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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阜阳市积极推进鲜切药材产地加工企业规范发展
中国质量报2022-12-13 11:09:30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近期,安徽省阜阳市市场监管局会同市药安办、市农业农村局联合制定下发《关于规范鲜切药材生产的产地加工企业准入日常监管和退出机制的通知》,积极推进鲜切药材产地加工企业规范发展。

阜阳市各县市区有种植中药材的历史,近年来,焦半夏、薄荷、紫苏、半枝莲、穿心莲、丹参、桔梗、菊花、白术等中药材在阜阳具备一定的种植规模并逐年增加,其中被省局命名“十大皖药”基地1家,正在申报“十大皖药”基地1家。已遴选并报省局批准鲜切药材产地加工企业4家,正在县市区遴选鲜切药材产地加工企业2家。阜阳市市场监管局作为全市十大特色产业、十五个产业链之一的现代医药产业链牵头单位,从促进产业发展的角度,针对在鲜切药材产地加工企业遴选、日常监管和中药材专项抽检等工作中的一些具体问题,组织人员深入辖区中药材种植基地、中药饮片生产企业和乡镇党委政府,认真调研,多方征求意见,联合市药安办、市农业农村局制定了上述《通知》。

《通知》中,一是对鲜切药材产地加工企业遴选条件和程序进行了细化,遴选分为县市区局初选和实地检查后向当地农业农村局备案,市市场监管局核查、市农业农村局备案,再报省药监局确定三级遴选。二是对企业的主体责任进一步提出要求,从事鲜切药材生产的产地加工企业应当对其加工的鲜切药材品种推行规范化种植,强化对种子种苗、种植、采收、初加工等环节以及农业投入品使用的技术指导和培训,督促中药材种植环节符合要求。三是对行政机关日常监管提出了明确要求,县市区市场监管局、农业农村局本级每年至少要对鲜切药材产地加工企业组织一次检查并认真填写日常检查表,检查表一式两份,被检查企业留存一份。四是规范了企业退出机制,对连续三年未能开展生产经营活动或在种植中明知为国家禁止使用的农药而使用、在生产中故意掺杂掺假等行为的予以强制退出。五是以药安办的名义对县市区政府建立工作机制、促进产业发展、组织协同检查等方面提出要求。

下一步,市市场监管局将以该《通知》制定下发为契机,积极协调相关部门,进一步提升监管服务水平,促进阜阳市中药产业快速发展。(胡文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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