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
20余省份启动2023年高考报名,这些新变化要注意
中国新闻网客户端2022-11-03 06:51:39

近日,20余省份已陆续启动2023年高考报名工作,各省份的艺术类、体育类招考规定也陆续公布。2023年高考政策有啥新变化、新规定?

20余省份启动2023年高考报名工作

记者注意到,从10月中下旬开始,各地已陆续启动2023年高考报名工作。截至11月2日,福建、四川、上海、安徽等地的网上报名已经结束,北京、重庆、天津、广西、甘肃等多地的高考报名正在进行中,多数省份的2023年高考网上报名将在本月内结束。

多地发布的高考报名流程大致包括报名资格初审、网上申报、现场确认、网上交费等环节,考生需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报名手续。对于未参加高考报名的考生,上海、江西、四川、广西等地将组织补报名。广西还提到,因疫情隔离等特殊情况错过正式报名时间的考生,可申请参加补报名。不过天津、内蒙古、河北、湖北等多地都明确,逾期不再安排补报名。

目前,受多地疫情散发影响,部分省份还采取了线上线下相结合、代理报名等方式。如安徽发布提示称,针对受疫情影响无法按时返回参加高考报名的考生,可由考生所属报名地招生考试机构委托考生现学习生活所在地招生考试机构代为办理报名手续。

2023年起,这些考生不再具有三大专项计划报考资格

2012年,我国开始实施农村和贫困地区专项招生计划,包括国家专项计划、高校专项计划、地方专项计划三项,由部属高校和省属重点大学向贫困地区、农村地区学生投放专门的招生指标。

对此,各地也有相关报考规定,如甘肃提到,此类考生必须回户籍所在县(市、区)报名,国家专项及高校专项的考生户籍、学籍及实际就读地实施区域同一县(市、区)的“三统一”政策。云南也在报考通知中要求,申报国家专项、地方专项、高校专项资格的考生必须确保其户籍、学籍、报名、实际就读地均在实施区域的同一县(市、区)。

此外,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从2023年高考起,往年被国家专项、高校专项、地方专项计划录取后放弃入学资格或退学的考生,不再具有上述三项专项计划报考资格。

特殊类型招生迎新变化

长期以来,艺术类、体育类等特殊类型招生备受关注。近年来,高校特殊类型招生出现不少新变化。

2021年,教育部办公厅发布《关于做好2022年普通高等学校部分特殊类型招生工作的通知》,要求高校进一步减少艺术类校考专业范围,逐步提高文化课成绩录取要求。

根据教育部规定,从2024年起,高校高水平艺术团不再从高校招生环节选拔,而是由相关高校从在校生中遴选培养。也就是说,2023年高考,将是高校高水平艺术团最后一年从高校招生环节中选拔。

2021年,教育部、国家体育总局还发布《关于进一步完善和规范高校高水平运动队考试招生工作的指导意见》,要求2024年起,高水平运动队考生文化考试成绩全部使用全国统一高考文化课考试成绩。专业测试全部纳入全国统考,由国家体育总局牵头组织实施,高校不再组织相关校考。

其中,招收高水平运动队的“世界一流大学建设高校”,对考生的高考成绩要求须达到生源省份本科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其他高校对考生的高考成绩要求须达到生源省份本科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的80%。

严防“高考移民”

一直以来,维护公平公正是高考工作的重中之重。对此,各地出台各项政策措施,严防“高考移民”、徇私舞弊、弄虚作假。

如天津要求,对于空挂学籍、在学不在籍等违规考生,坚决予以清退。内蒙古则在报考通知中要求,对于考生户籍变更不足三年的和户籍从区外迁入且存在“高考移民”嫌疑的,对其户籍迁移情况进行重点审核。

此外内蒙古还要求,对提供虚假个人信息、以虚假报名材料取得报名资格、不符合报名条件但完成正式报名、查实的“高考移民”等考生,考试前查实的要取消其报名资格和考试资格,考试后查实的要取消其高考成绩和录取资格,录取后查实的要取消其入学资格,已经入学的要取消其学籍,视情节轻重给予暂停参加各类国家教育考试1-3年的处理。

选稿:朱雯
知识产权、免责声明以及媒体合作联系
继续了解
知识产权声明

【知识产权声明】

除本司(指上海东方网股份有限公司)另行声明外,本司网页及客户端产品(以下简称“本网”),包括但不限于东方新闻、翱翔、东方头条等,所涉及的任何资料(包括但不限于文字、图标、图片、照片、音频、视频、图表、色彩组合、版面设计、商标、商号、域名等)的知识产权均属本司和资料提供者所有。未经本司书面许可,任何人不得复制、转载、摘编、修改、链接、镜像或以其他任何方式非法使用东方网的上述内容。对于有上述行为者,本司将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东方网、东方新闻、翱翔,以上均为本司享有权利之合法商标,未经本司书面授权,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使用上述商标,或将上述商标用作网站、媒体名称等。

【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东方网”或“东方新闻”或带有东方网LOGO、水印的所有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图片、音频视频,版权均属本司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其他任何形式的法律实体和个人未经本司书面授权均不得转载、链接或以其他方式复制传播。与我司签订有关协议或已经获得本司书面授权许可的媒体、网站或其他任何形式的法律实体和个人,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且必须注明来源“东方网”。其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意味着本司赞同其观点或认可其内容的真实性。如果其他媒体、网站或其他任何形式的法律实体和个人使用,必须保留本司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全部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为“稿件来源:东方网”,本司将依法追究责任。

2、擅自使用东方网名义转载不规范来源的信息、版权不明的资讯,或盗用东方网名义发布信息,设立媒体账号等,本司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3、鉴于本网发布主体、发布稿件来源广泛,数量较多,如因作者联系方式不详或其他原因未能及时与著作权拥有者取得联系,或著作权人发现本网转载了其拥有著作权的作品时,请主动来函、来电与本司联系,或与本司授权的中国文字著作权协会联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我方将及时处理。
中国文字著作权协会联系方式:
联系人:赵洪波 唐亚静
地 址:北京西城区珠市口西大街120号太丰惠中大厦1027-1036室
联系电话:010-65978917
邮 箱:wenzhuxie@126.com

4、本网所有声明以及其修改权、更新权及最终解释权均属本司所有。

【媒体合作】

本司为尊重保护著作权,鼓励有益于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物质文明建设的作品的创作和传播,促进互联网良性发展,本着平等互惠、资源共享的原则,诚邀各类媒体、网站、单位、个人与本网建立友好的合作关系。
媒体合作、内容转载请联系
联系人:杨老师
联系电话:021-2289978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