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
环境部:太平洋岛国是我们开展应对气候变化南南合作重点之一
澎湃新闻2022-10-27 12:46:54

10月27日,生态环境部召开10月例行新闻发布会,发布《中国应对气候变化的政策与行动2022年度报告》。

生态环境部应对气候变化司司长李高在发布会上表示,我国长期开展应对气候变化的南南合作,尽己所能帮助其他发展中国家提升应对气候变化的能力。太平洋岛国是我们开展应对气候变化南南合作的重点之一。目前我们已经与汤加、萨摩亚、斐济、基里巴斯等四个太平洋岛国签署了五份应对气候变化南南合作物资援助的项目文件,并且举办了四期面向南太岛国能力建设的培训班,为这些国家累计培训了近百名应对气候变化的专业人员。

李高介绍,今年4月中国-太平洋岛国应对气候变化合作中心正式启动,中太岛国应对气候变化合作中心对加强中国与太平洋岛国之间应对气候变化交流,推动开展务实合作具有重要意义。9月,中国-太平洋岛国应对气候变化对话交流会召开,中国气候变化事务特使解振华与汤加、斐济、密克罗尼西亚、所罗门群岛、基里巴斯、萨摩亚、瓦努阿图等七个太平洋岛国的驻华使节就应对气候变化政策行动、COP27成果预期、气候变化南南合作需求交换了意见。今年12月我们将举办第五期面向南太岛国的应对气候变化南南合作能力建设培训班,通过拓展合作领域,创新设计合作项目,持续开展能力建设培训等方式,帮助南太岛国提升应对气候变化的能力,同时在应对气候变化多边进程中我们也将加强与南太岛国沟通交流,进一步协调立场,共同维护发展中国家的共同利益。​​​​

知识产权、免责声明以及媒体合作联系
继续了解
知识产权声明

【知识产权声明】

除本司(指上海东方网股份有限公司)另行声明外,本司网页及客户端产品(以下简称“本网”),包括但不限于东方新闻、翱翔、东方头条等,所涉及的任何资料(包括但不限于文字、图标、图片、照片、音频、视频、图表、色彩组合、版面设计、商标、商号、域名等)的知识产权均属本司和资料提供者所有。未经本司书面许可,任何人不得复制、转载、摘编、修改、链接、镜像或以其他任何方式非法使用东方网的上述内容。对于有上述行为者,本司将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东方网、东方新闻、翱翔,以上均为本司享有权利之合法商标,未经本司书面授权,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使用上述商标,或将上述商标用作网站、媒体名称等。

【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东方网”或“东方新闻”或带有东方网LOGO、水印的所有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图片、音频视频,版权均属本司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其他任何形式的法律实体和个人未经本司书面授权均不得转载、链接或以其他方式复制传播。与我司签订有关协议或已经获得本司书面授权许可的媒体、网站或其他任何形式的法律实体和个人,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且必须注明来源“东方网”。其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意味着本司赞同其观点或认可其内容的真实性。如果其他媒体、网站或其他任何形式的法律实体和个人使用,必须保留本司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全部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为“稿件来源:东方网”,本司将依法追究责任。

2、擅自使用东方网名义转载不规范来源的信息、版权不明的资讯,或盗用东方网名义发布信息,设立媒体账号等,本司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3、鉴于本网发布主体、发布稿件来源广泛,数量较多,如因作者联系方式不详或其他原因未能及时与著作权拥有者取得联系,或著作权人发现本网转载了其拥有著作权的作品时,请主动来函、来电与本司联系,或与本司授权的中国文字著作权协会联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我方将及时处理。
中国文字著作权协会联系方式:
联系人:赵洪波 唐亚静
地 址:北京西城区珠市口西大街120号太丰惠中大厦1027-1036室
联系电话:010-65978917
邮 箱:wenzhuxie@126.com

4、本网所有声明以及其修改权、更新权及最终解释权均属本司所有。

【媒体合作】

本司为尊重保护著作权,鼓励有益于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物质文明建设的作品的创作和传播,促进互联网良性发展,本着平等互惠、资源共享的原则,诚邀各类媒体、网站、单位、个人与本网建立友好的合作关系。
媒体合作、内容转载请联系
联系人:杨老师
联系电话:021-2289978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