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
伊朗首次回应“鲁西迪遇刺”:鲁西迪及其支持者应该对袭击案负责
观察者网2022-08-15 18:54:09

【文/观察者网 王濛】

行刺鲁西迪的犯罪嫌疑人现已被美检方控制,据他供认,案发当日他刺向鲁西迪10刀。该事件引起西方多国领导人关注,拜登对此表示震惊和悲痛,并谴责这种暴力行为。而曾“全球追杀”鲁西迪的伊朗方面则否认与该事件有关,并表示“这完全是鲁西迪自找的”。

华盛顿邮报报道截图:伊朗否认与鲁西迪遇袭案有关,表示这是他自找的

据华尔街邮报15日消息,伊朗方面对鲁西迪遇袭事件的首次公开表态,称这是“这是他自找的”,鲁西迪极其支持者应该对袭击案负责。

伊朗外交部发言人纳赛尔·卡纳尼15日表示:“除了他自己和他的支持者外,我们不责怪任何人,也不认为任何人应该受到谴责。”

卡纳尼在新闻发布会上说,75岁的鲁西迪通过他的作品侮辱了“伊斯兰的神圣”,越过了“15亿穆斯林的红线”。他还指责美国以言论自由的旗号“纵容”鲁西迪侮辱宗教,他表示“言论自由不能成为侮辱神圣宗教的借口”。

鲁西迪(资料图)

据纽约时报援引警方13日消息,该名犯罪嫌疑人名为哈迪·马塔尔(Hadi Matar),现年24岁,来自美国新泽西州。据他供认,案发当日,他共刺向鲁西迪10刀。目前,马塔尔被控二级谋杀罪未遂和使用武器攻击罪,在纽约州梅维尔村的肖托夸县法院出庭受审。

检察官在法庭上说,马塔尔对这位作家的攻击是有预谋和有针对性的。据检察官称,马塔尔案发前乘车前往纽约西部的肖托夸舞台,购买了一张参加鲁西迪出席活动的门票。

纽约时报称,负责该案的地区检察官施密特表示,“这是对鲁西迪先生的一次有针对性的、无端的、有计划的攻击”。警方表示,鲁西迪的图书经纪人安德鲁·怀利通过电子邮件向媒体透露,鲁西迪遇袭当晚需靠呼吸机维持生命,其肝脏被刺伤,一只手臂的神经被切断,目前无法说话,还可能会失去一只眼睛。

法庭上,马塔尔的律师为他做了无罪辩护,马塔尔被禁止保释,他的下一次出庭时间定于8月19日下午3点。

嫌犯哈迪·马塔尔被捕。图自美联社

据了解,这次袭击引起了西方大部分国家的震惊。拜登14日通过声明表示对鲁西迪的遭遇感到震惊和悲痛,“我们与所有美国人和世界各地的人们一起,为他的健康和康复祈祷。我感谢第一反应者和那些挺身而出为鲁西迪提供帮助并制服袭击者的勇敢的人。”

拜登声明截图。图自白宫网站

美国家安全顾问沙利文在鲁西迪遇袭不久后就发表声明谴责了这种暴力行为,他说:“今天,美国和世界目睹了针对作家萨尔曼∙鲁西迪的应受谴责的攻击。这种暴力行为令人震惊。”

法国总统马克龙发布推文声援鲁西迪,“我们比以往任何时候都要与他站在一起”。英国首相约翰逊也对鲁西迪的刺伤表示震惊,并加以谴责:“令人震惊的是,鲁西迪在行使值得捍卫的权利时被刺伤,现在,我与他在一起,希望他没事,”约翰逊说。

点击查看大图

马克龙推文截图

约翰逊推文截图

1988年,鲁西迪的小说《撒旦诗篇》(英文版)出版,立即引起巨大争议。作品描写了正义与邪恶的斗争,穿插了被指对伊斯兰教和穆罕默德的不敬内容。1989年2月14日,伊朗原最高领袖霍梅尼发布“法特瓦”宗教法令,宣布判处鲁西迪死刑,并号召教徒对其采取暗杀行动。此后,鲁西迪一度退出公共生活,在英国警方保护下隐居起来,被频繁转移至不同地点。

1998,伊英两国恢复外交关系,作为复交的前提,时任伊朗总统哈塔米宣布不再支持全球追杀鲁西迪。鲁西迪近年也基本公开生活。但包括霍梅尼的继任者哈梅内伊在内的宗教强硬派坚称,该教令只能由颁布者撤销,由于霍梅尼已经去世,追杀令将永久有效。有报道称,伊朗部分组织已经为谋杀鲁西迪筹集了价值数百万美元的赏金。

本文系观察者网独家稿件,未经授权,不得转载。

知识产权、免责声明以及媒体合作联系
继续了解
知识产权声明

【知识产权声明】

除本司(指上海东方网股份有限公司)另行声明外,本司网页及客户端产品(以下简称“本网”),包括但不限于东方新闻、翱翔、东方头条等,所涉及的任何资料(包括但不限于文字、图标、图片、照片、音频、视频、图表、色彩组合、版面设计、商标、商号、域名等)的知识产权均属本司和资料提供者所有。未经本司书面许可,任何人不得复制、转载、摘编、修改、链接、镜像或以其他任何方式非法使用东方网的上述内容。对于有上述行为者,本司将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东方网、东方新闻、翱翔,以上均为本司享有权利之合法商标,未经本司书面授权,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使用上述商标,或将上述商标用作网站、媒体名称等。

【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东方网”或“东方新闻”或带有东方网LOGO、水印的所有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图片、音频视频,版权均属本司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其他任何形式的法律实体和个人未经本司书面授权均不得转载、链接或以其他方式复制传播。与我司签订有关协议或已经获得本司书面授权许可的媒体、网站或其他任何形式的法律实体和个人,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且必须注明来源“东方网”。其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意味着本司赞同其观点或认可其内容的真实性。如果其他媒体、网站或其他任何形式的法律实体和个人使用,必须保留本司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全部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为“稿件来源:东方网”,本司将依法追究责任。

2、擅自使用东方网名义转载不规范来源的信息、版权不明的资讯,或盗用东方网名义发布信息,设立媒体账号等,本司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3、鉴于本网发布主体、发布稿件来源广泛,数量较多,如因作者联系方式不详或其他原因未能及时与著作权拥有者取得联系,或著作权人发现本网转载了其拥有著作权的作品时,请主动来函、来电与本司联系,或与本司授权的中国文字著作权协会联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我方将及时处理。
中国文字著作权协会联系方式:
联系人:赵洪波 唐亚静
地 址:北京西城区珠市口西大街120号太丰惠中大厦1027-1036室
联系电话:010-65978917
邮 箱:wenzhuxie@126.com

4、本网所有声明以及其修改权、更新权及最终解释权均属本司所有。

【媒体合作】

本司为尊重保护著作权,鼓励有益于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物质文明建设的作品的创作和传播,促进互联网良性发展,本着平等互惠、资源共享的原则,诚邀各类媒体、网站、单位、个人与本网建立友好的合作关系。
媒体合作、内容转载请联系
联系人:杨老师
联系电话:021-2289978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