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
他拉妻子进微信群一起“抢红包”,竟成洗钱帮凶
文汇报2022-08-17 12:22:00
VCG41518181632.jpg

抢抢微信红包就能赚到“高薪”外快,红包来源竟是“裸聊”被敲诈勒索的受害人!洗钱团伙通过组建微信群,拉被害人入群,胁迫发红包,通知群内成员以“抢红包”方式转移资金方式,最终形成敲诈勒索和洗钱一条龙犯罪链条……日前,金山区检察院依法以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对刘某、吴某提起公诉。最终,法院依法判处刘某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四千元;判处吴某有期徒刑七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2021年1月,刘某在与好友王某打牌时谈起自己最近经济状况不太好,王某推荐他“去微信群里抢抢红包,每天能拿到不少提成”。得知有这种“好事”后,刘某虽有些疑虑,但挡不住轻松赚快钱的诱惑,还是答应了。随后,王某将刘某拉进一个微信群。根据群主通知,刘某一通抢,抢完后很快有人在群内发新的建群邀请码,刘某便扫码进新群继续抢红包。每次抢完一轮后,刘某都会按要求将钱款转还给群主,群主则会在这些钱款里抽出1%返给刘某作为好处费。刘某不久后又把自己的妻子吴某也拉进群一起“赚钱”,俩人虽都意识到这种“好活”来路不正,但抱着侥幸心理并没有停手。就这样,刘某等人每天抢红包的数量少则十几个,多则几十个。刘某、吴某等人在抢红包,那在群里发红包的人又是谁呢?受害人阿伟就是被骗在群内发红包的人之一。2021年2月2日晚,阿伟在家中玩手机时收获了一段“艳遇”,一名昵称“依依”的女网友主动提出想和他视频裸聊,经不住诱惑的阿伟点击了对方发来的“私密视频聊天软件”的下载链接,后点开视频与其裸聊。不料裸聊没几分钟后,“依依”突然翻了脸,将裸聊视频和阿伟的手机通讯录一并发了过来。“你也不想让大家都看到这个视频吧?这事情可以花钱处理……”收到“依依”发来的信息,阿伟这才意识到对方早已把整个“裸聊”过程录了像,而他应要求下载使用的App则将自己的个人信息出卖了。在对方的威逼之下,他只能任由摆布。随后,“依依”发来了一个微信群二维码,阿伟扫码进群并发了两个红包,红包很快就被刘某、吴某等人在内的群内成员一抢而空。在对方的威胁下,阿伟又在群内发了三个红包,但对方显然不满足于此,一而再再而三的索要钱款,无力招架的阿伟最终选择了报警。根据被害人微信红包的领取记录,警方将目标锁定在了刘某、吴某等人身上。2021年3月,犯罪嫌疑人刘某、吴某被抓获。经调查发现,两人虽不了解上游的犯罪情况,也不直接与“依依”等人接触,但其所抢红包中的资金涉及洗钱犯罪链条。被抓后,两人对因贪图一时小利走上违法犯罪道路追悔莫及。经审查,2021年1月至3月间,刘某、吴某、王某(另处)等人为牟利,明知资金来源非法,仍通过微信抢红包的方式协助他人将上游犯罪钱款转移至其他账户,其中刘某转移2.4万余元,吴某转移4.5万余元。根据我国刑法修正案(六)的规定,明知是犯罪所得钱款仍通过转账或者其他结算方式协助资金转移的,系属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的一种表现方式。本案中,刘某、吴某两人在明知“上家”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的情况下,仍通过“抢红包”方式帮助转移、转换“洗白”资金,其行为构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检察官提醒,帮助犯罪团伙洗钱属于共同犯罪,同样会受到法律的制裁,大家要增强法律意识和鉴别能力,切忌贪图小利,以免陷入违法犯罪的深渊。


*文汇独家稿件,转载请注明出处。
作者:单颖文 徐杰瑛
知识产权、免责声明以及媒体合作联系
继续了解
知识产权声明

【知识产权声明】

除本司(指上海东方网股份有限公司)另行声明外,本司网页及客户端产品(以下简称“本网”),包括但不限于东方新闻、翱翔、东方头条等,所涉及的任何资料(包括但不限于文字、图标、图片、照片、音频、视频、图表、色彩组合、版面设计、商标、商号、域名等)的知识产权均属本司和资料提供者所有。未经本司书面许可,任何人不得复制、转载、摘编、修改、链接、镜像或以其他任何方式非法使用东方网的上述内容。对于有上述行为者,本司将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东方网、东方新闻、翱翔,以上均为本司享有权利之合法商标,未经本司书面授权,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使用上述商标,或将上述商标用作网站、媒体名称等。

【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东方网”或“东方新闻”或带有东方网LOGO、水印的所有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图片、音频视频,版权均属本司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其他任何形式的法律实体和个人未经本司书面授权均不得转载、链接或以其他方式复制传播。与我司签订有关协议或已经获得本司书面授权许可的媒体、网站或其他任何形式的法律实体和个人,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且必须注明来源“东方网”。其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意味着本司赞同其观点或认可其内容的真实性。如果其他媒体、网站或其他任何形式的法律实体和个人使用,必须保留本司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全部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为“稿件来源:东方网”,本司将依法追究责任。

2、擅自使用东方网名义转载不规范来源的信息、版权不明的资讯,或盗用东方网名义发布信息,设立媒体账号等,本司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3、鉴于本网发布主体、发布稿件来源广泛,数量较多,如因作者联系方式不详或其他原因未能及时与著作权拥有者取得联系,或著作权人发现本网转载了其拥有著作权的作品时,请主动来函、来电与本司联系,或与本司授权的中国文字著作权协会联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我方将及时处理。
中国文字著作权协会联系方式:
联系人:赵洪波 唐亚静
地 址:北京西城区珠市口西大街120号太丰惠中大厦1027-1036室
联系电话:010-65978917
邮 箱:wenzhuxie@126.com

4、本网所有声明以及其修改权、更新权及最终解释权均属本司所有。

【媒体合作】

本司为尊重保护著作权,鼓励有益于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物质文明建设的作品的创作和传播,促进互联网良性发展,本着平等互惠、资源共享的原则,诚邀各类媒体、网站、单位、个人与本网建立友好的合作关系。
媒体合作、内容转载请联系
联系人:杨老师
联系电话:021-2289978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