拍蕴含的潮流时尚元素大相径庭。

街拍是有法律底线的,不能“想拍就拍”。根据民法典规定,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权利人明确同意外,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拍摄、窥视、窃听、公开他人的私密活动。拍摄他人身体私密部位是典型的侵害隐私权的行为。如果这类照片视频流入到一些不法网站,并被编辑一些不实的信息,很可能会出现诽谤、侮辱行为,侵害到被拍摄者的名誉权。值得注意的是,一些不良街拍图片、短视频借助网络平台迅速传播,更会导致不法街拍造成的侵害被放大,被拍者遭受的损失大大增加。因此,对于“想拍就拍”,该好好管管了。

遏制“想拍就拍”,须加强源头治理。源头治理,绝不仅仅靠公示牌、文明守则、办理“拍摄许可证”以及现场工作人员的管制来遏制街拍侵权行为,更要从强化网络平台责任入手,加大审核力度、畅通投诉渠道、完善处置措施等方面发力,有效约束不法街拍行为。目前不少平台都设置了侵犯隐私、肖像权的投诉入口,但投诉往往需要好几个工作日甚至更长才有反馈,在此期间被拍摄者的权益会持续受到侵害。对此,平台必须提升对投诉的反馈效率,对有侵权可能的内容,要严格按照法律规定进行断开链接、删除等处置。

公众也要增强对自己肖像权、隐私权的保护意识,相关部门更要依法作为,加大巡查执法和宣传教育力度。尤其对于涉嫌侵犯公民肖像权和隐私权的行为,既要追究侵权人的法律责任,也要追究平台的连带责任,倒逼平台真正履行责任、街拍客合法拍摄。

作者:付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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