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
历史回顾:1996年台海危机中,导弹目标区距台湾本岛仅约40海里
澎湃新闻2022-08-04 18:58:00

8月4日12时,解放军重要军事演训行动于台岛周边六大区域正式开始。

对此,海军研究院研究员张军社在央视国防军事频道栏目中解读称,联合军事行动具有三大特点:兵力多、课目多、范围广,展现出新时代强军事业硕果累累,你进一尺,我就敢还你一丈。无论是美国的外部的干预势力,还是“台独”势力,越是挑衅,越为我们未来的统一创造一个有利的机会。

此外,东部战区官方微博8月4日发布消息称,4日13时许,中国人民解放军东部战区陆军部队,在台湾海峡实施了远程火力实弹射击训练,对台湾海峡东部特定区域进行了精确打击,取得了预期效果。

央视新闻 图

央视新闻 图

国防部新闻发言人谭克非就我系列军事反制行动发表谈话指出,中国军队说话是算数的。中国人民解放军东部战区在台岛周边海空域组织多军兵种联合对海突击、对陆打击、制空作战等多科目针对性演练,组织精导武器实弹射击,就是针对美台勾连的严正震慑。我们将坚决捍卫国家主权和领土完整,绝不为任何形式的“台独”行径和外部干涉留下任何空间。

众所周知,此番军事演训并非解放军首次在台湾海峡进行军事行动。

以东部战区为例,据澎湃新闻(www.thepaper.cn)梳理,2020年以来,东部战区至少已8次主动发布解放军在台岛周边开展战备警巡或实战演练的消息。

而在此之前的历次军演中,最为引人关注的便是发生于1995至1996年间的“台湾海峡导弹危机”,此次事件也被称为“1996年台海危机”。

与此次军事演训发生在美国国会众议长佩洛西8月2日窜访中国台湾地区的背景类似,当年的台海军演也发生在美国对台动作不断、“台独”势力蠢蠢欲动的背景下。

1995年5月22日,美国突然宣布,时任总统克林顿决定允许时任中国台湾地区领导人李登辉于当年6月的第一周到美进行所谓“非官方的、私人的访问”,参加康奈尔大学的毕业典礼。有报道指出,美国此举打破了将近17年不准台湾最高层领导“访美”的“禁令”。

当年6月7日至11日,李登辉赴美。在此期间,他于9日下午在康奈尔大学发表了名为“民之所欲,长在我心”的政治性演说,宣扬所谓“台湾经验”,叫嚷要“突破外交孤立”,强化台美关系。

李登辉“访美”的一系列举动触发了台海危机。

1995年7月18日,新华社受权发布公告:中国人民解放军将于7月21日至26日在东海公海海域进行地对地导弹发射演习训练,目标区在以北纬26度20分、东经122度10分为中心、半径10海里的圆形海域内。为了安全,中国政府要求有关国家政府和地区当局通知本国、本地区的船只和飞机,在此期间不要进入上述海域和空域。

其中,目标区位于台湾岛东北端的澎佳屿附近,距离台湾本岛仅大约40海里。

7月21日至26日,解放军第二炮兵按照预定时间举行了导弹发射训练,向预定海域发射了6枚地对地导弹,全部准确命中目标。与此同时,人民日报接连发表4篇评论员文章,抨击李登辉的“台独”行径。

1995年7月、1996年3月,解放军进行两次大规模导弹发射训练,并同时开展多次军事演习。彼时,台湾正在举行地区领导人选举,李登辉参加。大陆的导弹发射及军事演习,有效打击了“台独”势力的嚣张气焰。在此期间,美国派遣“独立”号、“尼米兹”号两艘航母驶往台海附近。

最终,这场台海危机得以消除。经过这场斗争,美国克林顿政府开始调整对华政策。

1997年,中美双方发表联合声明,同意在三个联合公报的原则基础上处理两国关系,共同致力于建立中美建设性战略伙伴关系。1998年,克林顿政府宣布了对台湾问题的“新三不政策”,即“不支持‘台湾独立’,不支持‘一中一台’、‘两个中国’,不支持台湾加入任何必须由主权国家才能参加的国际组织”。

作者:蒋子文
选稿:周玮
知识产权、免责声明以及媒体合作联系
继续了解
知识产权声明

【知识产权声明】

除本司(指上海东方网股份有限公司)另行声明外,本司网页及客户端产品(以下简称“本网”),包括但不限于东方新闻、翱翔、东方头条等,所涉及的任何资料(包括但不限于文字、图标、图片、照片、音频、视频、图表、色彩组合、版面设计、商标、商号、域名等)的知识产权均属本司和资料提供者所有。未经本司书面许可,任何人不得复制、转载、摘编、修改、链接、镜像或以其他任何方式非法使用东方网的上述内容。对于有上述行为者,本司将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东方网、东方新闻、翱翔,以上均为本司享有权利之合法商标,未经本司书面授权,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使用上述商标,或将上述商标用作网站、媒体名称等。

【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东方网”或“东方新闻”或带有东方网LOGO、水印的所有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图片、音频视频,版权均属本司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其他任何形式的法律实体和个人未经本司书面授权均不得转载、链接或以其他方式复制传播。与我司签订有关协议或已经获得本司书面授权许可的媒体、网站或其他任何形式的法律实体和个人,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且必须注明来源“东方网”。其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意味着本司赞同其观点或认可其内容的真实性。如果其他媒体、网站或其他任何形式的法律实体和个人使用,必须保留本司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全部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为“稿件来源:东方网”,本司将依法追究责任。

2、擅自使用东方网名义转载不规范来源的信息、版权不明的资讯,或盗用东方网名义发布信息,设立媒体账号等,本司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3、鉴于本网发布主体、发布稿件来源广泛,数量较多,如因作者联系方式不详或其他原因未能及时与著作权拥有者取得联系,或著作权人发现本网转载了其拥有著作权的作品时,请主动来函、来电与本司联系,或与本司授权的中国文字著作权协会联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我方将及时处理。
中国文字著作权协会联系方式:
联系人:赵洪波 唐亚静
地 址:北京西城区珠市口西大街120号太丰惠中大厦1027-1036室
联系电话:010-65978917
邮 箱:wenzhuxie@126.com

4、本网所有声明以及其修改权、更新权及最终解释权均属本司所有。

【媒体合作】

本司为尊重保护著作权,鼓励有益于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物质文明建设的作品的创作和传播,促进互联网良性发展,本着平等互惠、资源共享的原则,诚邀各类媒体、网站、单位、个人与本网建立友好的合作关系。
媒体合作、内容转载请联系
联系人:杨老师
联系电话:021-2289978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