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
《关于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全民国防教育工作的意见》印发
新华社2022-09-01 18:46:09

新华社北京9月1日消息,近日,中共中央、国务院、中央军委印发了《关于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全民国防教育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意见》指出,全民国防教育是建设巩固国防和强大人民军队的基础性工程,是党的宣传思想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弘扬爱国主义精神、增强全民国防意识的有效途径,意义重大,影响深远。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全民国防教育工作,作出一系列重要决策部署,推动新时代全民国防教育领导体制机制改革,设立烈士纪念日、国家公祭日,建立党和国家功勋荣誉表彰制度,筹划举行一系列重大庆祝纪念活动,极大提振了党心军心民心,全民国防意识不断增强,关心支持国防和军队建设的社会氛围更加浓厚。在推进祖国和平统一,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发展利益,实现建军一百年奋斗目标中,全民国防教育工作使命光荣、任务艰巨。

《意见》明确,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全民国防教育工作,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和加强党对全民国防教育工作的领导,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着力增强全民爱党爱国爱社会主义的深厚感情、居安思危的忧患意识、崇军尚武的思想观念、强国强军的责任担当,使关心国防、热爱国防、建设国防、保卫国防成为全社会的思想共识和自觉行动。

《意见》强调,要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全民国防教育的重要指示精神,将习近平强军思想融入全民国防教育各领域、全过程。加强国防理论、国防知识、国防历史、国防法规、国防科技、国防形势与任务、国防技能学习教育,培育国防文化,提高广大干部群众的国防意识和国防素养。持续强化领导干部国防教育,分级组织对省部级、厅局级、县处级领导干部进行国防教育专题培训,有序开展企事业单位、大中小学校、各类媒体等负责人的国防教育专题培训。着力加强青少年国防教育,将国防教育要求有机融入课程教材,将国防教育融入普通高等学校和中等学校考试内容,纳入学校绩效考评体系。

《意见》提出,要不断丰富实践载体,依托军地资源,优化结构布局,推动各省区市建设一批国防特色鲜明、功能设施配套的全民国防教育基地。广泛开展群众性国防教育活动,组织举办“爱我国防”全国大学生演讲和大中小学国防知识普及活动,开展国防主题电影展映、国防竞技比武、国防体育运动赛事等群众性国防教育活动,吸引社会各界广泛参与。加强舆论宣传引导,把全民国防教育融入重大主题宣传、形势政策宣传、成就宣传、典型宣传,提高全民国防教育宣传的吸引力和感染力。鼓励创作优秀文艺作品,不断推出更多体现爱国强军、献身国防的文艺精品力作。注重先进典型示范引领,精心选树一批为国防事业做出重大贡献的先进典型,开展“情系国防”系列先进典型宣传活动。加强全民国防教育信息化建设,建设全民国防教育新媒体网络体系。

《意见》要求,要大力推动创新发展,探索运用互联网、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区块链等新技术新应用,发挥数字技术对全民国防教育的放大、叠加、倍增作用。加强全民国防教育学科建设,完善学科课程体系,开展理论研究和教材编写。充分发挥军队重要作用,按照规定组织开展系列军营开放活动,遴选军队专家学者参加国防教育师资库、宣讲团,协调开展军事实践活动,支持配合地方开展全民国防教育。完善领导体系,健全工作机制,完善政策法规,建立考评体系,把加强和改进全民国防教育作为全党全军全社会的共同责任,纳入地方党委和政府、军队各部门职责任务,形成党委领导、军地密切配合、社会各界支持、全民共同参与的工作局面。

知识产权、免责声明以及媒体合作联系
继续了解
知识产权声明

【知识产权声明】

除本司(指上海东方网股份有限公司)另行声明外,本司网页及客户端产品(以下简称“本网”),包括但不限于东方新闻、翱翔、东方头条等,所涉及的任何资料(包括但不限于文字、图标、图片、照片、音频、视频、图表、色彩组合、版面设计、商标、商号、域名等)的知识产权均属本司和资料提供者所有。未经本司书面许可,任何人不得复制、转载、摘编、修改、链接、镜像或以其他任何方式非法使用东方网的上述内容。对于有上述行为者,本司将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东方网、东方新闻、翱翔,以上均为本司享有权利之合法商标,未经本司书面授权,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使用上述商标,或将上述商标用作网站、媒体名称等。

【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东方网”或“东方新闻”或带有东方网LOGO、水印的所有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图片、音频视频,版权均属本司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其他任何形式的法律实体和个人未经本司书面授权均不得转载、链接或以其他方式复制传播。与我司签订有关协议或已经获得本司书面授权许可的媒体、网站或其他任何形式的法律实体和个人,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且必须注明来源“东方网”。其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意味着本司赞同其观点或认可其内容的真实性。如果其他媒体、网站或其他任何形式的法律实体和个人使用,必须保留本司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全部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为“稿件来源:东方网”,本司将依法追究责任。

2、擅自使用东方网名义转载不规范来源的信息、版权不明的资讯,或盗用东方网名义发布信息,设立媒体账号等,本司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3、鉴于本网发布主体、发布稿件来源广泛,数量较多,如因作者联系方式不详或其他原因未能及时与著作权拥有者取得联系,或著作权人发现本网转载了其拥有著作权的作品时,请主动来函、来电与本司联系,或与本司授权的中国文字著作权协会联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我方将及时处理。
中国文字著作权协会联系方式:
联系人:赵洪波 唐亚静
地 址:北京西城区珠市口西大街120号太丰惠中大厦1027-1036室
联系电话:010-65978917
邮 箱:wenzhuxie@126.com

4、本网所有声明以及其修改权、更新权及最终解释权均属本司所有。

【媒体合作】

本司为尊重保护著作权,鼓励有益于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物质文明建设的作品的创作和传播,促进互联网良性发展,本着平等互惠、资源共享的原则,诚邀各类媒体、网站、单位、个人与本网建立友好的合作关系。
媒体合作、内容转载请联系
联系人:杨老师
联系电话:021-2289978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