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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前预嘱首次入法”,预嘱与遗嘱究竟有何不同?
文汇报2022-08-16 18:05: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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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嘱是什么”“如何立预嘱”“预嘱跟遗嘱一样吗?”……自“预嘱”首入法,中华遗嘱库遇到不少市民前来咨询类似问题。就在今年6月23日,深圳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修订通过《深圳经济特区医疗条例》。一时之间,关于“生前预嘱首次入法”一事引起热议。简单来说,“生前预嘱”就是在自己意识清楚的情况下预先为自己伤病末期或临终时做的医护安排。遗嘱则是指人生前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按照法律规定的方式对其遗产或其他事务所作的个人处理,并于创立遗嘱人死亡时发生效力的法律行为。中华遗嘱库法务部主管汤婷婷表示,二者的不同主要体现在内容和使用时间上。在内容方面,遗嘱是对遗产或其他事务所作的处理;预嘱则是对“在不可治愈的伤病末期或临终时要或不要哪种医疗护理”的指示。在使用时间方面,遗嘱是在遗嘱人死亡时发生效力,而预嘱的使用场景则是在预嘱人进入到伤病末期或临终时可能使用到的文件。不过,二者也有共同点,主要显现在订立的时间和条件上,都要求“人们事先、在意识清楚时签署”,以确保当事人作出的安排符合本人的真实意愿、合法有效。据介绍,随着“生前预嘱首次入法”,中华遗嘱库正式推出“安心预嘱”的服务。其办理流程与遗嘱办理流程基本一致,具体流程为:前期沟通、签署委托协议、起草预嘱草稿、确认草稿、预嘱登记、入库保管、提取使用。中华遗嘱库将通过《预嘱登记证》、预嘱统一查询平台、预嘱与医疗机构对接通道等多项保障机制保障预嘱发挥作用,提升生存质量,维护生命尊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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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王嘉旖
选稿:沈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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