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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民政局关于助力上海福利彩票销售网点发展帮扶政策的通知
上海市民政局网站2022-08-10 12:13:18

各区民政局,市福利彩票发行中心:

为缓解本轮疫情期间销售网点和彩票代销者面临的经营困难,根据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上海市加快经济恢复和重振行动方案》的通知(沪府规〔2022〕5号)和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上海市全力抗疫情助企业促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沪府办规〔2022〕5号)的文件精神,参照财政部《关于做好疫情防控期间彩票发行销售工作有关事宜的通知》(财综〔2020〕2号)和《彩票市场调控资金管理办法》(财综〔2021〕17号)的相关规定,现制订上海市福利彩票销售网点扶持政策。其中,房租一次性补助所需资金从彩票市场调控资金中列支,专线通讯费一次性补助、纾困补助和销售网点防疫物品配置所需资金从彩票发行销售风险基金中列支,具体内容如下:

一、房租一次性补助

补助范围为2022年1至3月有销售行为且符合销售规范,并于8月31日前恢复销售的网点(8月31日前已退机或已申请退机的销售网点不享受)。其中福彩旗舰店、福彩单彩专营店,按照销售场所房屋租赁合同,全额补贴2022年三个月房租(已享受《上海市国有企业减免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房屋租金实施细则》规定的减免对象不重复享受这一补贴政策),其中三个月房租不超过4500元或无法提供销售场所完整租赁合同原件和房租付款记录的,按照每个网点4500元标准进行一次性补助;福体彩双彩专营店、福彩单彩兼营店、福体彩双彩兼营店,按照每个网点3000元标准进行一次性补助;便捷终端销售网点,按照每个网点500元标准进行一次性补助;即开票展示柜销售网点,按照每个网点300元标准进行一次性补助。

二、专线通讯费一次性补助

补助范围为2022年1至3月有销售行为且符合销售规范,并于8月31日前恢复销售的网点(8月31日前已退机或已申请退机的销售网点不享受)。其中福彩旗舰店、福彩单彩专营店、福体彩双彩专营店、福彩单彩兼营店、福体彩双彩兼营店,按照每个网点600元(100元/月)的标准,给予3至8月六个月电脑票通讯线路补助;便捷终端销售网点、即开票展示柜销售网点,按照每个网点120元(20元/月)的标准,给予3至8月六个月电脑票通讯线路补助。

三、纾困补助

2022年9月30日前有销售行为且符合销售规范的销售网点(补助发放前已退机或已申请退机的销售网点不享受),给予1至9月电脑型福利彩票销售额1%的纾困补助。

四、销售网点防疫物品配置

发放范围为2022年1至3月有销售行为且符合销售规范,并于8月31日前恢复销售的网点(物品发放前已退机或已申请退机的销售网点不予发放)。其中福彩旗舰店,按照每个网点1000元的标准;福彩单彩专营店、福体彩双彩专营店、福彩单彩兼营店、福体彩双彩兼营店,按照每个网点300元的标准;便捷终端销售网点,按照每个网点150元的标准;即开票展示柜销售网点,按照每个网点100元的标准,为销售网点配置防疫用品。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稳步推进。各区民政局和市区两级福彩管理机构应高度重视网点帮扶工作,充分认识到实施扶持政策是关乎销售网点存续发展的重要工作,明确目标,扎实部署推进。

(二)压实责任,狠抓落实。各区民政局应切实做好扶持资金的审核工作,市福利彩票发行中心应制定发放实施细则并由市区两级福彩管理机构组织实施,各方通力协作,确保资金发放安全及时。

(三)加强管理,强化监督。各区民政局和市区两级福彩管理机构应加强扶持工作全过程的监督管理,对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严肃处理。

六、其他

(一)2022年3月31日前经区、市福彩中心批准,已承租店面并实际支付房租的福彩旗舰店可享受本轮四项补助。

(二)鼓励各区民政局切实发挥区民政局和区级福利彩票管理机构历年结余资金作用,积极配套相关帮扶政策,用于区级管理机构的运作及网点防疫物资补助。

 

 

上海市民政局

2022年8月4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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