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
电影《邓小平小道》获第三届“金海鸥”影视荣誉两项提名
凤凰娱乐2022-12-14 15:04:10

【文/张蒙】2022年11月6日,第三届“金海鸥”影视荣誉入围名单正式公布,由江西、广东、江苏、四川等四省联袂打造,由北京星线国际影视传媒有限公司历时五年精心拍摄制作的电影《邓小平小道》获第三届“金海鸥”影视荣誉“(电影)杰出摄影指导”、“(电影)杰出照明指导”两项提名,这是继该片获第29届北京大学生电影节“最受大学生欢迎年度影片”“最受大学生欢迎年度男演员(卢奇)”;第35届中国电影金鸡奖“最佳编剧(王兴东)”提名,“最佳女配角(于慧)”提名等荣誉后再获殊荣。

金海鸥奖是中国首个专门针对影视拍摄与制作产业的奖项,不只让幕后英雄站到台前,更是中国影视制作逐步走向更加健康和专业的工业化的道路上迈出的重要一步。《邓小平小道》获得金海鸥奖两项提名充分体现了对该片影视拍摄与制作所取得成绩的充分肯定。

电影《邓小平小道》把目光聚焦于一代伟人邓小平1969年10月至1973年2月被下放江西监督劳动时期不为人所知的尘封往事,塑造出一位深入群众、上下求索的老党员和乐观进取、温情脉脉的老父亲形象,与以往伟人传记作品中叱咤风云的形象相比是颠覆性的改变。影片在讲好故事的同时,突破国内传统主旋律拍摄手法,在表现上世纪特殊年代祖国风貌的同时,在审美上靠拢国际伟人传记影片的表达方法,给观众不一样的主旋律观影体验。

影片剧照

此次获得金海鸥奖提名,与摄影指导林韬、照明指导孙长安的创造性付出分不开。林韬表示:“虽然我们在讲一个本土的中国故事,但是在影像上审美上更加国际化。”为了达到这个目标,两位积极沟通,紧密合作。首先,在影调上呈现很好的素描关系;其次,在镜头的运动和调度上,展现影像风格以外参与叙述;第三点,在拍摄过程中,使用了前期调色技术,同时对拍摄场景的很多光线光源做出了调整。两位的努力使得整套色彩体系的规划获得了巨大成功,评审专家评价说“这形成了主旋律影片一种新的审美范式,将国际化的审美,融合到我们中国自己的故事中来”。

影片剧照

除影调之外,林韬在镜头的运动方式上也做了重点的设计,使用了很多细腻的运动方法,使用多种形式的长镜头以及复杂的运动方式,配合整体叙事以及演员的表演。在创作伟人的故事时,构图上总体遵循较为古典的风格,个别情绪和情节有张力的地方使用比较有力度的构图。

在影片灯光设计方面,摄影指导林韬和照明指导孙长安以及照明团队下了很多功夫。影片中,邓小平回京乘坐的火车进出隧道光影并不是依靠特效,而是现场布光。这一场戏是在唐自头影视城火车上拍摄的,为了从光效上展现出火车在白天行进的效果,创作团队架起高台,在每个窗户外都打上大型灯具;又用几块大的黑布,以人工拉幕的形式模仿进入隧道环境变暗的效果;“进出隧道”的光影效果极其考验团队的配合,需要匀速而快速地把黑幕拉起来。经过团队的精诚配合与不懈努力,这一幕戏在视觉体验上达到了最佳。

影片剧照

灯光的合理调度可以更好地渲染出环境氛围。邓朴方来到“将军楼”,坐在轮椅上的他遥望楼上他在想父母此时正在做什么。为了渲染出受到迫害的优秀青年对当下和未来充满迷惘与痛苦的心境,林韬和孙长安以及照明团队注重控制环境光的分寸,使楼梯间的墙壁呈现出幽暗的青色,配合人物脸上的强光,使观众可以沉浸在人物的内心世界中。在拍摄邓小平接到通知可以回北京的这场戏时,灯光团队在室外加上了一排暖光灯,暖调的光源下,银幕上的邓小平安装好拖拉机上最后一个螺丝钉,将“钉是钉、卯是卯”演绎得很到位,人物喜悦的心情与情节上的苦尽甘来相得益彰。

影片剧照

如何向世界讲好中国故事,一直是电影工作者面临的重要课题。《邓小平小道》改变了国内传统主旋律电影拍摄手法,创作团队以拍摄“中国的《至暗时刻》”的标准要求自我,带给观众国际化的审美体验,在讲好中国故事、推动中国电影走向世界进行了有意尝试,在制作水准上达到一个新高度。对此,中影集团副总经理、艺委会主任、国家一级导演江平对电影《邓小平小道》予以高度评价。江平指出,电影《邓小平小道》刻画出了一个深入生活、放下架子的邓小平,更值得一提的是电影的制作水平,“我们现在经常评价电影的时候说:思想精深、艺术精湛、制作精良,但制作精良往往会被忽略。但是我们看到这部戏的服、化、道、美术、光影、移动的镜头,都很讲究,从制作的角度来看,我觉得是很精良的。”

本片由王兴东担任艺术监制/编剧,雷献禾担任总导演,卢奇联合导演,卢奇、于慧领衔主演;由张志忠担任监制,刘金田担任历史顾问,张勇总制片,黄平担任制片人;由涂冬生等担任总策划;由林韬担任摄影指导,芦月林担任美术指导,徐广瑞担任造型指导,孙长安担任照明指导,周影担任剪辑指导,孙伟担任服装师,曹枫担任声音指导,好莱坞作曲家江凯夫担纲作曲;马大为、黄文华、张仲鸣担任联合制片人,由夏金、杨慧慧、童画、张萍、张丽元担任执行制片人。

知识产权、免责声明以及媒体合作联系
继续了解
知识产权声明

【知识产权声明】

除本司(指上海东方网股份有限公司)另行声明外,本司网页及客户端产品(以下简称“本网”),包括但不限于东方新闻、翱翔、东方头条等,所涉及的任何资料(包括但不限于文字、图标、图片、照片、音频、视频、图表、色彩组合、版面设计、商标、商号、域名等)的知识产权均属本司和资料提供者所有。未经本司书面许可,任何人不得复制、转载、摘编、修改、链接、镜像或以其他任何方式非法使用东方网的上述内容。对于有上述行为者,本司将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东方网、东方新闻、翱翔,以上均为本司享有权利之合法商标,未经本司书面授权,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使用上述商标,或将上述商标用作网站、媒体名称等。

【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东方网”或“东方新闻”或带有东方网LOGO、水印的所有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图片、音频视频,版权均属本司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其他任何形式的法律实体和个人未经本司书面授权均不得转载、链接或以其他方式复制传播。与我司签订有关协议或已经获得本司书面授权许可的媒体、网站或其他任何形式的法律实体和个人,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且必须注明来源“东方网”。其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意味着本司赞同其观点或认可其内容的真实性。如果其他媒体、网站或其他任何形式的法律实体和个人使用,必须保留本司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全部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为“稿件来源:东方网”,本司将依法追究责任。

2、擅自使用东方网名义转载不规范来源的信息、版权不明的资讯,或盗用东方网名义发布信息,设立媒体账号等,本司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3、鉴于本网发布主体、发布稿件来源广泛,数量较多,如因作者联系方式不详或其他原因未能及时与著作权拥有者取得联系,或著作权人发现本网转载了其拥有著作权的作品时,请主动来函、来电与本司联系,或与本司授权的中国文字著作权协会联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我方将及时处理。
中国文字著作权协会联系方式:
联系人:赵洪波 唐亚静
地 址:北京西城区珠市口西大街120号太丰惠中大厦1027-1036室
联系电话:010-65978917
邮 箱:wenzhuxie@126.com

4、本网所有声明以及其修改权、更新权及最终解释权均属本司所有。

【媒体合作】

本司为尊重保护著作权,鼓励有益于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物质文明建设的作品的创作和传播,促进互联网良性发展,本着平等互惠、资源共享的原则,诚邀各类媒体、网站、单位、个人与本网建立友好的合作关系。
媒体合作、内容转载请联系
联系人:杨老师
联系电话:021-22899781