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
宠物犬均未拴绳“狗咬狗”,“挑事狗”主人经法院调解赔偿
澎湃新闻2022-11-25 16:22:10

“狗咬狗”造成宠物受伤,责任如何确定?南通如东法院日前审理一起邻居间因犬只打架引发的纠纷,认定“挑事”并咬伤邻居家宠物狗的犬只主人应承担侵权责任,经调解赔偿4500元。

事发现场摄像头记录画面 现代快报 视频截图

如东县村民叶某、曹某是邻居,叶家养了条黑色田园犬“跳跳”,曹家养了条白色田园犬“小白”。据叶家门口的摄像头记录,7月29日傍晚,叶某家人回家,“跳跳”出来迎接。“小白”与另一户的一条黑色田园犬飞奔而至,“小白”一口咬住“跳跳”前腿,“跳跳”挣脱后三只狗打斗片刻,叶家人将狗驱散。此后,叶某将“跳跳”送至宠物医院,经诊断左前肢桡骨、尺骨骨折,部分肌肉组织缺失,叶某为给犬只治伤花费七千余元,因协商赔偿不成将曹某诉至法院,请求判令曹某赔偿七千余元。

据介绍,原被告均未办理犬只饲养证、均未使用牵引绳养狗,“跳跳”重十几斤,“小白”约二三十斤。庭审期间曹某提出,三只狗均无牵引绳,且无法证实“跳跳”骨折系“小白”所为,即使赔偿也应该由三家主人各自承担相应责任;原告在“跳跳”被咬后几天才送医,治疗费用高于一般水平,存在扩大损失、过度治疗。

法院审理认为,视频录像显示主要是“小白”对“跳跳”进行撕咬,将其咬伤的基本事实可以认定。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饲养人或管理人应承担侵权责任。考虑到双方的邻居关系及小狗的受伤、治疗情况,在法官主持调解下,双方达成协议,曹某赔偿叶某家犬损害造成的损失4500元,当庭履行完毕。

法官表示,《民法典》规定: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饲养人或管理人应承担侵权责任,但能证明损害是因被侵权人故意或重大过失造成的,可以不承担或者减轻责任;违反管理规定,未对动物采取安全措施造成他人损害的,饲养人或管理人应承担侵权责任,但能证明损害是因被侵权人故意造成的,可以减轻责任。本案中原、被告养狗均未办理饲养证、未使用牵引绳,均存在过错,但《民法典》规定的是致害动物饲养人的管理责任,曹某未办饲养证、未对家犬采取安全措施,致使“小白”奔至他人家门口,造成他人之物损害,应承担侵权责任。叶某也未办理饲养证,未使用牵引绳,但其过错与本案事件的发生没有因果关系,“跳跳”是在原告自家水泥场地被咬伤,其是否被牵引绳拴住、是否办饲养证对本案事件的发生及其结果没有影响,原告作为被侵权人无故意。

知识产权、免责声明以及媒体合作联系
继续了解
知识产权声明

【知识产权声明】

除本司(指上海东方网股份有限公司)另行声明外,本司网页及客户端产品(以下简称“本网”),包括但不限于东方新闻、翱翔、东方头条等,所涉及的任何资料(包括但不限于文字、图标、图片、照片、音频、视频、图表、色彩组合、版面设计、商标、商号、域名等)的知识产权均属本司和资料提供者所有。未经本司书面许可,任何人不得复制、转载、摘编、修改、链接、镜像或以其他任何方式非法使用东方网的上述内容。对于有上述行为者,本司将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东方网、东方新闻、翱翔,以上均为本司享有权利之合法商标,未经本司书面授权,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使用上述商标,或将上述商标用作网站、媒体名称等。

【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东方网”或“东方新闻”或带有东方网LOGO、水印的所有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图片、音频视频,版权均属本司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其他任何形式的法律实体和个人未经本司书面授权均不得转载、链接或以其他方式复制传播。与我司签订有关协议或已经获得本司书面授权许可的媒体、网站或其他任何形式的法律实体和个人,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且必须注明来源“东方网”。其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意味着本司赞同其观点或认可其内容的真实性。如果其他媒体、网站或其他任何形式的法律实体和个人使用,必须保留本司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全部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为“稿件来源:东方网”,本司将依法追究责任。

2、擅自使用东方网名义转载不规范来源的信息、版权不明的资讯,或盗用东方网名义发布信息,设立媒体账号等,本司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3、鉴于本网发布主体、发布稿件来源广泛,数量较多,如因作者联系方式不详或其他原因未能及时与著作权拥有者取得联系,或著作权人发现本网转载了其拥有著作权的作品时,请主动来函、来电与本司联系,或与本司授权的中国文字著作权协会联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我方将及时处理。
中国文字著作权协会联系方式:
联系人:赵洪波 唐亚静
地 址:北京西城区珠市口西大街120号太丰惠中大厦1027-1036室
联系电话:010-65978917
邮 箱:wenzhuxie@126.com

4、本网所有声明以及其修改权、更新权及最终解释权均属本司所有。

【媒体合作】

本司为尊重保护著作权,鼓励有益于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物质文明建设的作品的创作和传播,促进互联网良性发展,本着平等互惠、资源共享的原则,诚邀各类媒体、网站、单位、个人与本网建立友好的合作关系。
媒体合作、内容转载请联系
联系人:杨老师
联系电话:021-2289978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