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
上海应急执法队伍即日起使用统一制服、标志,首站护航进博
澎湃新闻记者 巩汉语2022-10-26 13:41:00

10月26日上午,上海市应急管理系统综合执法队伍统一制式服装和标志仪式在国家会展中心(上海)举行。

10月26日,上海市应急管理系统综合执法队伍举行统一制式服装和标志仪式。 本文图片 澎湃新闻记者 巩汉语

10月26日,上海市应急管理系统综合执法队伍举行统一制式服装和标志仪式。 

仪式现场,上海市区两级应急管理执法队伍身着统一配备的蓝色制服列队整齐,以崭新面貌亮相“护进博、保安全”实战任务。作为国家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六支队伍”之一,未来,这支队伍还将以整齐的面貌在上海开展应急管理综合执法工作。

2021年6月,上海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联合印发《关于深化我市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的实施方案》,将法律法规赋予应急管理部门的有关危险化学品、工贸等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监管,以及地质灾害、水旱灾害等有关应急抢险和灾害救助、综合减灾等方面的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职能进行整合,新组建市应急管理局执法总队和各区应急管理局执法大队(支队),以本级应急管理部门名义统一执法。根据该方案,市区两级应急管理局行政执法人员编制将达到535名,执法力量将明显提升。

制服选择藏青色与金色的搭配。 

今年8月25日,上海市应急管理局执法总队成立并挂牌。今天举行的统一制式服装和标识仪式,标志着上海应急管理系统综合执法队伍规范化、专业化建设迈出了历史性一步。

未来,上海应急管理综合执法队伍将充分发挥应急管理部门“全灾种、大应急”的职能优势,加快执法事项的整合优化,加强执法资源的统筹协调;将大力推进“严格执法+热情服务”,全面推行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等行政制度,提高依法履职水平;将以保障进博会等重大活动、重要任务为契机,打造一支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的“应急管理铁军”,为上海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的安全基础,为上海加快建设具有世界影响力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际大都市贡献力量。

知识产权、免责声明以及媒体合作联系
继续了解
知识产权声明

【知识产权声明】

除本司(指上海东方网股份有限公司)另行声明外,本司网页及客户端产品(以下简称“本网”),包括但不限于东方新闻、翱翔、东方头条等,所涉及的任何资料(包括但不限于文字、图标、图片、照片、音频、视频、图表、色彩组合、版面设计、商标、商号、域名等)的知识产权均属本司和资料提供者所有。未经本司书面许可,任何人不得复制、转载、摘编、修改、链接、镜像或以其他任何方式非法使用东方网的上述内容。对于有上述行为者,本司将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东方网、东方新闻、翱翔,以上均为本司享有权利之合法商标,未经本司书面授权,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使用上述商标,或将上述商标用作网站、媒体名称等。

【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东方网”或“东方新闻”或带有东方网LOGO、水印的所有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图片、音频视频,版权均属本司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其他任何形式的法律实体和个人未经本司书面授权均不得转载、链接或以其他方式复制传播。与我司签订有关协议或已经获得本司书面授权许可的媒体、网站或其他任何形式的法律实体和个人,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且必须注明来源“东方网”。其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意味着本司赞同其观点或认可其内容的真实性。如果其他媒体、网站或其他任何形式的法律实体和个人使用,必须保留本司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全部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为“稿件来源:东方网”,本司将依法追究责任。

2、擅自使用东方网名义转载不规范来源的信息、版权不明的资讯,或盗用东方网名义发布信息,设立媒体账号等,本司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3、鉴于本网发布主体、发布稿件来源广泛,数量较多,如因作者联系方式不详或其他原因未能及时与著作权拥有者取得联系,或著作权人发现本网转载了其拥有著作权的作品时,请主动来函、来电与本司联系,或与本司授权的中国文字著作权协会联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我方将及时处理。
中国文字著作权协会联系方式:
联系人:赵洪波 唐亚静
地 址:北京西城区珠市口西大街120号太丰惠中大厦1027-1036室
联系电话:010-65978917
邮 箱:wenzhuxie@126.com

4、本网所有声明以及其修改权、更新权及最终解释权均属本司所有。

【媒体合作】

本司为尊重保护著作权,鼓励有益于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物质文明建设的作品的创作和传播,促进互联网良性发展,本着平等互惠、资源共享的原则,诚邀各类媒体、网站、单位、个人与本网建立友好的合作关系。
媒体合作、内容转载请联系
联系人:杨老师
联系电话:021-2289978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