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谈恋爱被录音并公放,这件事它正义而美好吗?
凤凰娱乐2022-08-26 18:06:03

凤凰网娱乐频道出品

作者|韩浩月

核心提要:

1.张天爱在网上公布与徐开骋恋爱时期的录音。如果录音是在未经同意录音之后,再次未经同意公布,这其实已经涉嫌侵犯了当事人的隐私权。

2.道德与法律应分开:一个人做了不那么道德的事情,但不见得违法。用涉嫌违法的行为对一个人进行道德谴责,不应被鼓励。

3. 作家金宇澄在接受采访时曾表示,“‘渣男’这个词是最不好的,人本身是非常复杂性的东西。这么复杂的人性变化,用这么低能的一句话去涵盖它。那真的是太幼稚,太可怜了。”金宇澄并非为“渣男”辩护,而是对一些网友总是可以特别敏感地发现与运用道德武器,表达了自己的担忧。

4. 谈恋爱被录音,并遭微博公放,这件事它真的正义而美好吗?

张天爱在微博上公布了与徐开骋的一段录音,录音中被徐开骋承认出轨。此录音转做成视频格式上传,时长为7分33秒,该视频被娜扎转发,“联手锤渣男”成为网友评论与传播该视频时的一个常见说法。

可不可以将私下的录音公之于众?部分冷静的网友提出了这样的质疑。其实在这个问题之前,还应有一个前置问题,即两人之间的私密交谈,如果一方需要录音的话,有没有必要征得对方的同意?如果张天爱是在徐开骋不知情、未同意的前提下录制的,这其实已经涉嫌侵犯了当事人的隐私权。

按照专业律师的说法,想要偷录的音视频具备法律效力,必须同时满足三个条件,一是未经剪辑、内容连贯,二是对方未提出反驳或反驳理由不成立,三是不得侵犯他人隐私。未经同意录音之后,再次未经同意公布,张天爱实际上打了两次法律擦边球。

一般情况下,当法院要求当事人呈交相关证据时,录音才会首先面临合不合法的验证,其实才会被判定有没有成为证据的价值。因为暂时未曝出有利益纠纷,因恋爱分手而闹上法庭的可能性也不大,所以这段录音,目前只能是起到“道德谴责”的作用。

但道德与法律应分开。一个人做了不那么道德的事情,但不见得违法。用涉嫌违法的行为对一个人进行道德谴责,有一定的风险性,也不应被鼓励。如果“谈恋爱时刻都要防备着被录音”被写进一个人的行为动机当中时,这无疑会给亲密关系乃至于其它社交关系都蒙上一层阴影。

现在的社交媒体上,“锤渣男”有了十足的政治正确性,好像不管“渣男”成色几何,只要被赋予这个标签,就可以正当地谴责、批判、打倒,甚至让其有永不翻身的可能,这有着“正义”外衣的行为,也符合网络暴力的特征。

不排除诸多网友的义愤填膺,是原始情感与朴素价值观的传达,但“明星亲自吃自己的瓜”,“一锤毙命”,“联手锤渣男”等言论,已经将事件引向了娱乐化,让更多后来的参与者,成为了围观的猎奇者甚至借机泄愤者。沸腾的娱乐口水,往往会把一桩本来有几分严肃性质的事件,衍变成一地鸡毛的无聊八卦。

作家金宇澄在接受采访时曾表示,“‘渣男’这个词是最不好的,人本身是非常复杂性的东西。这么复杂的人性变化,用这么低能的一句话去涵盖它。那真的是太幼稚,太可怜了。”金宇澄并非为“渣男”辩护,而是对一些网友总是可以特别敏感地发现与运用道德武器,表达了自己的担忧。

在私人关系与小的情感世界当中,切忌扮演“法官”角色。当把情感纷争推送到大众舆论中心的时候,用“惯犯”这样的法律词汇进行一锤定音,就等于向大众发出了暴力邀约,一起加入到批判的大队伍当中。

不是所有情感纠纷,都需要请大众来参与的。情感方面的感伤与创伤,对于当事人来说,的确是重大事件,但与其它正在发生的社会事件相比,它的确又很渺小。所以有一些公众人物,会选择私下里解决好自己的情感问题,他们将这种做法视为一种体面。

如此看来,谈恋爱被录音,并遭微博公放,这件事它真的正义而美好吗?不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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