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
强制医疗案件中,法律援助律师能做什么?| 法援“法”语期期谈
上海长宁2022-09-13 09:37:45

长宁区法律援助中心和长宁区融媒体中心联合推出“法援‘法’语期期谈”栏目,以每期一主题的形式,带您一起解读《法律援助法》这部带着温情的法律。我们要谈的话题是:强制医疗案件中,法律援助律师能做什么?一起来了解下→

典型案例

强制医疗案件中,法律援助律师能做什么?

图片

一天上午,苏某驾驶小型普通客车在市中心高架桥上随意冲撞车辆,在连续与5辆正常行驶的小汽车发生碰撞后,逃逸至某商场停车场。

下车后,苏某又前往商场内打砸相关设备设施,造成商场内人员恐慌。后来,苏某被赶来的公安民警抓获。

经司法鉴定机构鉴定,苏某患有未特指的非器质性精神病,被评定为无刑事责任能力,无受审能力。

同时,鉴于苏某系外省市人员,公安机关将苏某送入强制医疗所进行治疗并采取临时保护性约束措施,后检察机关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请要求对苏某强制医疗。

然而,由于苏某在本市无亲属,其法定监护人人在外地也未为其委托诉讼代理人,法院通知了法律援助机构为其指派律师参加诉讼程序。

在法律援助律师介入后,至强制医疗所会见了苏某,并与远在外地的苏某父母取得了联系,结果苏某的父母对法律援助的介入感到非常不解,反复在问:我儿子有病但是没罪,你们不能骗他认罪,法律援助律师能做些什么呢?

图片

法律解答

强制医疗是刑事诉讼程序中比较特殊的一类案件。

根据《刑事诉讼法》规定,强制医疗作为非刑事处分方式,适用主体是不负刑事责任者。被强制医疗的人并没有构成刑法上的犯罪,而是对肇祸精神病人所采取的约束性措施,对其保护要远远大于惩罚。

《法律援助法》第二十八条规定,强制医疗案件的被申请人或者被告人没有委托诉讼代理人的,人民法院应当通知法律援助机构指派律师为其提供法律援助。因此,强制医疗案件中的法律援助,是由律师担任被申请人的诉讼代理人,其职责是基于案件事实、被申请人的身体状况及法律规定,依法维护被申请人的合法权益。

本案中,尽管苏某父母一开始对法律援助表示不解,但在法律援助律师前往强制医疗所会见苏某直观了解其精神状况,与苏某主治医生联系询问病情,又将上述信息及法律规定与苏某父母做了沟通后,苏某父母最终理解并认可了法律援助律师的工作。

案件不公开开庭审理过程中,本着对苏某负责、对社会负责的态度,法定代理人、诉讼代理人一致同意对苏某强制医疗,法院依法作出决定,对苏某予以强制医疗。

选稿:常善喻
知识产权、免责声明以及媒体合作联系
继续了解
知识产权声明

【知识产权声明】

除本司(指上海东方网股份有限公司)另行声明外,本司网页及客户端产品(以下简称“本网”),包括但不限于东方新闻、翱翔、东方头条等,所涉及的任何资料(包括但不限于文字、图标、图片、照片、音频、视频、图表、色彩组合、版面设计、商标、商号、域名等)的知识产权均属本司和资料提供者所有。未经本司书面许可,任何人不得复制、转载、摘编、修改、链接、镜像或以其他任何方式非法使用东方网的上述内容。对于有上述行为者,本司将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东方网、东方新闻、翱翔,以上均为本司享有权利之合法商标,未经本司书面授权,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使用上述商标,或将上述商标用作网站、媒体名称等。

【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东方网”或“东方新闻”或带有东方网LOGO、水印的所有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图片、音频视频,版权均属本司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其他任何形式的法律实体和个人未经本司书面授权均不得转载、链接或以其他方式复制传播。与我司签订有关协议或已经获得本司书面授权许可的媒体、网站或其他任何形式的法律实体和个人,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且必须注明来源“东方网”。其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意味着本司赞同其观点或认可其内容的真实性。如果其他媒体、网站或其他任何形式的法律实体和个人使用,必须保留本司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全部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为“稿件来源:东方网”,本司将依法追究责任。

2、擅自使用东方网名义转载不规范来源的信息、版权不明的资讯,或盗用东方网名义发布信息,设立媒体账号等,本司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3、鉴于本网发布主体、发布稿件来源广泛,数量较多,如因作者联系方式不详或其他原因未能及时与著作权拥有者取得联系,或著作权人发现本网转载了其拥有著作权的作品时,请主动来函、来电与本司联系,或与本司授权的中国文字著作权协会联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我方将及时处理。
中国文字著作权协会联系方式:
联系人:赵洪波 唐亚静
地 址:北京西城区珠市口西大街120号太丰惠中大厦1027-1036室
联系电话:010-65978917
邮 箱:wenzhuxie@126.com

4、本网所有声明以及其修改权、更新权及最终解释权均属本司所有。

【媒体合作】

本司为尊重保护著作权,鼓励有益于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物质文明建设的作品的创作和传播,促进互联网良性发展,本着平等互惠、资源共享的原则,诚邀各类媒体、网站、单位、个人与本网建立友好的合作关系。
媒体合作、内容转载请联系
联系人:杨老师
联系电话:021-2289978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